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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640121010100320Y/2023-00132 文  号 生成日期 2023-03-31
发布机构 永宁县李俊镇人民政府 责任部门 李俊镇人民政府 关 键 字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是否有效 有效

李俊镇2023年清明节群众安全祭扫 文明祭祀服务保障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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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做好2023年清明节期间群众安全祭扫管理和服务保障工作,弘扬清明节“传递亲情、 传承文化”的丰富内涵,按照《永宁县民政局关于开展清明期间移风易俗宣传工作的通知》《银川市节地生态安葬奖励补助办法办事指南》,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文明祭扫、平安清明”为主题,扎实做好清明节期间群众祭扫服务管理安全保障工作,倡导文明祭扫新风尚,积极引导群众转变思想观念,自觉接受文明低碳祭扫、错峰祭扫,确保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从而保障全镇清明节祭扫安全、文明、和谐、有序开展。

二、清明节群众祭扫重点区域及高峰期

重点区域:宁化村、西邵村、李庄村

祭扫服务高峰期:

3月18日、19日、25日、26日、4月1、2日、3日、4日、5日,共9天。

三、组织机构

为进步一提升李俊镇殡葬服务保障水平,确保李俊镇清明节群众祭扫服务工作顺利开展,经研究决定,成立由镇长任组长的清明节祭扫工作领导小组,派出所、卫生院及分管安全生产、民政、卫生健康的分管领导的组织机构,确保各项安全管理措施落实到位。

组  长:何乐

副组长: 常金平  杨  阳  乔玉杰  何兴花   潘菲

成  员:马斌涛  闫学梅  张金珊  强  波  强万福

马新立  许建华  马克选  马学平  白兴军

马自龙  赵宏文  甘为平  刘春侠  范月侠

吴文波  吴保仓  张学仁  马建雄  袁  武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潘菲兼任办公室主任。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制度和巡查值班制度,对重点坟区火险区域加强巡查,不留盲区死角,积极引导群众和提倡鲜花等文明祭扫方式,同时加强零散墓祭扫时的巡查和火源管控,严防各类火灾的发生。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安全保障工作

1、各单位、站所(办公室)、村(社区)协同配合,明确责任分工。

李俊镇派出所、综合执法、民生中心要做好协同配合工作共同发力,确保祭扫有序进行。

派出所对扰乱社会秩序,违反祭扫政策,要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依法处置。

综合执法部门要对重点场所、重点对象,特别是摆摊设点、销售祭祀用品的,加强针对性的执法检查,依法依规进行查处。同时安排人员要加大巡查力度,防止因散埋坟墓祭扫引发的火灾。

民生中心要做好文明祭扫的宣传工作并及时上报祭扫工作方案及应急预案。

宁化村、西邵村及李庄村要每天安排人员对宁化村公益性公墓及周边区域进行巡查,及时通报路况信息,避免车辆拥堵。

各村(社区)要加大对在街道、广场、居民区、公园、绿地等公共场所焚烧殡葬用品行为的查处力度。

2、加强火灾防控,扎实开展隐患排查。

各村(社区)在清明节期间组织人员对本辖区内的集中埋葬点、零散墓开展全方位、拉网式的火灾隐患排查工作,要将清明祭扫防火要求传达到户。加强村(社区)的火灾防范巡查工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坚决把火灾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各单位、站所要按照《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相关要求,切实加强对宁化村集中散埋点的管理,消除祭扫场所安全隐患,尤其对于防火防灾工作进行高度重视:一是严禁一切野外用火,发现火情要“打早、打小、打了”;二是要依法管理焚烧纸钱祭品等行为,祭扫期间禁止在街道、广场、居民区、公园、绿地等公共场所焚烧花圈、纸钱等祭祀用品,禁止在林地、草地等易失火区域进行烧纸、烧香、燃放烟花爆竹等用火行为,严防火灾事故发生;三是在重要地段设立醒目固定防火宣传牌、警示牌,开设防火隔离带。

(二)落实宣传到位工作

1、宣传方式多样。各村(社区)要通过悬挂横幅、张贴倡议书、微信群转发等多种宣传形式广泛宣传,大力提升清明节文明祭扫政策的知晓度。要充分发挥村(居)委会,红白理事会等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的作用,通过村(居)民代表入户宣传、发宣传资料等形式,宣传移风易俗、丧礼改革,推动殡葬法规政策进村庄,使广大群众了解殡葬法规政策,依法规范殡葬行为,自觉破除丧葬陋习,逐步摈弃大操大办丧事和祭扫节日焚烧污染环境的殡葬用品的行为。

2、宣传内容丰富。积极倡导生态环保安全理念,宣传“鲜花换纸钱”、“丝带寄哀思”“时空信箱”等活动。提倡在网络平台上给烈士献花、缅怀先辈,以植树、踏青等方式寄托哀思,充分引导群众选择文明低碳祭扫方式,抵制低俗祭祝用品和迷信行为;积极倡导文明节俭理念;大力弘扬中华民族孝老爱亲、勤俭节约的传统美德,秉持“厚养薄葬”理念,提倡老人在世时多尽孝心,使他们老有所养、老有所乐,对逝去先人,要俭办丧事,文明祭祀;积极倡导错峰祭祀,网络祭祀新理念,让清明节弘扬传统文化的方式更具现代化,寄托哀思的方式更文明。

五、工作要求

(一)党员干部带头

党员干部要增强从严律己意识,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银川市、永宁县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进殡葬改革的有关要求,加强对直系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约束,带头绿色、文明、低碳祭扫,积极做文明风尚的倡导者、引领者。

(二)严格做好值班报告

3月18日、19日、25日、26日、4月1日至5日祭扫高峰期期间,镇政府值班人员每天下午4点前向县民政局实行“零报告”制度(零报告电话:0951-8011826),做到有事报事,无事报平安,重大情况随时上报。墓区发生火情要立即同时向应急管理部门和民政部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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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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