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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应急管理工作的政策方针,按照应急管理党政同责的工作要求,为加强永宁县李俊镇应急管理工作,确保永宁县李俊镇在突发事件面前能应对从容、降低风险和损失,进一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成立李俊镇应急管理委员会,组成机构、人员及职责如下:
一、组成人员
主 任:李淑娟 镇人民政府镇长
副主任:李幸福 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李志华 镇党政办公室主任
杨 阳 镇纪委专干
乔玉杰 镇宣传专干
王晓光 镇农业服务中心主任
王彩云 镇经济发展中心主任
赵瑞娟 镇农业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潘建忠 镇新农村与物业办公室主任
叶春兰 镇卫生与计生服务中心主任
许学军 镇民生中心副主任
赵 荣 镇民政办主任
吴建兵 镇司法所所长
许俨森 镇武装专干
王 富 李俊派出所所长
于 魁 李俊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纳生国 李俊教办主任
潘 菲 镇政府财务人员
刘福林 镇综治中心主任
李 华 李俊供电所所长
沈建华 李俊镇卫生院院长
各村村书记、村主任
二、应急机构及工作职责
1、党政办:负责衔接应对处置突发事件过程中的新闻发布、宣传报导工作;负责突发事件中涉外、涉侨、涉港澳和涉民族事件的有关应对处置工作;及时了解、掌握突发公共事件的情况和动态;分析、研究社会稳定形势,针对突发公共事件提出对策建议;组织协调有关方面处理跨部门、跨行业、跨地区的突发公共事件;总结交流处理突发公共事件的成功经验;督促检查各村有关职能部门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归口办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处理突发公共事件各项措施。责任人:李志华
2、 村(居)、驻镇单位:贯彻执行镇应急委员会的决定,负责本单位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救援的指导协调、监督检查、组织实施等工作;负责对突发公共事件所涉及的全村性重大工作事项提出建议,并报李俊镇应急委员会;负责本单位重大应急救援问题的调查研究,制定应急救援系统建设的措施和规划;负责本预案的修订和评估工作;负责紧急救援、避险、避灾、自救、互救等应急常识与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责任人:各村(居)支书、驻镇单位负责人。
3、财务:负责应急管理工作必需的工作经费,负责突发事件应对处置、灾后重建所需资金的计划、调度。责任人:潘菲 。
4、民政办:组织协调救灾工作;组织核查、统计和发布全镇自然灾害灾情;组织转移、安置、慰问灾民;负责灾民的临时生活救助;申请和拨发救灾款物;组织接收、管理、分配救灾物资并监督检查使用情况,确保救灾款物不被挪用;组织、指导救灾捐赠;储备救助物资;负责火灾事故等应急管理工作。负责人:赵荣
5、水土站:负责防汛抗旱、水库大坝安全事故应急管理工作;负责灾后水利设施的修复;储备防汛抗旱物资。 责任人:王立山
6、农业服务中心:负责农业种植业相关产品、植物疫情和生物灾害的应急管理工作,负责动物疫病防治应急管理卫生;做好农业生产自救的指导工作;参与农药中毒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负责森林火灾的应急管理工作。 责任人:何贤明
7、卫生院: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做好疫情监测,防止疫病发生和蔓延;承担灾(疫)区疾病控制和食品、饮水等卫生监督以及受伤人员的救治工作。责任人:沈建华
8、教委办:负责教育系统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参与全镇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工作。负责学校重大火灾安全事故;学校重大交通安全事故;学校重大危险药品安全事故;学校工程建设、危房安全事故;学校外出大型活动安全事故;学校外来暴力侵害事故;学校食物中毒安全事故;学校流行传染疾病安全事故。。负责人:纳生国
9、综治中心:负责恐怖事件、公众聚集场所安全事故、群体性治安事件、信息安全事件、信访突出问题和群体性事件等应急管理工作;负责应对其他突发事件所需要的治安保障工作、信息安全保障工作。责任人:刘福林
10、武装部:负责组织、协调民兵预备役部队的抢险、救灾等工作。责任人:许俨森
11、派出所:负责事故的现场应急处理工作;负责事故区域内的警戒和交通管制,负责事故可能危及的地区人员疏散和撤离;确定死亡人员姓名、身份,通知死伤人员家属;负责依法处理有关责任人员;保护事故现场。责任人:王富
三、有关要求
1、各部门接到领导批示、应急管理办公室通知后,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妥善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和群体性事件,不得推诿、敷衍。
2、各部门要根据应急管理办公室的安排主动参与,积极配合,认真完成相关工作任务。
3、各部门要加强内部协调,认真完成突发公共事件的信息收集和处理结果呈报等事项。
4、对工作不落实、措施不到位者,将予以通报,对造成不良影响的将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李俊镇人民政府
2017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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