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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永宁县李俊镇人民政府
  • 永宁县李俊镇
  • 有效
  • 2017年03月12日
关于成立李俊镇志愿消防队的通知
时间:2017年03月12日 来源:永宁县李俊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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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永宁县李俊镇消防队建设,切实提高灭火救援和抢险救灾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46号)等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结合永宁县李俊镇实际,经研究,决定成立李俊镇志愿消防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成立以派出所管辖民警为组长,副村长为副组长的工作小组,负责志愿消防队组建工作的统筹、协调和具体组建工作。 

  二、队伍规模 

  雷台村志愿消防队队员8名 

  东方村志愿消防队队员8名 

  许桥村志愿消防队队员8名 

  丰登村志愿消防队队员8名 

  候寨村志愿消防队队员8名 

  友爱村志愿消防队队员8名 

  王团村志愿消防队队员8名 

  团结村志愿消防队队员8名 

  金塔村志愿消防队队员8名 

  李俊村志愿消防队队员8名 

  魏团村志愿消防队队员8名 

  李庄村志愿消防队队员8名 

  古光村志愿消防队队员8名 

  宁化村志愿消防队队员8名 

  西邵村志愿消防队队员8名 

  三、队伍职责 

  (一)严格执行消防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建立完善的执勤战备秩序,确保执勤战备、灭火救援任务顺利完成。 

  (二)掌握辖区情况,熟练掌握灭火作战技能,定期组织队员进行消防安全培训,业务技能训练和消防演练等工作。 

  (三)及时有效的扑灭火灾,最大程度减少人员伤亡,降低国家、集体及公民财产损失。 

  (四)配合消防部门开展消防安全网格化工作,发现违反消防法规和火灾隐患等现象,要及时指出并报告消防部门。 

  (五)加大消防安全的宣传和普及力度,提高全镇人民的消防安全意识。 

  (六)做好灭火救援其次的日常管理、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 

  (七)受当地公安局和消防部门调派,参与灭火救援任务。 

  四、人员配备 

  志愿消防员数量120个,其中专职消防员数量15个(具体名单详见附件1)。 

  五、执勤地点 

  志愿消防队设在各中心村,共设值班室、器材库等场室,各志愿消防队报警电话为村部办公室电话。 

  六、装备配套 

序号 

器材名称 

数量 

备注 

1 

消防水泵 

1台 

马力不小于11匹 

2 

水带 

10盘 

  

3 

水枪 

4支 

直流开关水枪1支、直流水枪2支、开花水枪1支 

4 

二分水器 

1个 

  

5 

灭火器 

10具 

灭火剂量为4kg 

6 

灭火毯 

10个 

  

     

  李俊镇人民政府 

                                                    2017年3月12日 

  此文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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