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开展工作,遏制农地非农化现象,严守耕地红线,切实推进我镇“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从严落实,迅速行动,整治到位,经李俊镇党委、政府研究,成立李俊镇“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推进专项行动,调度通报进展情况,研究提出政策措施,联合开展督导检查,指导和督促各村、各部门落实清理整治任务和要求,总结进展和成效,并向永宁县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报告。
组 长:赵建明 镇党委书记
副组长:李淑娟 镇政府镇长
赵赋力 镇人大主席团主席
王 富 镇党委副书记、派出所所长
何 乐 镇纪委书记
韩向成 镇政府副镇长
李幸福 镇政府副镇长
杨 策 镇组织委员
成 员:李志华 镇党政办公室主任
吴建兵 镇司法所所长
王晓光 镇农业服务中心主任
王立山 镇水土站站长
潘建忠 镇新农村与物业办公室主任
叶春兰 计生与卫生中心主任
李 潇 镇宣传专干
强万福 雷台村书记
张保国 东方村书记
许建华 许桥村书记
曹艳婷 侯寨村书记
马新立 丰登村书记
董 跃 友爱村副书记
张学仁 魏团村书记
马克兵 王团村书记
马学平 团结村书记
王 伟 李俊村书记
马自龙 金塔村书记
白新军 古光村书记
吴宝仓 宁化村书记
甘伟平 李庄村书记
吴文波 西邵村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人民政府,承担日常工作,由李淑娟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下设五个工作组。
1、东方村、团结村设施园区工作组
组 长:韩向成 镇政府副镇长
副组长:张保国、李世平、马学平
成 员:唐 谦、王立山、刘永亮、王九河、姚 伟、方国明、姚 存、王阿其
周 勇、马兴海
2、友爱村、许桥村设施园区工作组
组 长:赵赋力 镇人大主席团主席
副组长:乔玉杰、董 跃、许建华、黄玉柱
成 员:吴国辉、王万祥、董 仁、张 斌、董光仁、吴金林、郑 太
3、李俊村设施园区工作组
组 长:李幸福 镇政府副镇长
副组长:王晓光、王 伟
成 员:赵宏文、田光明、刘 兵、吴立军
4、古光村设施园区工作组
组 长:李淑娟 镇政府镇长
副组长:白兴军、王振华
成 员:郭万泽、刘文凯、张自力、胡卫军、韩国柱、胡 敬
5、魏团村设施园区工作组
组 长:李幸福 镇政府副镇长
副组长:张学仁、张 鹏、王晓光
成 员:赵 荣、张建国、郭彦龙、李 伟、魏建立、陈正银、刘殿文、李慧珍
主要职责:
(1)宣传动员:要加大法律法规政策宣传引导力度,及时曝光典型违法案例,努力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开展“大棚房”专项整治,是落实中央土地管理基本国策、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的重大举措。同时向农户说明农业大棚是用于开展种植等生产活动的常见农业设施。近年来,个别企业、人员以设施农业项目为名,擅自改变农业用途,在大棚内部或附近建设居住、休闲等性质房屋;有的建成后出售、出租,属于破坏耕地或非法占地等违法行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有关规定,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建筑物应拆除,恢复土地原状;违法破坏耕地情形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租赁大棚后自建房屋的,违法建筑物的相关权益不受法律保护,建房人还应依法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另外,“大棚房”多被地膜、塑料板等易燃材料所笼罩,内部布局密集,而且没有完备的消防设施保障,存在极大安全隐患,一旦发生火灾,将会对内部居住和活动的人群造成严重生命威胁。
(2)督促落实:各小组要派专人深入基层、深入一线解读政策,指导工作。同时要加大监督执法和落实力度,严守政策红线,依法依规,坚持应拆必拆、需改必改的原则,迅速行动,清除违规占用农地问题,对于发现的问题绝不姑息、毫不留情,发现一起、处理一起,严格执法、彻底整改。领导干部要担负起政治责任和工作责任,亲自指挥,执行到位,把工作做细做实,化解矛盾纠纷,确保按时完成“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任务。
(3)协调指导:各小组加强协调对接和宣传,确保执行政策不走样。要加强与村干部的联系对接,规范工作程序。同时,做好政策协调引导,赢得干部群众对清理整治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4)完善档案:要完善档案资料,确保有据可查。要做好排查和整改工作中文字及图片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建立问题整改台账,明确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实行销号管理。根据前期摸排资料以及整改资料,建立一棚一档制台账管理。严格“三张图”(整治前、整治中、整治后)台账,对需要整改的违规建筑,在整改过程中全方位拍照取证。
(5)信息及时上报:实行专项行动信息日报制度。各小组要在加快工作进度的同时,及时调度汇总清理整治工作进展情况,每天下午3点半前定期向农业服务中心报送各小组当天完成整治棚数、面积、相应的照片资料(整治前、整治中、整治后)以及清理整治情况。对清理整治中发现的重大情况随时上报李俊镇“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领导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