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相关文件,现对我镇所有小麦原粮储备生产基地的农户进行补贴发放,补贴对象为种植小麦并向粮库交售小麦的农户、大户、农场主,补贴标准为50元/亩。全镇共计补贴403343.55 元,现对最终补贴结果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2023年8月25日-2023年8月31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与李俊镇人民政府联系。
联系电话:8419045
李俊镇人民政府
2023年8月25日
索 引 号 | 11640121010100320Y/2023-00169 | 文 号 | 生成日期 | 2023-08-25 | |
发布机构 | 永宁县李俊镇人民政府 | 责任部门 | 李俊镇人民政府 | 关 键 字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是否有效 | 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