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区)、镇属各办公室(中心):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实施办法》及《宁夏回族自治区社区矫正实施细则》,切实维护刑罚执行的严肃性,进一步推进和规范李俊镇社区矫正工作。现因个别人员的岗位变动,经研究决定,调整李俊镇社区矫正委员会组成人员,负责统筹协调和指导全镇社区矫正工作,现将组成人员调整后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成员
主 任: 何 乐 镇党委副书记、镇人民政府镇长
常务副主任:张自军 镇人大主席
副主任:常金平 李俊派出所所长
郭建光 黄羊滩派出所所长
徐建军 镇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
刘 刚 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乔玉杰 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何兴花 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潘 菲 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高 田 李俊司法所所长
成 员:张金珊 李俊镇综治中心工作人员
方 艳 李俊司法所社区矫正专干
闫学梅 李俊镇民生服务中心主任
强 波 李俊镇东方村党支部书记
强万福 李俊镇雷台村党支部书记
许建华 李俊镇许桥村党支部书记
马新立 李俊镇丰登村党支部书记
马学平 李俊镇团结村党支部书记
马克选 李俊镇王团村党支部书记
甘为平 李俊镇李庄村党支部书记
赵宏文 李俊镇李俊村党支部书记
马自龙 李俊镇金塔村党支部书记
吴文波 李俊镇西邵村党支部书记
吴保仓 李俊镇宁化村党支部书记
张学仁 李俊镇魏团村党支部书记
范月侠 李俊镇友爱村党支部书记
白兴军 李俊镇古光村党支部书记
刘春侠 李俊镇侯寨村党支部书记
袁 武 李俊镇李俊社区党支部书记
马建雄 李俊镇玉泉营社区党支部书记
李俊镇社区矫正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司法所,司法所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社区矫正委员会日常工作。成员因工作调整、调动、换届选举等原因不再担任原职务的,其在委员会的职务和职责,由继任者担任。
二、工作职责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党委、区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和镇党委、镇政府关于社区矫正工作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社区矫正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统筹协调和指导全镇社区矫正工作;研究解决社区矫正工作重大问题;将社区矫正工作作为政法工作、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内容;落实对社区矫正对象的考核奖惩,强化教育和管理措施,提高教育矫正质量;完成镇党委、镇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李俊镇人民政府
2022年5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