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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推动我镇设施农业提质增效,夯实设施农业高质量发展的基础,解决日光温室老化、综合生产能力下降等突出问题,提高单位面积产出效益,稳定增加农民收入,保障居民菜篮子供应充足。根据《永宁县2024年设施农业提档升级项目实施方案》,结合我镇设施农业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及历次全会工作部署,坚持“稳量、提质、绿色”发展主基调,按照分类施策、分步实施、有序推进的原则,采取“政府项目补贴、经营主体自筹”的方式,切实改善和提升设施农业生产条件,增强产业发展动能,推动全镇果蔬产业高质量发展。
二、目标任务
准确掌握群众需求和意愿,确定日光温室改造对象,分类型、分层次、分区域改造,加快老旧低效温室设施“小改大”“低改高”“窄改宽”,增加大棚的密封性、保温性,提升大棚利用效
率和综合生产能力。全面补齐温室大棚基础设施短板,不断扩大设施果蔬产业规模,从而更好保障群众“菜篮子”“果篮子”供应充足,助推乡村产业兴旺,农民增收。
三、改造内容
1.温室大棚加高加固墙体、对老化侧墙进行砌护、拆除压膜槽后重新更换。
2.破损后屋面的改造翻新、裂缝塌陷墙体的加固维修;更换新增后屋面双层棉被保温层(利用原有拆除部分棉被);温棚后屋面底部混凝土圈梁处新增混凝土。
3.对温棚的老化钢架和穿管进行更换和加固、前屋面保温被、棚膜购置替换。
4.更换老化的门及耳房。
5.水电路基础改造、更换覆盖材料、增加主动蓄放热设备、添置自动放风装置以及配置水肥一体化、物联网系统等设备。
四、补助政策
(一)补贴标准。标准改造棚净面达到0.8亩以上,每栋棚补贴资金2.5万元。综合我镇设施大棚的实际情况,具体补助标准如下:
1.设施大棚净面积在0.8亩以上,改造效果明显提升且能达到项目绩效评价指标的,参照1栋棚补贴标准执行。
2.设施大棚净面积在1.2亩以上,改造效果明显提升且能达到项目绩效评价指标的,参照2栋棚补贴标准执行。
(二)补贴数量。全镇3栋老旧设施大棚。
(三)资金来源。自治区冷凉蔬菜产业集群项目资金。
五、实施步骤
严格遵循“先改造后补助、先公示后兑现”的原则,按照以下步骤实施。
(一)前期准备。结合我镇实际情况,详细摸排日光温室基本情况和群众需要意愿,明确改造数量、改造内容、改造标准等。同时,做好老旧低效温室设施改造政策宣传和群众发动工作。
(二)改造阶段。组织农户适时实施日光温室维修改造。及时对完成改造的日光温室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在镇政府公示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切实做到改造一栋验收一栋。
(三)验收公示。镇政府公示结束后向县农业农村局提交验收申请报告,由县农业农村局组织财政局、相关技术专家成立验收小组,按照我镇自验结果逐一进行验收,验收结束后,由农业农村局统一汇总,并在永宁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天。
(四)拨付资金。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县农业农村局依据验收结果,按照资金拨付流程及时拨付补贴资金。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李俊镇设施农业提档升级项目领导小组。
组 长:韩向成 镇党委书记
副组长:郭兵章 镇政府镇长
王如实 镇政府副镇长
成 员:李幸福 三级主任科员
何金枝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副主任
何贤明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马 迁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王 云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郭梦璐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罗永林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王万祥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张继荣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各村书记(主任)、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具体负责设施农业提档升级项目实施、建设进度督导、验收申请报告等工作。各村各负其责、各司其职、相互配合,形成共同推进的工作机制,确保日光温室维修改造高质量完成。各村要落实责任,充分尊重群众意愿,按照技术标准要求组织群众尽早实施改造工程,建立改造台账、全程做好安全生产,整理完善档案资料等工作。
(二)强化宣传引导。各村要提高思想认识,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广泛宣传动员和摸排改造,引导广大种植户积极响应政府号召,积极主动参与改造,形成辖区广大种植户积极关注并支持老旧温室改造的良好氛围,做到改造一片,示范一片,通过典型示范,将这项惠民利民工作落到实处。
(三)做好技术指导。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要严格按照技术标准要求,严把改造质量,深入改造生产一线,加强旧棚改造技术指导,落实关键改造措施,指导改造主体做好投产工作,确保日光温室维修改造后生产性能稳步提升。
附件:李俊镇设施农业提档升级项目验收表
李俊镇人民政府
2024年9月20日
(此件依申请公开)
附件
李俊镇设施农业提档升级项目验收表
验收时间 | 2024年 月 日 | ||
实施主体 | |||
实施地点 | 镇 村 队(组) | ||
改造内容 | |||
改造面积(亩) | 补贴栋数(栋) | ||
验收意见 | |||
实施主体签字 | |||
验收人员签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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