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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121-200/2021-00148 文  号 生成日期 2020-10-30
发布机构 永宁县李俊镇人民政府 责任部门 李俊镇人民政府 关 键 字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是否有效 有效

李俊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李俊镇森林草原防灭火应急预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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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李俊镇森林草原防灭火应急预案》已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同意,现予印发,望认真遵照执行。


                      李俊镇人民政府

                      20201027

(此件公开发布)


李俊镇森林草原防灭火应急预案


为进一步提高我镇森林防火能力,确保全镇森林资源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森林防火条例》、《宁夏回族自治区(森林防火条例)实施办法》、《永宁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处置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等政策法规,永宁县森林防火工作会议及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镇森林防灭火的工作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落实生态文明理念,坚持预防为主、防灭结合、高效扑救、安全第一的方针,按照“打早、打小、打了”的原则,压实各级各环节责任,衔接好“防”和“救”的责任链条,坚决防范森林草原重特大火灾。切实有效地保护森林资源,维护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财产安全,坚决遏制森林火灾的发生,确保全镇不发生或少发生森林火灾,确保不发生重大的森林火灾。

二、目标要求

通过全镇上下的共同努力,采取有效措施,层层落实责任,积极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切实有效地维护森林资源的安全。

三、组织机构与职责任务

(一)组织机构

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成立李俊镇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负责全镇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

总指挥长:赵赋力 镇政府镇长

副指挥长:刘宝林 镇人大主席

韩向成 镇党委副书记

王 富  镇党委副书记、派出所所长

刘 刚  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杨 策  镇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李幸福 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陈兴隆 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杨 阳  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成    员:李志华  镇党委委员党政办公室主任

许学军 镇水利工作站站长

王晓光 镇产业发展服务中心主任

何兴花 镇纪委监委专干

乔玉杰 镇组织专干

李 萧  镇宣传专干

潘建忠 镇城镇建设与物业办主任

郭彦龙 镇水利工作站副站长

马斌涛 镇武装专干

闫学梅 镇民生服务中心主任

高 田  镇司法所所长

赵文纹 镇综合治理中心主任

沈建华 镇卫生院院长

伍 雷  镇供电所所长

王 成  镇水利工作站工作人员

许立志 镇水利工作站工作人员

强万福 雷台村书记、主任

                张保国 东方村书记、主任

                许建华 许桥村书记、主任

                曹艳婷 侯寨村书记、主任

                马新立 丰登村书记、主任

                 郭华峰 友爱村书记

                 马克兵 王团村书记、主任

                马学平 团结村书记、主任

                张学仁 魏团村书记、主任

赵宏文 李俊村书记

                甘为平 李庄村书记、主任

               马自龙 金塔村书记、主任

               白兴军 古光村书记、主任

               吴保仓 宁化村书记、主任

               吴文波 西邵村书记、主任

及派出所消防安全员,驻镇单位负责人组成。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水利工作站,李幸福兼任办公室主任,许学军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处理相关工作。

(二)职责任务

1、指挥部:由镇长赵赋力现场总指挥,负责协调有关部门。研究制定扑救森林火灾的重大措施和指导意见,解决灭火救灾中的重大问题;根据灭火需要,指挥调动灭火力量、物资和装备;指导森林火灾应急救援队伍完成灭火救灾任务。

主要职责:及时掌握全镇有关灾情;督促协调检查各村、各单位的森林防火工作;贯彻执行镇主要领导及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关于防火的各项工作决策;负责处理各有关防火的日常工作;加强值班值守。

2、指挥部办公室设于镇水利工作站,值班电话8419016,派出所电话8431110,镇卫生院电话8419003,供电所电话8419512

3、火场现场指挥组由分管副镇长李幸福担任,由镇工作组工作人员组成。职责:组织实施火情处置方案;下达指令或分配任务;向火场指挥员或灭火队下达指令;收集火场扑救和其他工作信息;掌握火情动态,向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

4、扑救组由分管副镇长陈兴隆负责,由镇派出所消防人员,镇干部和各村民兵人员组成。职责:负责火场现场灭火,协调组织灭火力量,落实具体的灭火扑救方案。

5、治安保卫组由党委副书记派出所所长王富负责,由派出所、镇综治信访办工作人员和各村治安员组成。职责:维护火灾区社会治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交通秩序;负责道路畅通,保障火灾救灾物资运输等。

6、后勤保障组镇人大主席刘宝林负责,由镇民生服务中心、后勤保障组工作人员组成。职责:联系组织供应灭火救灾的物资,协调灭火力量和灭火物资的快速运输;负责灾区群众的疏散安置和吃、穿、住等工作;制定救灾标准,发放救灾款物;做好灾情调查和统计工作;做好死难者的善后工作和孤老幼残人员的安置;做好社会各界援救款物接受工作。

7、医疗救助组由副镇长杨阳负责,副组长卫生院院长沈建华,成员卫生院全体工作人员组成。职责:负责做好火灾区受伤群众的医疗卫生工作,负责抢救伤员和预防灾后各种疾病的传播。

8、财务管理组由副书记韩向成负责,由镇财务、民生服务中心全体人员组成。职责:筹集统一管理救灾经费,负责提出并经党委、政府批准后向县、市政府申请救灾经费;负责灾区群众的财物管理。

9、舆情报道组由党委委员组织委员杨策担任,由组织宣传专干组成,及时报道火灾发生及扑救的实时信息,维护人心的稳定。       

10、纪检监察组由纪委书记刘刚担任,纪检专干、党政办公室人员组成,负责火灾期间干部履职等情况。

四、强化宣传,落实责任

1、广泛深入开展《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和森林草原有关规定的宣传,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禁火区路口要设立固定的宣传警示牌,并在显眼位置刷写宣传标语,增强进人林地人员防火意识。各村要采取张贴公告、书写标语、召开群众会、印发森林防火告知书等形式,学校要利用主题班会,上好森林草原防灭火一堂课,给学生家长一封信等有效形式,认真切实加大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力度,提高全民防火意识。

2、落实村两委干部和护林员包林地制度,护林员要严格执行巡查制度,对自己所管辖的要实行常年性全天候巡查执勤。村两委要切实担负起森林防火的责任,对所包责任范围要加强督查,消除隐患。

3、层层落实责任,上下联动,齐抓共管森林防火工作。镇政府每年都要与各村、学校签订森林防火责任状,进一步明确责任,分级负责,各自抓好自己管辖行政区域内的森林防火工作。

4、严格野外用火管理,杜绝森林火灾隐患。森林防火期内严禁下列用火:禁止在农田林地焚烧因灾受损的断木枯枝;禁止烧荒、烧田埂草秸秆;严禁在林内和林缘地带吸烟、野炊、上坟烧纸或其它祭祀用火;严禁毁林烧木炭;严禁小孩在林区内玩火。

五、扑救程序

1、任何单位和个人一旦发现森林火灾必须立即扑救,并向所在村和镇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报告。

2、镇、村接到火情报告后,必须迅速启动森林防火应急预案,召开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紧急会议,研究制定扑救方案。下达灭火救灾各项指令,发出组织扑救森林火灾紧急通知,调遣灭火队伍进行扑救,扑救组第一梯队人员要在半小时内赶赴现场扑救。

3、扑救组随时向指挥部报告火场火情情况,及时组织扑救,指挥部根据火情动态,向县森林防火指挥部请求增援。

4、后勤保障组要在扑救组第一梯队出发后两小时内,要把水与干粮送到火场。

5、火灾未彻底扑灭,灭火人员不得撤离现场,撤退命令由现场指挥部下达。明火彻底扑灭后,应对火灾现场进行全面检查,清除暗火,并由火灾发生的村负责,留足力量继续观察,直到确保不复燃为止。

六、注意事项

1、坚持“三不打、二严禁”制度。即“三不打”:夜间进入火场原则上围而不打,组织人员开设防火带;扑打火头原则上不动用群众,而应组织专业队伍突击灭火;在危险的地形条件或火情不明情况下,原则不动用大兵团灭火,而应组织若干精干的专业分队实施突击。“两严禁”︰严禁组织妇女、儿童和老人灭火;严禁指派无灭火经验的村干部到一线火场指挥灭火。

2、灭火队伍要服从命令,听从指挥。既要以队为单位相对集中,又要以组为单位分散灭火,不准脱离队伍单人行动。若发现险情,要及时向队长报告。

3、遇到灭火队员受伤,要迅速撤离火场进行抢救,并及时与火场指挥员或前线指挥部联系救助。

4、发现灭火队员丢失,要以组为单位马上组织搜寻,并及时向火场指挥员或前线指挥部报告。

5、后勤组在运送救援物资到达火灾现场时,应按照“先送火前,后送火后”的原则,确保每位灭火队员都能及时拿到救援物资。

七、灭火车辆器具的储备

镇派出所要配备一辆消防车辆,保证车辆完好储备灭火用水,随时能用。各村应储备铁锨、镰刀、灭火器、手电筒等工具若干,保证灭火设备完好,随时可用。

  八、灾后事宜

1、灾后报告︰森林火灾发生后二天内所在村应向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做出书面报告,说明起火原因、地点、组织扑救、损失情况、检查隐患和整改措施等。

2、火案查处︰案件查处由镇森林防火工作组配合县公安、消防、自然资源局、森林派出所处理,所在村要保护好现场,并协助做好调查取证工作,尽快破案查处。

3、扑灭经费︰灭火人员误工补贴以及灭火期间的其它费用,由火灾肇事者或所在村(单位)承担。

4、奖惩办法︰灾后负伤的救火人员以及因火灾给灾民生产生活造成损失的,由所辖村给予妥善处理;对灭火有功人员,由镇党委、政府予以表彰;对肇事者,由森林公安机关给予法律及经济处罚;对玩忽职守者,根据法律和上级有关文件规定予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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