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居)、站所(中心)、驻镇各单位:
为促进餐厨垃圾规范化收运、无害化处置,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李俊镇进一步加强餐厨垃圾收运处置工作实施方案》,为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现印发给你们,望认真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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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俊镇人民政府
2019年2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李俊镇进一步加强餐厨垃圾收运处置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银川市餐厨垃圾管理条例》、《永宁县进一步加强餐厨垃圾收运处置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加强餐厨废弃物管理工作,促进餐厨垃圾规范化收运、无害化处置,保障食品安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为标准,遵循餐厨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建立健全“政府主导,属地管理,集中收运,专业处置,市场化运作,资源化利用”为目标的餐厨废弃物长效管理工作机制,采取宣传教育、督促整改、集中整治、长效管理等形式,加大餐厨废弃物工作的日常管理,强化各环节的管控措施,严格落实餐厨垃圾全链条监管责任,坚决制止相关违法违规行为。
二、成立组织
为加强全镇餐厨垃圾收运处置工作,特成立餐厨垃圾监管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李淑娟 李俊镇政府镇长
副组长:赵赋力 李俊镇人大主席
何 乐 李俊镇纪委书记
韩向成 李俊镇政府副镇长、武装部长
李幸福 李俊镇政府副镇长
杨 策 李俊镇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成 员:李志华 李俊镇党政办公室主任
潘建忠 新农村与物业办主任
王立山 水土站站长
王 成 经济发展中心主任
王晓光 农业服务中心主任
袁 武 李俊社区书记
强万伏 雷台村书记
张保国 东方村书记
许建华 许桥村书记
马新立 丰登村书记
曹艳婷 侯寨村书记
董 跃 友爱村副书记
马克兵 王团村书记
马学平 团结村书记
张学仁 魏团村书记
王 伟 李俊村书记
马自龙 金塔村书记
白兴军 古光村书记
甘伟平 李庄村书记
吴保仓 宁化村书记
吴文波 西邵村书记
根据工作需要,可增加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人。餐厨垃圾监管工作领导小组设在李俊镇新农村与物业办,李淑娟兼任办公室主任,韩向成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日常工作监督考核及协调工作。
三、工作目标
积极配合县城管局及相关单位,建立和完善覆盖全镇的餐厨垃圾管理网络,实现餐厨垃圾与生活垃圾分开收集、科学处置,推进餐厨垃圾集中无害化处理,确保餐厨垃圾不流入食品和养殖环节。实现较大型餐饮企业、机关事业单位食堂、学校等场所餐厨垃圾无害化收运处理,实现镇域范围内所有餐饮单位餐厨垃圾收运处理的全覆盖。
1、任务分工
(一)做好餐厨垃圾收运处置相关政策宣传,加大宣传力度,引导我镇居民积极支持,培养居民的文明生活习惯,利用“现场云”直播平台等新媒体加大推广力度,营造有利于工作开展的良好社会舆论氛围。并利用新闻媒体开展餐厨垃圾随意处置危害宣传,结合“文明餐桌”主题活动,营造文明、健康、环保的餐饮文化和餐厨垃圾集中收运无害化处理的舆论氛围。
牵头领导:李淑娟、杨策
责任单位:党政办公室、各行政村、社区
(二)配合县城管局、市监局依法查处单位和个人乱倒乱堆餐厨垃圾,将餐厨垃圾直接排放到生活垃圾收集容器、城市下水管网或交给未经许可的收运、处置单位及个人处理等行为。逐步建立起完整、有序的餐厨垃圾收运网络,不断提高签约率和收集率。确保餐厨垃圾日产日清,废弃食用油脂的收运频率按协议约定进行。
牵头领导:李淑娟、韩向成、李幸福
责任单位:新农村与物业办、经济发展中心、各行政村、社区
(三)将全镇餐饮单位餐厨垃圾收运协议签定情况及时报备县审批局,作为餐饮单位排污证办理发放的前置条件,由经济发展中心配合县城管局、市监局进行监督管理,督促全镇餐厨垃圾产生单位与收运单位签订餐厨垃圾收运协议,对不符合要求的,责令其限期整改,严防餐厨垃圾流向非法加工环节和畜禽养殖环节。每月对餐厨垃圾处理运营单位的处理量、污染控制进行核查,并定期公布。
牵头领导:李淑娟、李幸福
责任单位:经济发展中心、各行政村、社区
(四)加强全镇餐饮单位餐厨垃圾的监管,积极配合市监局严厉打击购买、使用“地沟油”和非正规来源食用油的行为;依法查处以餐厨废弃物为原料生产加工食用油、食品等违法行为,保障食品安全。督促全镇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
牵头领导:李淑娟、李幸福
责任单位:经济发展中心、各行政村、社区
(五)督促餐饮单位办理餐厨垃圾收运协议,对未能及时办理协议的,及时联系县审批局,由县审批局将相关餐饮单位信息整理成册并将电子版每月定期反馈至县城管局,并配合县城管局进行监督管理。
牵头领导:李淑娟、韩向成
责任单位:新农村与物业办、各行政村、社区
(六)加强对餐饮单位公共场所的卫生监管,配合县级相关部门加强对食用油的风险监测,配合县卫计局、市监局等相关部门积极开展对食品安全事件的流行病学调查。
牵头领导:李淑娟、李幸福
责任单位:经济发展中心、卫生和计划生育办公室、李俊卫生院、各行政村、社区
(七)负责畜禽养殖环节整治,加强对畜禽饲养场(户)及饲料的监管,配合县农牧局、城管局依法查处使用餐厨垃圾饲喂畜禽的行为。
牵头领导:李淑娟、李幸福
责任单位:农业服务中心、各行政村、社区
(八)配合县级相关部门依法受理、侦办、立案查处有关涉嫌偷运餐厨垃圾危害环境、人身健康犯罪案件,严厉打击非法利用餐厨垃圾引起对环境、人身造成危害的违法犯罪行为。打击餐厨垃圾集中收运过程中的暴力抗法行为。
牵头领导:李淑娟、王富
责任单位:李俊镇派出所、各行政村、社区
(九)负责督促全镇小学、幼儿园做好校园食堂与收运单位签订餐厨垃圾收运协议,统一规范化处理,加强校园食堂管理,加大检查力度,确保校园餐厨垃圾全部无害化处理。
牵头领导:李淑娟、何乐
责任单位:群团、教办、各行政村、社区
五、相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强化考核。各相关站所、部门、行政村、社区应当建立健全工作督查和监管考核,强化日常监管,确保餐厨垃圾管理工作扎实推进。更要把加强餐厨垃圾管理作为一项重要的民生工作来抓,进一步提高规范全镇餐厨垃圾处置流程。
(二)部门联动,全程监管。全镇各单位要积极配合县城管局、县环保局、市监局等开展各项工作,对本行政区域内餐厨垃圾收运协议签订及履约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形成联动打击合力,实现对餐厨垃圾的全程监管,确保不留隐患和死角。镇纪委监委负责对各部门履职尽责情况进行督查通报,对工作不力的单位、个人进行问责处理。
(三)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行政村、社区、驻镇单位应当积极开展关于餐厨垃圾管理工作的宣传,普及《银川市餐厨垃圾管理条例》,提高社会各界特别是餐厨垃圾产生、收运、处置单位的食品安全意识和环境保护意识,为加强餐厨垃圾管理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