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已启用无障碍浏览系统,欢迎点击访问!
文  号 李政发〔2019〕29号 生成日期 2019-02-14 索引号 640121-200/2019-00026
发布机构 永宁县李俊镇人民政府 责任部门 永宁县李俊镇 效力状态 有效

李俊镇人民政府关于成立李俊镇食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的通知

保护视力色:              字体颜色: 【       绿 】        恢复默认     

  

李俊镇食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以党的十九大关于实施食品安全战略和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关于“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和食品药品安全,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和政府监管责任”精神为指导,以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为要求,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出发点,为更好的贯彻、落实李俊镇食品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工作职责,经镇党委、镇政府、食品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成立李俊镇食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成机构

主    任:李幸福  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副主任:王    镇经济发展中心主任

成    员:赵瑞娟  镇农业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沈海棠    镇经济发展中心工作人员  

                郝运莱    镇经济发展中心工作人员

办公室设在镇经济发展中心,具体承担镇食品安全委员会和创建全国食品安全城市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办公室配备安全监督管理监督员一名由经济发展中心主任王成担任,主要负责日常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二、工作职责

1、组织贯彻落实食品安全工作方针政策,组织开展重大食品安全问题的调查研究并提出政策建议。

2、组织拟订全镇食品安全规划和年度监督管理计划,并协调推进实施。

3、承办镇食品安全委员会交办的综合协调任务,健全协调联动机制,完善综合监管制度。

4、督促检查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委员会决策部署的贯彻执行情况。

5、督促检查镇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各行政村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并负责考核评价。

6、指导完善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重大整治和联合检查行动。

7、推动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和制度建设,组织拟订全镇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监督、指导、协调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处置及责任调查处理工作。

8、规范指导食品安全信息工作,组织协调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

附件:李俊镇食品安全协管员名单.xls

  李俊镇人民政府

2019130

(此件公开发布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