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宁夏回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规定和市、县政府有关文件要求,《永宁县李俊镇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经李俊镇人民政府同意,现予发布。
本报告由李俊镇人民政府办公室汇总全镇15个行政村、1个社区及各站(所)中心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编制而成,所列政府信息公开数据统计期限为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本报告电子版可在永宁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nxyn.gov.cn/)查阅或下载。如有疑问或意见建议,可直接与李俊镇人民政府党政办公室联系。(地址:永宁县李俊镇民生街1号;邮编:750103;电话:0951—8419045;电子邮箱:ynljz2013@163.com)
一、总体公开工作情况概述
2018年,李俊镇按照永宁县人民政府的部署和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依法落实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认真做好政策解读、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参与权、知情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不断提升基层政务公开工作质量和实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年初,成立了以政府镇长李淑娟为组长、纪委书记何乐、副镇长赵超为副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政府“一把手”研究部署政务公开工作,为政府信息公开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二是完善工作机构和人员设置。为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工作机构和人员队伍,镇党委、政府结合实际,及时调整人员队伍,明确党政办工作人员潘婷为政务公开工作专职人员,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事宜。
(二)积极组织编制政务公开基本目录
按照《永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梳理编制政务公开基本目录的通知》(永政办综字〔2018〕35号文件)要求,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基本目录编制,李俊镇严格对照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要求,逐项逐环节梳理,明确每个事项的名称、公开内容、公开依据、责任主体、公开属性、公开时限、公开方式、公开类型、所属栏目等要素,编制政务公开基本目录,并根据政务公开办要求,实时进行动态调整。
(三)加强学习和培训,提升政务公开水平
为确保政务公开工作切实有效落到实处,2018年,李俊镇先后两次组织对各站所工作人员、政务公开专兼职人员、村务信息公开人员进行业务培训。通过培训全面提高了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相关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能够牢牢把握信息公开的主体和原则、范围和内容、方式和程序,确保信息全面、及时、准确的公开。进一步完善和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及形式,积极探索政府信息公开方式、方法,切实加强信息收集、整理和发布工作,提高信息质量、增加信息数量。
(四)举办“政府开放日”活动,创新政务公开工作方法。
进入新时代,李俊镇在贯彻落实永宁县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的同时,不断创新工作思路,以新的面貌打通政府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11月6日,李俊镇首次举办了以“推动政务公开,助力经济发展”为主题的“政府开放日”活动,县镇人大代表、党代表、群众代表等150余人参加,通过与代表及广大人民群众的面对面公开和一问一答的主动交流以及问卷调查的形式,充分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服务水平,搭建起便捷的政民互动桥梁,增近了政府与群众之间的沟通联系,使李俊镇向阳光、透明、开放、服务型政府建设迈出了坚实的一步。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是李俊镇通过各类平台和载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共计439条,其中,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158条;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65条,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37条,现场云报道信息数51条,公示栏公开政府信息数128条。二是2018年共制发公文总数252件,按规定在永宁政务网公开政府信息共计73条,其中:政府文件类信息30条,重点工作类信息20条,就业创业相关信息3条,热点回应4条,应急管理信息13条,安全生产、食品安全类信息14条,农业补贴类信息2条,医疗卫生类9条,三农服务信息8条,财政资金类8条,规划计划信息4条,环境保护类10条。在永宁县政府公众信息网站成功发布乡镇动态信息51条。
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一是财政信息公开。李俊镇按照县委、政府相关部门要求,深入推进镇政府财政预决算公开和“三公”经费公开情况说明。2018年,在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财政资金类信息共计10条。
二是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领域信息公开。对李俊镇城乡低保、困难群众临时救助、老年人生日礼金、老年人生日蛋糕、低收入困难家庭认定等具体信息进行主动公开。
三是基本医疗卫生领域信息公开。深入推进乡镇卫生计生和基本医疗领域信息公开,深入宣传“全面两孩”政策及健康教育相关知识,举办炭疽、乙脑型脑炎防治培训班16期,发放宣传材料6140份,同时在各中心村开展婴幼儿早期教育和青少年健康人格教育大课堂活动。
四是农业补贴类信息公开。年末核算上报全年各村良种补贴、粮食补贴,并通过村务公开栏、政务公开网站公开补贴信息。
五是全面做好三农服务工作。按计划完成全镇辖区农田水利建设、农田水渠灌溉、春耕备耕、农业标准化生产建设等工作,并及时将三农服务信息通过政务网、微信公众号、现场云等平台公开。
四、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情况
2018年,李俊镇认真贯彻上级部署和要求,不断完善“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积极推进网上办事。一是强化网上办证力度和效率。截止12月底,李俊镇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通过互联网依法办理行政许可事项及再生育审批280户,认真宣传各项惠民政策,使卫生计生各项政策深入人心。二是李俊镇民生服务中心切实发挥便民服务平台作用,积极稳妥推进网上办事服务公开,以“高效、便民、规范、廉洁”为宗旨,创新工作机制,切实提高服务效率和服务质量,努力提升实体政务大厅服务能力。
五、各级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人民政协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2018年。李俊镇积极推进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案意见建议的办结,通过永宁县政府公众网公开答复银川市政协意见建议3条,公开答复银川市人大代表提案建议1条。答复文件和推进过程全部公开。
六、开展政策解读情况
2018年,李俊镇通过政府网站解读政策信息3条,通过“两微一端”平台转载和解读政策信息12条,进一步赢得了人民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七、回应社会关切情况
为提高政府公信力,全面推进李俊镇政务公开工作,2018年李俊镇根据舆论关注热点话题,及时回应有关住房安置、房屋拆迁、临时救助申请、秸秆禁烧等内容,通过“12345”便民服务热线受理投诉161件,回复率100%;网上咨询5条,回复率100%。
八、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
2018年,李俊镇人民政府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件,也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件。
九、公开平台载体建设情况
一是强化政府网站建设管理,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加强和完善网站内容建设。二是完善政府网站安全保障,积极做好防攻击、防篡改、防病毒,确保网站安全运行。三是充分发挥政务微信、微博、现场云新平台灵活便捷的优势,做好信息发布、政策解读、热点回应和办事服务工作,进一步增强公开实效,提升服务水平。
十、完善公开制度机制建设情况
李俊镇依法落实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严格执行重大决策预公开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
十一、存在问题与不足
目前,李俊镇政务公开工作还存在如下几点问题:
一是责任不明确,部门缺乏通力配合,责任与目标不明确,部分信息收集不及时,难以形成长效机制。二是政务公开工作人员更换频繁,工作交接不连续,导致专业性及业务能力较弱,同时,对政务公开相关工作人员专业培训频次较少、内容较单一。三是对政务公开工作认识深度不够,重视程度不够,部分信息公开不及时,未能按照时间节点公开。四是信息公开内容不全面,重点不突出,公开内容中动态类信息较多,业务相关类信息较少。
十二、开展2019年工作的初步计划安排
2019年,我镇将主动适应社会及人民群众的需求,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完善长效机制。在目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础上,不断总结经验,逐步完善信息公开审查、发布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发展,做到深入、持续、高效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加强学习培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水平。进一步完善和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及形式,积极探索政府信息公开方式、方法,切实加强信息收集、整理和发布工作,提高信息质量、增加信息数量。牢牢把握信息公开的主体和原则、范围和内容、方式和程序,确保信息全面、及时、准确的公开。
(三)提前谋划,开好“政府开放日”活动。2019年,李俊镇计划于10月中旬召开“阳光政务 服务于民”主题“政府开放日”活动,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不断突破创新,进一步加大政府公开力度,创造条件保障群众了解和监督政府工作,推进行政权力规范有序、阳光透明,增强群众对政府工作的认同感。
李俊镇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条 | 439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0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58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65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37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79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次 | 9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0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3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10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0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0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0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0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0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0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0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0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0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0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0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0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0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0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0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0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0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0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0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1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1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1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1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0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4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2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6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