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颜色:
[红]
[黄]
[蓝]
[绿]
保护视力色:
字体大小:
[小]
[中]
[大]
恢复默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自治区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做好 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的通知》(宁政公开办发〔2024〕2号)要求,现发布《永宁县李俊镇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统计数据从2023年1日至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今年以来,我镇政务公开工作在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严格按照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完善主动公开目录体系建设,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以公开明权责、促规范,着力提升政务公开质量、提升公众参与度、提升公开服务效果,为建设法治政府、透明政府、服务型政府发挥积极作用,有力地促进了办(中心)各项工作的开展。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3年,李俊镇全年累计通过永宁县人民政府网公开环境保护信息1条、工作计划及工作总结6条、重点建设项目信息8条、三农服务信息3条、部门预决算信息3条、医疗卫生信息5条、农业补贴信息7条、安全生产信息1条、应急管理信息1条、热点回应信息3条、社会保险信息6条、政策解读信息4条、重点工作信息7条、政府文件2条、发布乡镇动态信息16条。在学习强国、银川发布、和美永宁等平台制发宣传稿件400余篇,妥善处理微博问政、政民互动、一号通等各类平台问政540余件,办结回复率100%,营造了良好的舆论舆情氛围。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3年,李俊镇人民政府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件,未收到公众申请要求公开的其他方面政府信息,也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加强组织保障,及时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分工,配齐政务公开专职工作人员,镇纪委人员负责政务公开监督工作,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制”。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列入“八五”普法规划及领导干部学习课程中,切实提高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对政务公开的重视程度和认知水平。积极指导各村(社区)做好村(居)务公开,确保政务公开事项向基层延伸。将李俊镇中心工作和群众关心问题等纳入重点公开内容,进一步实现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领域全覆盖。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切实发挥政府网站政务公开主平台的积极作用,加强政务发布与解读,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推进政民互动。加大网站信息发布和更新力度,及时与上级主管部门沟通对接,完善李俊镇网站栏目设置,做到无空白栏目、无延时更新。根据县审批服务管理局相关工作要点和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推进要求,李俊镇民生服务中心结合实际,不断优化大厅服务功能,一是持续发挥“好差评”激励、监督作用,“好差评”工作稳步推进,通过服务评价器对办理事项、工作人员和窗口服务的评价率和满意度达100%。二是聚焦“标准化”建设,加强窗口人员管理制度,严格履行政务服务“五要五不要”行为规范、政务服务基本原则建立健全绩效考核、激励问责机制,激励工作人员干事创业热情。
(五)监督保障情况
李俊镇纪委人员负责政务公开监督工作,实现常态长效,为政府信息公开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积极配合不定期巡检网站、季度检查和年终考核工作,认真对照测评进行问题查摆和整改。自觉主动接受工作考核和社会评议,无发现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造成不良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情况。深化监督考核,把政务公开纳入村(社区)年度目标考核。2023年未发生政务公开责任追究事件,无责任追究结果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镇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以下不足:一是政策公开方面,不能及时与市、区多部门保持一致,存在更新时间上的滞后性;二是信息公开力度不够大,范围不够广主动公开的意识不强,各办公室(中心)在信息公开工作上持保守心态,配合度不够高。三是政策解读工作不够细致,公民参与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识淡薄,网上互动不够。尽管政务公开也做了大量的宣传工作,但人民群众对政务公开的认识重视不够,对于依法申请公开的流程了解不深。
2024年,我镇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区、市、县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围绕李俊镇经济社会发展以及群众关切的政务公开热点,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力度。
(一)为了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工作,保证信息公开的规范、及时,我镇将在今后紧跟上级部门步伐,及时跟进、公开上级部门相关政策。
(二)做好做实信息公开,尽量多公开,及时公开,针对群众关注的问题领域,做到“能公开多公开,应公开尽公开”;转变传统管理理念思想,树立服务群众的理念。优化处理信息公关危机的能力,强化思想认识,时刻做好政务公开等信息公开危机公关备战状态,建立起各负其责、运转协调的信息公开长效机制。
(三)加大政策解读的力度,争取做到深入浅出,用直白的语言、规范化的表格解读相关政策;加强宣传,提升公民意识。增大宣传栏、公示公开栏、新媒体等渠道的宣传力度,要运用多种媒介让广大人民群众熟悉政务公开,提高人民群众参政议政水平,完善社会监督机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由永宁县李俊镇人民政府在此处报告以下事项:
1.本机关对照《永宁县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完善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登记、办理、审核、答复、送达、归档等程序,编制工作流程图,统一答复文书格式,实现依申请公开工作全流程标准化规范化管理。提高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素质,及时回应群众关切,保障各渠道信息公开的准确性、时效性。
2.本机关2023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本报告电子版可在“永宁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查阅或下载,更多政府信息可登录网站http://www.nxyn.gov.cn查阅。如有疑问或意见建议,可直接与永宁县李俊镇人民政府联系。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永宁县李俊镇民生街1号(邮政编码:750103,电话:0951-8419045;电子邮箱:YNljz2013@163.com)。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首页
今日永宁
政府信息公开
政务服务
政民互动
走进永宁
宁公网安备6401210200002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