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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永闽政发〔2017〕53号
  • 永宁县闽宁镇人民政府
  • 永宁县闽宁镇
  • 有效
  • 2017年03月01日
闽宁镇校园及周边地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永闽政发〔2017〕53号
时间:2017年03月01日 来源:永宁县闽宁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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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闽宁镇校园及周边地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开展校园及周边地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以开展“平安校园”创建活动为目标,积极动员学校师生和社会各方面力量,严厉打击各种严重侵害师生人身安全的欺凌等违法犯罪活动,坚决彻底整治影响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食品安全卫生、交通消防安全和校园欺凌事件等各种突出问题,消除各种安全隐患,营造良好的教学秩序,以实际行动,保证学校的安全、稳定和发展。

    、组织领导

 经镇党委、政府研究,我镇成立了校园周边地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王勇强(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苏志军(镇人大主席)

成  员:马彦斌(党委副书记兼福宁村书记)

        杨平德(党委委员、政府副镇长)

        苏  勇(党委委员、政府副镇长)

        马彦萍(党委委员、政府副镇长)

        郭学峰(综治办主任)

        贠美吉(司法所所长)

        祁天武(闽宁镇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郭建光(黄羊滩派出所所长)

        马鸿喜(闽宁镇派出所所长)

        李养斌(闽宁镇教委主任)

        王世德 (闽宁镇中学校长)

        史  跃(闽宁镇交警队队长)

        王  升(原隆村书记)

        马生昌(武河村书记)

        马少林(木兰村书记)

        杨奇刚(园艺村书记)

        刘作新(玉海村书记)

 、开展集中排查整治

   (一)开展集中宣传(3月1日-12月底)

    组织相关单位以开展平安建设为契机,加大宣传力度,利用综治宣传月等活动平台,在各中小学、幼儿园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和演练宣传。结合学校实际,围绕“校园安全人人抓,平安相伴你我他”的主体,突出以交通、消防、食品卫生与疾病防控安全和预防溺水、防邪拒邪、防骗等事件自救自护等教育内容,进一步加强对师生的法制宣传和安全防范教育,提高师生的防范意识和自我安全防范能力。

    牵头领导:苏志军、马彦萍

    责任单位:综治办、司法所、教委、各学校

   )开展校园安全隐患排查(31日-3月14日)

集中辖区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进行彻底排查。一是重点排查校园安全,特别是门卫查验、值班、登记等制度上是否存在可能导致师生受侵害的漏洞;是否有校园欺凌事件发生;是否建立健全校园内部安全保卫组织;人防、物防、技防措施是否落实;在校舍、消防、交通、食品卫生及其它方面是否存在不安全因素。二是重点排查校园安全保卫工作,对不能履行职责、年龄偏大、无防范能力的保安进行调整;校园内是否安装视频监控等技术防范设施;是否定期开展校车司机的安全教育和安全驾驶培训。三是密切关注学生精神状况,如是否存在学业压力大、家族精神病史、心理障碍或因家庭困难等因素,预防学生在某种诱因下可能导致过激行为。要建立台账、迅速处置,把问题解决在苗头之中、校园之内。

牵头领导:苏志军、马彦萍

责任单位:综治办、教委、各学校、各村

)开展校园周边隐患整治(3月15日-12月底)

 1.派出所、各村要进一步加强校园周边地区治安整治行动,净化校园周边治安环境。对长期游荡在学校周边的社会闲散人员,要及时清理遣散。同时要结合全各学校、幼儿园及周边地区的治安状况,在上学、放学等重点时段,在校园门口、校园周边治安情况复杂的重点部位合理安排警力和治安巡防力量进行严密巡查。

2.综治办、市场监督管理所要继续组织执法人员对各校园周边的“黑网吧”进行整治,积极开展打击取缔行动。定期组织开展校园周边环境专项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全面、彻底查处无证照经营、违规经营行为。

3.城管执法队要对校园周边存在的违法摊档、乱摆乱卖等违反城市管理的行为,组织专项整治、进行全面清理。

4.市场监督管理所要对学校、幼儿园、托管中心内部食堂及周边的食品摊档开展定期不定期食品卫生大检查,防止食物中毒等事故的发生。

5.派出所、交警队要完善各种交通标志,加大对校车、摩托车等车辆的管理,严查超速超载、黑车等行为。

牵头领导:苏志军、苏勇、马彦萍

责任单位:综治办、派出所、市场监督管理所、城管执法队、交警队、教委、各学校、各村

()开展校园周边矛盾纠纷排查(3月1日-12月底)

各乡镇(街道)、各有关单位要充分发挥作用,继续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专项行动,全面深入排查涉及中小学生、幼儿园的各类矛盾纠纷,全面排查管控可能威胁社会治安的刑释解教人员、肇事精神病人、极端个人行为人员、吸毒重点人员、重点缠访闹访人员,建立重点人员库和台帐,登记造册,逐一落实管控措施,密切防范其报复社会的行为。对可能影响学校安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在报告上级部门的同时采取有效措施予以防范化解,坚决防止矛盾激化升级危及学校安全稳定,坚决杜绝因漏管失控导致个人极端暴力恶性案件的发生。

牵头领导:苏志军、马彦萍

责任单位:综治办、司法所、民生服务中心、派出所、各村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强化落实

整治和维护学校及周边治安环境和秩序是相关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务必高度重视,要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明确任务,把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作为推进平安建设和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的重要抓手。要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管理责任,要将整治责任落实到具体部门和责任人,并进行跟踪督察,直至问题得到彻底解决。

(二)密切协作,强化联动

村、各相关单位要积极开展校园及周边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要认真履行职责,强化协调联动,形成齐抓共管合力,营造良好校园环境。

(三)严格督查,强化保障

镇政府将把开展校园及校园周边地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纳入综治工作考核中,组成督查组对全各中小学、幼儿园进行督查。对开展工作不积极和工作迟缓的单位,将在全进行通报。



                                                         永宁县闽宁镇人民政府

                                                             2017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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