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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121-205/2020-00003 文  号 永闽政发〔2019〕361号 生成日期 2019-12-20
发布机构 永宁县闽宁镇人民政府 责任部门 闽宁镇 关 键 字 安全生产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是否有效 有效

关于印发2019年闽宁镇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对标对表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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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社区)、各办(中心)、驻镇各单位(企业):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区、市、县有关文件要求,进一步督促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升我镇安全生产水平,有效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促进全镇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按照2019年自治区应急管理重点工作关于“推动构建六大体系、组织实施六大工程”的部署要求,现就全镇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对标对表创建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自治区、市、县有关会议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论述,进一步提高认识、落实责任、强化措施、全面深化各行业领域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评审、运行、管理等工作,推动企业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为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全镇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发展,提供坚实的安全保障。

二、总体目标及阶段任务

从2020年开始,力争用三年左右时间,全面提高全镇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率,危险化学品(含烟花爆竹经营)、工贸(冶金全部、其他规上企业)、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城镇燃气、电力等重点行业领域企业90%达到安全标准化三级以上,并建立形成常态化持续推进工作机制。                 

(一)2020年。完成相关工作机制的建立,完成各行业领域安排部署和重点企业创建启动,对现行标准下已达标企业进行整改提升和抽查验证。年内启动达标创建工作的企业要达到本行业领域所以企业的60%。

(二)2021年。全力做好企业标准化达标评审、认定、管理工作,严格把关,高效服务,组织开展中期督导推进,力争年内各重点行业领域企业达标率达到80%。

(三)2022年。继续抓好评审、认定、管理工作,及时开展“回头看”,巩固创建成效,建立常态化工作机制。年底前,各行业领域企业达标率不低于95%,全镇重点行业领域企业整体达标率不低于90%。

三、主要措施及完成时限

(一)部署启动创建工作。各行业领域全面部署启动创建工程,明确目标任务和工作方案,扎实推进。(时限:2020年7月底)

(三)组织宣贯培训。各有关单位组织开展新修订评定标准宣贯培训,提升企业对标准化作用和建设方法的认识把握,强化企业主要负责人对标准化建设的法定责任意识,培育企业自主创建能力,促进企业建立自主管理、持续改进的安全管理体系。(时限:2020年年底)

(四)推动达标企业提升。2020年以前达标且在有效期内的标准化企业,结合新修订的评定标准全面开展自评整改工作,提升完善标准化运行管理水平。把整改和运行情况的抽查验证作为本年度检查重点内容,按照不低于50%的比例纳入行政执法计划。经抽查验证达不到相应等级评定标准的企业,上报上级部门撤销称号。(时限:企业自评整改2020年8月底,抽查验证2020年12月底)

(五)严格实行年度考核。将创建工作推进和企业达标率列入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强化工作落实。(时限:每年年底前)

(六)适时组织有序推进。及时总结创建工程实施经验成效,结合督导发现问题,交流经验,总结问题,推动创建工作有力有序推进。(时限:2021年8月底)

(七)扎实开展“回头看”。对创建工作实施以来达标企业的标准化运行管理情况开展“回头看”,并在检查中抽查验证不少于20%的企业,对不符合运行管理要求的责令限期整改,确保标准得到全面有限运行。(时限:2022年12月底)

四、职责分工

各有关单位、企业要按照“三个必须”要求,按照以下分工组织实施创建工程:

(一)各部门对本行业领域创建工作进行安排部署,负责组织推动本行业领域企业抓好落实;

(二)镇民生服务中心负责组织和指导推动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材、机械、医药、轻工、商贸等行业达标创建工作;

(三)镇经济发展中心(非农)负责组织和指导推动电力企业、建筑施工、城镇燃气等行业达标创建工作

(四)镇派出所负责组织和指导推动交通运输和公路、水路建设等行业领域达标创建工作;

(五)镇水管所组织和指导推动水利工作管理单位、水利施工企业达标创建工作;

(七)镇党政办公室负责组织和指导推动旅游等行业企业达标创建工作;

(八)其他单位分别按照职责,负责组织指导、督查推动本行业领域或本系统企业达标创建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落实创建责任。各有关单位要把推进安全标准化建设作为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一项基础性、长期性工作,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和“三个必须”要求,认真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及时制定本行业领域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细化年度目标任务,制定切实可行工作措施,落实工作机构、责任、人员和经费,精心组织,积极推进,确保实效,逐步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体系和常态化工作机制。镇政府每年将对有关单位组织推进创建工作情况进行督查通报。

(二)加强主体责任,切实提高创建实效。各企业要将安全标准化创建作为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重要抓手,对照评定标准各级各类要素,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大力开展岗位达标、专业达标和全员创建,全面提升企业安全生产和管理水平,真正做到安全管理、操作行为、工艺设备、作业环境“四个标准化”,安全制度、安全投入、安全培训、基础管理、应急救援“五个到位”,实现安全发展。要安全标准化动态循环管理的要求,在保持标准体系有效运行的同时,注重建立自我完善、持续改进、巩固提升、逐步升级的长效工作机制,大力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各行业领域的重点企业要积极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为全镇企业树立标杆。

(三)加强创建管理,大力规范评审程序。各有关单位要制定科学合理的管理办法,严格管理,定期检查,确保创建高质量,评审高效率。要高度重视、坚决杜绝中介机构包办企业创建、评审走过场、咨询与评审“捆绑”收费等违规行为,有效解决标准化达标与实际运行管理“两张皮”问题。

(四)加强执法检查,加大企业监管力度。各有关单位要按照行业领域企业达标情况建立监管机制,结合日常监管执法、安全检查等工作,加强对未达标和达标等级低企业的安全监管。落实动态监管要求,及时将新增行业企业纳入达标创建范围,督促已达标企业认真开展年度自评,对管理“滑坡”不再符合条件的企业严格予以降级或撤销。对在规定期限内达不到标准化最低标准、安全生产条件不具备或事故多发频发企业,要依法予以关闭取缔;对具备基本达标条件,但安全技术装备相对落后的企业,要督促其改造提升,升级达标。

(五)加强宣传培训,营造浓厚创建氛围。各有关单位要积极宣传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重要意义、政策措施和工作动态,营造创建氛围。

请各有关单位于2020年4月10日前将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标准化对标对表创建工作实施方案报镇民生服务中心,于每年6月底和11月底前将本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进展情况报镇民生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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