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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121-205/2020-00069 文  号 生成日期 2020-05-31
发布机构 永宁县闽宁镇人民政府 责任部门 闽宁镇 关 键 字 安全生产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是否有效 有效

闽宁镇关于印发《闽宁镇2020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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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6月是全国第十九个“安全生产月”,为做好全镇2020年“安全生产月”各项工作,按照《银川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方案的通知》(银安办发〔2020〕38号)、《永宁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永宁县2020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方案的通知》(永安委发〔2020〕3号)要求,结合我镇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党委、银川市、永宁县政府关于安全生产重大决策部署和重要指示精神,着眼加强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安全生产和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排查整治工作,推动全镇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深入排查安全风险隐患,扎实推进问题整改,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通过教育培训、隐患曝光、问题整改、经验推广、案例警示、监督举报、知识普及等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全民安全意识,提升公众安全素质,促进全镇安全生产水平提升和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安全生产月”活动

2020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将于6月1日至30日在全镇范围内统一开展,以“消除事故隐患 筑牢安全防线”为主题,辖区各村(社区)、各单位要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各村(社区)、各单位要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加深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的理解,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增强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各重点企业要通过领导干部带头讲、专家学者深入讲、一线人员互动讲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开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本行业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同时要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在广播、网络、新媒体等平台开设专题专栏,根据对象化、差异化、分众化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化解读宣传,推动学习贯彻走深走实。(责任单位:各站所、各村(社区)、辖区各企事业单位)

(二)举行“安全生产月”启动活动。6月1日是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启动日,各村(社区)、各单位要在大型商圈、广场、车站、高速公路等户外LED屏及公共汽车、出租车等车载LED屏循环播放安全科普视频、安全提示、公益广告等宣传内容。各村(社区)、重点企业要悬挂宣传标语,通过手机短信或手机信息报平台发送安全生产信息,政务微博、微信公众平台发布相关活动信息等方式,积极扩大活动的影响力和覆盖面,开展宣传报道,营造人人关注安全生产的氛围。(责任单位:各站所、各村(社区)、辖区各企事业单位)

(三)开展安全知识微信有奖竞赛活动。组织参与安全知识微信有奖竞赛活动,通过闯关得奖和分享有礼的方式把知识竞赛活动办成全民普及安全生产法律和安全知识的重要平台。(责任单位:各站所、各村(社区)、辖区各企事业单位)

(四)开展事故警示教育和科普宣传活动。各村(社区)、各企事业单位要结合本辖区本行业历年事故特点,播放事故警示教育片,各村(社区)、各企事业单位利用“职工大讲堂”、企业安全培训等播放安全生产月主题宣传片《忠诚》和典型重大事故安全案例片《警钟Ⅲ》。(责任单位:各村(社区)、辖区各企事业单位)

(五)开展“排查整治进行时”专题活动。紧密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中明确的工作任务,开展“排查整治进行时”专题活动。广泛发动企业员工,开展“安全生产啄木鸟”“企业风险扫描仪”“隐患排查显微镜”等活动,推动企业对重点场所、关键环节安全风险隐患进行全面深入排查整治,从源头上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广泛发动各村(社区)、物业公司和居(村)民,开展“查找身边隐患”“专项整治纠察员”等活动,积极举报风险隐患,排查安全违法违规行为。畅通举报渠道,兑现举报奖励,鼓励广大市民利用“12350”热线电话以及其他有关渠道,积极举报风险隐患和事故,形成全民关注安全、全民参与安全的社会共治模式。(责任单位:民生服务中心、综治中心、各村(社区)、辖区各企事业单位)

(六)扎实推进安全宣传“五进”工作。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和应急管理部《关于推进安全宣传“五进”工作方案的通知》,扎实推进安全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以下统称“五进”),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大力加强公众安全教育进一步提高全社会整体安全水。

1.进企业。广泛开展“查找身边的隐患”活动,加大举报奖励力度,推动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围绕专家指导服务、安全承诺等,将安全宣传教育纳入企业日常管理,强化企业负责人安全责任意识,提升从业人员安全素质,培育企业安全文化。(责任单位:镇经济发展中心(农业)、镇经济发展中心(非农)、镇综合执法队、镇民生服务中心、各村(社区)、辖区各企事业单位)

2.进农村。充分发挥乡村干部、安全网格员、灾害信息员、科技志愿者、科普信息员和扶贫驻村干部等在农村安全宣传中的主力军作用,建立农村安全宣传组织体系,重点围绕农事活动、返城复工农民工和留守儿童、孤寡老人、智障残障等特殊群体安全提示教育,有针对性地普及灾害应对和建筑施工、道路交通、火灾等方面的安全知识,全面提升村民安全意识和应急避险能力。(责任单位:镇民生服务中心、各村(社区))

3.进社区。加强社区安全宣传阵地建设和社区安全体验场所建设,紧密结合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文明城市和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工作,把社区公园、广场功能升级,丰富标语标线标识等内容,建成应急避难场所;加大社区公益宣传力度,在社区宣传栏开设安全宣传专栏、楼道张贴安全宣传画等方式,深入普及生活安全、交通安全、消防安全常识以及应急避险、自救互救技能。(责任单位:镇民生服务中心、福宁社区)

4.进学校。落实《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在课堂教学、社会实践、班级活动中落实安全教育内容,普及生活安全、交通安全、消防安全等方面的知识。利用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和寒暑假期开学前后,重点围绕开学学校、复课学生防疫防控和学生居家生活安全教育等,开展安全知识教育,使学生和教职工做到能应急懂避险、能自救会互救,强化学生和教职工安全意识。(责任单位:各村(社区)、镇派出所、闽宁一中、二中、中心校)

5.进家庭。将家庭安全宣传教育融入“文明家庭”“五好家庭”等创建评选工作中,通过开展小区住户安全知识宣讲、安全警示教育等形式,重点围绕家庭安全隐患查找、邻里安全线上互助等,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以家庭燃气、用电和防火生活安全和防灾减灾知识普及为重点,编印发放家庭应急手册、安全读本、安全倡议书、知识卡片等资料,普及家庭安全常识。(责任单位:镇党政办公室、镇综治中心、镇民生服务中心、各村(社区))

(七)开展安全生产应急演练专题行活动。各单位要按照行业生产经营单位特点,选择重点人员密集场所组织开展应急救援演练。督促辖区企业扎实组织开展综合预案、专项预案实战演练,促进各生产经营单位完善应急预案,强化班组和岗位风险管控,提高职工自救互救和企业应急处置能力。(责任单位:各村(社区)、辖区各企事业单位)

(八)开展安全生产媒体行活动。充分发挥主流媒体的作用,密切与主流媒体的联系,通过专题报道、深度报道、系列报道、跟踪报道,有针对性地开展舆论引导。各村(社区)、各单位要根据本辖区和行业特点,通过微博、微信等新媒体每日推送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知识不少于3篇。(责任单位:各站所、各村(社区)、辖区各企事业单位)

三、“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

2020年“安全生产万里行”与“安全生产月”活动同步启动,12月份结束。各村(社区)、各单位要紧紧围绕《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排查整治阶段工作要求,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专题行”活动,曝光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宣传推广经验做法,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断强化安全生产工作。

(一)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专题行”活动。按照《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中明确的工作任务,围绕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起步开局,组织各有关单位深入分析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和重点单位场所、关键环节安全风险隐患,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提早谋划开展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推动企业对重点场所、关键环节安全风险隐患进行全面深入排查整治,要加强“散乱污”企业等行业领域专项整治,从源头上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发生。(责任单位:镇经济发展中心(农业)、镇经济发展中心(非农)、镇综合执法队、镇综治中心、镇民生服务中心、各村(社区)、辖区各企事业单位)

(二)开展“隐患问题整改清零行”活动。紧盯国家、自治区和市委政府历次巡查考核、调研督查时发现反馈的各项隐患问题,对照整改方案和问题清单对整改情况逐一复核、全部“清零”,确保已经发现的安全隐患全部整改到位。对还未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企业单位,由行业部门实施挂牌督办,推动政府、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责任单位:镇经济发展中心(农业)、镇经济发展中心(非农)、镇综合执法队、镇综治中心、镇民生服务中心、各村(社区)、辖区各企事业单位)

(三)开展“安全宣传精品行”活动。各村(社区)、各单位分类开展行业特色宣传活动,精心策划、组织开展好各种形式的安全生产宣教活动,打造各具特色的“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精品,力争出亮点、出精品、出经验,推动全镇“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向纵深发展。各村(社区)、各单位要以“安全生产月”为契机,深入开展“最美家庭”、“平安校园”等具有行业领域特色的群众性安全生产共建共享活动,努力提高安全文化建设水平。(责任单位:镇经济发展中心(农业)、镇经济发展中心(非农)、镇综合执法队、镇综治中心、镇民生服务中心、各村(社区)、辖区各企事业单位)

四、保障举措和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村(社区)、各单位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上来,牢固树立生命至上、安全第一观念,进一步提高对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的认识,将“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纳入全年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计划,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要加强活动组织实施,制定“路线图”“施工表”,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时间节点,做好人力、物力和相关经费等保障,确保活动有力有序有效开展。

(二)围绕主题,营造气氛。各村(社区)、各单位要紧紧围绕“消除事故隐患,筑牢安全防线”主题,要充分发挥各级各类媒体和网站等平台作用,积极参与安全生产宣传报道,努力形成上下一体、协同联动的宣传合力,打造全媒体、矩阵式、立体化的安全生产报道格局。要拓展社会面宣传渠道,在交通枢纽、商业街区、社区、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和高速路口等醒目位置,广泛张贴或悬挂安全标语、横幅、挂图等,在交通工具电子显示屏、广告屏持续滚动播放安全公益广告等,在全社会积极营造关心安全生产、参与安全发展的浓厚舆论氛围。

(三)强化指导,确保效果。各村(社区)、各单位要把“安全生产月”各项活动与解决当前安全发展、安全生产中的热点难点问题相结合,与精准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复工复产安全防范、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等各项工作相结合,与推动落实各方面安全生产责任相结合,突出重点行业领域和重点单位,要深入企业事业单位,指导督促各项活动的开展,及时帮助解决活动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着力解决重点难点问题,防止脱离实际、简单化部署,防止搞形式主义、走过场,因地制宜开展好各项活动,切实达到以活动促工作、以活动保安全的目的,推动安全生产水平提升和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四)整理资料,及时报送。各村(社区)、各单位要加强对“安全生产月”系列活动的信息跟踪,掌握相关动态,认真做好活动有关文字、影音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并及时报送工作信息、活动方案、活动总结等材料。5月31日前,报送活动工作方案;7月6日前,报送“安全生产月”活动阶段性总结;7月至11月,每月报送1篇“安全生产万里行”亮点活动综合信息,并于11月25日前报送“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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