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已启用无障碍浏览系统,欢迎点击访问!
索 引 号 640121-205/2021-00130 文  号 生成日期 2021-12-09
发布机构 永宁县闽宁镇人民政府 责任部门 闽宁镇 关 键 字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是否有效 有效

关于切实做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保护视力色:              字体颜色: 【       绿 】        恢复默认     

各村(社区)、各(中心)办、驻镇各单位、各生产经营单位:

随着年终岁尾的来临,各类企业和项目进入生产建设高峰期,易出现抢工期、赶进度和突击生产、超负荷运转等问题,城乡供气、用火、用电需求旺盛,加之受大风、低温、雨雪、冰冻、寒潮等灾害性天气影响,安全生产面临较大挑战,影响安全生产的不稳定因素增多,安全生产压力增大。为切实做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各类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全镇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按照上级安委会会议和文件精神,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切实增强做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的政治觉悟

当前正值生产经营单位赶工赶产的高峰期,也是我镇疫情结束后复工复产的高峰期,各类安全生产风险叠加,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尤为重要。各村(社区)、各(中心)办、驻镇各单位、各生产经营单位要提高政治敏锐性,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责任制和“三个必须”要求,认清当前安全生产所面临的形势,切实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要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进一步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结合实际深入分析岁末年初安全生产的规律特点,超前研判可能出现的各种安全风险,制定采取针对性的管控措施,全力抓好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压紧压实安全防范责任,严防各类事故发生,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有序开展

为切实做好我镇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成立闽宁镇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马晓平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张  平  镇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杨  青  镇党委副书记、原隆村党支部书记

任建华  县公安局副局长、闽宁镇党委副书记、

闽宁派出所所长

李  杨  镇党委副书记

梁  慧  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赵永斌  镇党委委员、政法委员

赵  睿  镇党委委员、组织委员、宣传委员

姚  剑  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薛  飞  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田  鹏  镇党委委员、副镇长、玉海村党支部书记

陈  赟  副镇长

成  员:各(中心)办主任、各村(社区)书记和主任、驻镇各单位负责人、各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

镇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应急管理办公室,由薛飞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统筹协调开展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

三、聚焦重点领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强化安全风险防控措施  

各村(社区)、各(中心)办、驻镇各单位、各生产经营单位要针对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形式特点,结合全镇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坚持全面检查与严格执法相结合、企业自查与政府督查相结合,在全镇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大排查、大起底、大整治,对高风险行业领域“全覆盖”“地毯式”“深排查”,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确保不发生较大事故、全力压减一般事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一)要突出抓好农村防火减灾安全防范。冬季天干物燥是火灾高发季节、气温降低,家庭用火、用电、用气等增加,燃气爆炸、煤气中毒、火灾事故易发多发。各村要针对各辖区域内柴草场、农户堆放的柴草等火灾隐患点进行排查,组织村组干部进行网格化巡查管理,坚决杜绝发生火灾。社区要全面发动各村网格力量,组织群众常态开展“三清三关”(清理楼道、阳台、厨房可燃杂物、离家关闭电源、火源、气源),采取安装阻隔装置等措施禁止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严防小火亡人。各村(社区)要结合人居环境整治和疫情防控工作,利用入户宣传、微信推送等方式开展形式多样的天然气、煤气使用安全、预防煤烟(气)中毒、用电安全、防火安全宣传工作,普及安全用气用煤常识和应急急救知识,提醒居民群众及时消除漏气、漏烟等安全隐患,帮助群众养成良好的用气用煤习惯,提高群众日常生活中的自我保护意识,严防发生火灾、燃气爆炸和煤气中毒事故,切实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牵头领导:各包村(社区)领导

责任单位:各村(社区)

(二)要突出抓好“九小”场所、“多合一”场所等重点场所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全面排查整治商住混合体建筑火灾隐患,要加强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宾馆饭店、商场市场、“九小”场所、“多合一”场所、沿街门店等场所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确保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畅通。

牵头领导:任建华、薛飞

责任单位:闽宁派出所、黄羊滩派出所、综合执法办、综治中心、闽宁供电所、各村(社区)

(三)要突出抓好道路交通领域安全防范。深入开展冬季交通安全大检查,切实排查治理交通安全隐患,严厉查处超速、超员、超载、疲劳驾驶以及违规冒险行车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加强雨雪、雾天气下的道路通行管理工作,完善恶劣天气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防范预案。

牵头领导:张平、赵永斌

责任单位:闽宁交警中队、各村(社区)

(四)要突出抓好建筑施工和市政领域安全防范。严格建筑工地现场管理,重点排查冬季建设工地起重机械、脚手架、高大模板、深基坑等关键部位、重点环节事故防范和隐患整改措施落实。全面加强城市供水、供电、供热、供气、管线管廊等重大基础设施安全监管,深入排查高层建筑、公共场所、地下空间等商业餐饮经营场所燃气使用。

牵头领导:田鹏

责任单位:经济发展办、各村(社区)

(五)要突出抓好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防范。切实加强危险化学品企业在储存、经营、使用和废弃处置各环节的安全监管工作,开展辖区加油加气站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严防发生爆炸和火灾事故。

牵头领导:薛飞

责任单位:闽宁派出所、镇综合执法办、闽宁市管所

(六)要突出抓好森林草原防火和农业生产安全防范。加强农业生产领域内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开展冬季森林草原火险防治工作,及时发布气象灾害预警信息,严格进山、进林燃放烟花爆竹、野外烧荒取暖等火源管控,强化火灾治理责任。

牵头领导:姚剑

责任单位:农业服务中心、各村(社区)

以上各领域安全生产排查工作,由各牵头领导协调,各责任单位负责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常态化分阶段向镇安委办报送工作资料(检查记录、影像资料、工作总结),2021年12月26日前报送第一阶段工作情况,2022年1月15日前报送第二阶段工作情况。

四、强化应急值守,时刻保持临战备战状态

各村(社区)、各(中心)办、驻镇各单位、各生产经营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岁末年初值班值守工作, 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在岗带班,值班人员落实 24 小时值班制度。要提高事故灾害应对能力,切实加强监测预报,确保信息上报及时、准确、全面,防止信息倒流,便于第一时间启动应急响应、协调调度应急资源、提供应急技术支持,确保突发情况第一时间得到有效处置,全力维护我镇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