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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640121-205/2019-00072
  • 永闽政发〔2019〕196号
  • 永宁县闽宁镇人民政府
  • 闽宁镇
  • 有效
  • 2019年04月25日
闽宁镇关于印发《加强吸毒人员查处管控工作严防肇事肇祸确保社会治安稳定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永闽政发〔2019〕196号
时间:2019年04月25日 来源:永宁县闽宁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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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社会治安的禁毒安保工作,严防肇事肇祸,确保重大活动期间社会治安大局稳定,各部门、辖区派出所、各村居要把加强吸毒人员查处管控、治理吸毒人员肇事肇祸问题作为社会治安禁毒安保任务的一件大事来抓,采取有效应对措施,全面加大发现、查处、研判、管控、防范、处置工作力度,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吸毒人员肇事肇祸问题的发生。根据上级部署要求,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全面加强吸毒人员排查发现工作

(一)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

充分利用开展重大活动禁毒安保工作的机会,结合正在推进的吸毒人员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把排查发现吸毒人员作为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来抓,深入组织开展吸毒人员排查发现和查处登记工作。

(二)加大对吸毒人员的发现登记和查处管控工作力度。

要充分运用禁毒工作考评手段,鼓励各村居、辖区派出所加大对吸毒人员的发现登记和查处管控工作力度,大力推行“全警禁毒”、多警种特别是派出所参与打零包贩毒等工作模式,因地制宜开展吸毒人员“大排查、大收戒、大管控”专项行动,全面推行“重嫌必检”工作措施,有针对性地开展“毒驾”治理、公务员吸毒问题整治和涉网吸毒人员动态管控等工作,最大限度地把吸毒人员特别是隐性吸毒人员排查出来,努力查清核实本地区吸毒人员底数。

二、全面加强社会面吸毒人员分类管控工作

(一)全面加强管控工作。

要把管控吸毒人员作为禁毒安保工作首要任务,对社会面吸毒人员严格落实各项管控措施,最大限度减少脱管失控。要认真落实中央综治办、国家禁毒办召开的全国吸毒人员网格化服务管理试点工作宜昌现场会精神,大力推进吸毒人员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结合国家禁毒委员会正在深入推进的“8.31”工程,全面加强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

(二)对吸毒人员实施分类管控工作。

1、对于责令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要协调辖区派出所、司法行政部门和街禁毒办落实必送必接措施,实现有效衔接,切实落实社区戒毒社区康复措施。

2、对拒绝接受社区戒毒社区康复或执行期间脱失人员,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小组要组织查找辖区派出所利用信息化手段进行网上布控,及时查找下落,千方百计予以找回,依法进行处置。

3、对于有吸毒经历、尚未发现复吸的人员,要组织各村居网格员深入社区、家庭、戒毒场所开展走访,逐一进行见面告诫教育,并按照有关规定纳入重点人员管控。

(三)严防吸毒人员肇事肇祸。

针对吸毒人员肇事肇祸案件多发问题,街禁毒办要会同街综治办认真落实国家禁毒办等7部委联合出台的《全国社会面吸毒人员风险分类评估管控办法》要求,充分发挥公安、司法行政、卫生计生、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相关职能部门的作用,深入发动禁毒社会组织、村(居)民委员会等相关人员,以及禁毒社会工作者、网格员、吸毒人员家属共同参与,对所有社会面吸毒人员进行风险分类评估,对高、中、低不同风险等级的社会面吸毒人员,分别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进行分类防控,严防高风险类吸毒人员脱管失控引发事端。

三、全面加强吸毒人员肇事肇祸研判处置工作

(一)加强吸毒人员肇事肇祸突发事件案情通报工作。

强化吸毒人员肇事肇祸突发事件案情通报、联动处警、信息报送、案情发布、舆情监控、责任追究等工作,有效提升对吸毒人员肇事肇祸的主动发现、现场查控和应急处置能力,确保该类事件防得了、控得住、处置快。

()加强吸毒人员中持有驾驶证的排查与清理工作。

协调公安交管部门集中开展对吸毒人员持有驾驶证进行排查清理,将吸毒人员登记信息与驾驶人信息进行集中比对,依照有关规定对吸毒成瘾未戒除人员的驾驶证予以注销,对不符合申领驾驶证条件的吸毒人员取消申领资格。

(三)加强吸毒人员中精神病人的筛查与管理工作。

协调卫生计生部门加强对吸毒人群中精神病人的筛查与管理,全面加强对涉毒精神病人的防控处置工作。要会同交通运输、铁路、民航等部门,全面加强对公共交通工具驾驶人员的涉毒问题预防教育和筛查整治工作,防止公共交通工具因毒驾出现群死群伤事故。

(四)加强对吸毒人员发生极端案(事)件信息的搜集、掌握和报送工作。

按照公安部禁毒局下发的《关于规范吸毒人员肇事肇祸案(事)件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要求,加强对吸毒人员发生极端案(事)件信息的搜集、掌握和报送工作,辖区派出所、各村居要及时对此类信息进行汇总整理。

(五)做好吸毒人员肇事肇祸案(事)件的舆论引导工作。

要认真做好吸毒人员肇事肇祸案(事)件的舆论引导工作,主动协调新闻媒体,根据案(事)件事实和侦办工作需要,统一宣传口径,适时公开信息,确保新闻报道的准确性和时效性,防止引发媒体炒作,防止网络误导舆论,切实减少负面影响。

四、全面加强重大活动期间的双向管控工作

(一)加强重点场所的排查工作。

要以娱乐场所、洗浴场所、宾馆饭店、私人会所、出租屋等涉毒高危场所为重点,采取明察暗访、清理整治等形式,高频次开展吸毒人员查处工作,形成高压震慑氛围。

(二)加强路面巡查、吸毒检测工作。

要协调公安交管部门组织开展联合执法,加强路面巡查、吸毒检测,及时查处吸毒后驾驶机动车行为,严打“毒驾”违法犯罪。

(三)加强隐性吸毒人员排查工作。

1、要协调司法行政、公安监管部门组织强制隔离戒毒所、拘留所、看守所等戒毒、监管场所,通过教育感化、深挖涉毒线索等渠道,从中发现一批隐性吸毒人员。

2、组织派出所以及司法行政、卫生计生等有关部门和基层组织,广泛发动网格员、禁毒社工、禁毒专干等力量,深入社区、村居、学校、家庭、单位、场所,通过走访调查、集中清查、顺线追查、深挖细查等形式,广泛开展排查摸底工作,最大限度地把隐性吸毒人员排查出来。

(四)严格执行处罚机制。

对发现的吸毒人员要依法进行处置,对未成瘾的吸毒人员要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对发现的成瘾人员要在给予行政处罚的同时,依法责令其接受社区戒毒;对吸毒成瘾严重、通过社区戒毒难以戒除毒瘾的人员,要依法作出强制隔离戒毒决定。严禁查而不处、查处不登记录入及以罚代拘、以罚代戒等降格处理。

五、全面加强对吸毒人员查处管控工作的组织领导

镇社区戒毒(康复)中心要加强统筹调动禁毒专干作用,全面加大发现、查处、研判、管控、防范、处置工作力度,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吸毒人员肇事肇祸事件的发生。辖区派出所、各站室、各村居将工作进展情况及遇到的困难问题请及时报送镇社区戒毒(康复)中心。

六、方案执行时间

从2019年5月1日执行至2019年12月31日,确保重大活动期间社会治安大局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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