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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社区:
按照银川市民政局《关于开展民政领域侵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银民发[2019]66号)、永宁县纪检委《关于印发<关于开展对群众关心的利益问题漠然处之,空头承诺,推诿扯皮以及办事不公、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永纪发[2019]66号)、永宁县民政局《关于开展“对群众关心的利益问题漠然处之,空头承诺,推诿扯皮,以及办事不公、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要求,我镇结合民政工作实际,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以维护群众切身利益为出发点,深入整治和查处民政领域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坚决遏制腐败和不正之风的滋生蔓延,进一步规范民政工作,强化为民服务意识,切实增强民生工作成效,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整治的重点内容
重点整治低保、养老、特困供养、临时救助等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中侵占挪用、克扣强占、虚报冒领问题;资金分配制度不完善,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不按专款专用原则使用问题;执行惠民政策缩水走样,审核不严格,程序不规范,不公开、不公正,优亲厚友、与民争利问题;工作中冷硬橫推、推诿扯皮、吃拿卡要等问题。
三、方法措施
(一)周密安排部署。加强对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的安排部署和具体指导,结合实际深入开展工作,召开工作部署会,积极、主动、创造性的开展工作,召开动员部署会,统一人员思想,明确目标任务,制定上报具体工作方案,确保责任到人。
(二)开展自查自纠。各村、社区要检视自身存在的问题,对照整治内容,认真排查本级存在的侵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分门别类建立问题清单。要畅通信访举报渠道,确保群众反映问题方便快捷。会同镇纪委认真分析梳理近2年以来信访举报、监督检查、巡视巡察、专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从中排查问题线索,对处理不到位的逐一清理,确保不留死角。
(三)严肃查处追责。各村、社区要树牢查找问题是基础、整改问题是关键的理念,按照“事要解决、人要处理、整改要到位”的原则,针对查找出来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明确责任人,限期整改到位。对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线索要逐件分类建立台账,每月对账销号。对专项整治期间仍然我行我素、顶风违纪的一律依纪依规严肃处理并公开通报曝光。对开展专项整治不重视、虚于应付、走过场的,将移交至镇纪委做严肃处理。
(四)建立长效机制。对能立即整治完成的要尽快整治:
对需要一段时间整治的,要把握时限、倒排工期,逐条对账、
逐个销号。针对专项整治中暴露出来的薄弱环节、制度漏洞和工作短板,注重在源头治理、效能提升、制度纠偏上下功夫,积极堵塞漏洞,制定完善相关政策,健全完善机制制度。各乡镇要对专项整治过程中发现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总结,固化为制度。
四、工作要求
(一)履行主体责任。各村、社区要切实扛起专项整治主体责任,主要负责同志要当好“第一责任人”,亲自研究、亲自部署、亲自督导,分管领导作为直接责任人,要深入一线督促落实,靠前指挥,切实抓好分管领域的整治任务。领导干部要主动认账担责,防止只抓下级、不抓自身,认真履行责任,做深做实做细专项整治各项工作。对能够立即解决的问题,要立查立改、即知即改;对一时解决不了的,要制定阶段目标,盯住不放,持续整治,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松劲、解决不彻底不放手。
(二)注重形成合力。各村、社区要把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与正在开展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农村低保专项整治等工作统筹起来,形成整治工作合力。
(三)确保整治效果。坚持问题导向、分类逐项推进,从具体人、具体事着手,将问题一个一个解决。坚持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相统一,注重标本兼治,既要治标,又要治本。注重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把困难解决在群众身边,切实让群众感受到专项整治的成效,看到实实在在的变化,以实际行动取信于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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