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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121-205/2019-00034 文  号 永闽政发〔2019〕74号 生成日期 2019-05-06
发布机构 永宁县闽宁镇人民政府 责任部门 闽宁镇 关 键 字 低保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是否有效 有效

闽宁镇2019年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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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

按照《全区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永宁县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民生领域侵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有机结合起来,2019年我镇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各村把握重点,抓好工作落实。

一、成立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小组

组    长:王勇强

副 组 长:郭学峰

成    员:各村书记、主任、民政专干   

单玲香   马飞龙

二、突出治理重点

(一)整治形式、官僚主义。将力戒形式、官僚主义作为重要任务,检查各村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中是否存在搞形式、走过场的问题,检查各村农村低保经办中是否存在不担当、不作为、脸难看、事难办等问题,严肃查处农村低保工作中“四个意识”不强、责任不落实、措施不精准和形式、官僚主义等问题。

(二)查处“漏保”和近亲属备案制度不落实、资金监管不力等问题。检查各村落实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户中的重病、重残对象及时纳入低保情况,严肃查处农村低保中的“漏保”问题;检查各村是否对低保经办人员和村(居)委会干部近亲属纳入低保情况进行备案,是否做到档案单独存放,重点抽查复核,严肃查处农村低保中的“人情保”“关系保”问题;对低保经办人员和村(居)委会干部及低保救助对象严格背景审查,查找有无黑恶势力通过威胁、贿赂、利诱等方式干扰破坏低保审核审批工作等行为;检查各村资金使用监管工作开展情况,查找资金监管的薄弱环节和风险点,严肃查处贪污侵占、虚报冒领、截留私分农村低保资金等问题。

(三)全面排查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户中的重病、重残家庭,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及时纳入低保。

三、完善工作机制

)建立治理工作台账。建立2019年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台账,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层层压实责任。按季度更新各村工作台账,及时全面掌握工作进度,跟踪督促任务落实。

 )建立完善联动机制。镇、村两级明确专人负责专项治理工作,对于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形成上下联动的快速响应机制,切实提高群众诉求的回应效率。

 )加强督促落实对于专项治理工作进展缓慢、成效不明显、上报情况不及时的,将适时会同加强实地督促整改,分析问题,查找原因,确保专项治理工作深入开展。

 ()加大问题线索督办力度。通过反映平台、来访电话渠道,收集农村低保经办中的腐败和作风问题线索,对于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和重点线索,镇村两级可直接督办,不断加大问题线索查处力度。

四、提升整改成效

)落实整改措施。督促各村深入分析专项治理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研究提出整改措施,建立问题和整改清单,明确整改时限、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边查边改、立行立改。将整改落实情况作为年度绩效评价的重要内容。

 ()开展整改情况“回头看”。对专项治理工作发现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重点查看各项整改措施是否落实到位,列入整改的问题是否按期解决,整改效果群众是否认可。对于整改措施落实不力、整改效果不明显的进行重点督导。

 ()加大社会监督力度。及时全面向社会公开农村低保政策、标准和对象有关信息,公开来访电话畅通反映渠道,加大社会监督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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