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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121-205/2019-00058 文  号 生成日期 2019-08-22
发布机构 永宁县闽宁镇人民政府 责任部门 闽宁镇 关 键 字 空气质量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是否有效 有效

闽宁镇2019年空气质量提升工程实施工作进展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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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宁县蓝天办:

根据永蓝办发〔2019〕31号关于《永宁县2019年空气质量提升工程实施方案》文件精神,按照县蓝天办对空气质量提升工作要求,我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召开了专题会议,进行了研究部署,对辖区内企业、项目、制作部部的污染情况进行了摸底分析并做了相关整改。

一、组织管理

落实制度,划定责任。建立了环保工作机制,坚持和完善党政负责制,实行主要负责人亲自抓、负总责,分管副职深入实际,狠抓工作落实,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二、重点工作开展情况

(一)清洁供暖

年初排查辖区内的20户25台生活供暖燃煤锅炉,其中闽宁供热站20蒸吨和40蒸吨,棚湖湾生态餐厅2蒸吨锅炉已安装在线监测设备、脱硫脱硝设施及除尘设施,严格按照环保部门规定指标排放废气;其他小于2蒸吨的燃煤锅炉,冬季供暖时都使用符合国家标准规定煤质煤炭。

(二)散煤管理

经排查,辖区内有5户散煤销售点,都有营业执照,对于季节性供煤煤质都是严格按照国家燃煤质量标准。后期会继续加大巡查力度和监管力度,保证在供暖期内各散煤销售点出售的煤质都不存在超标或不达标问题。

(三)工业污染治理

加强对辖区内工业企业宁夏瀛海天琛建材有限公司和闽宁供热站重点行业堆场扬尘治理,原料、物料全部遮网,相关路段一天两次洒水降尘。同时,加大该企业废气、废水排放达标巡查力度和监管力度,确保该企业健康、平稳、环保运行。

(四)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

已按各级领导及相关部门要求,对辖区内两家涉及VOCs排放的门窗制作部进行整改,初步告知该制作部法人,不能露天进行喷漆作业,若不按要求整改的,将依法采取“三断三请”措施。经巡查,两家制作部已按要求整改,并将所有工序搬至室内。

(五)严厉打击贺兰山东麓非法开采砂石

我镇联合国土资源局,对贺兰山东麓闽宁段开展不定时巡查,并结合日常的动态巡查,做好宣传工作,动员广大干部群众共同打击非法开采砂石资源的违法行为。同时为了达到良好的整治效果,遏制非法开采砂石资源的行为,我镇积极采取以下措施:以综合执法队为主要巡查组,每天不定时对贺兰山东麓进行巡查。辖区内共有14个砂石料、堆土场,主要在武河村夕阳红(10处)、福宁村(3处)、原隆村(1处)。12处目前处于关闭停运状态。武河村9处已处于停工状态,福宁村共2处,1处目前还在运行;原隆村1处已停运。贺兰山东麓非法开采砂石资源的行为已得到有效遏制,生态环境得到了有效保护。

(六)扬尘防控治理

为做好扬尘防控工作,我镇安排特定人员每天早中2次对辖区内主干道路、各支路及公共场所进行洒水降尘;对施工现场制定清扫、洒水制度,配备洒水设备,并派专人负责洒水、清扫。四级以上大风天气,禁止产生扬尘的作业施工。土方铲、运、卸等环节设专人洒水降尘。

(七)裸露空地、堆土治理

经排查,闽宁镇辖区内现有堆土2处,分别在西夏渠和201省道北侧,共计土方量为10200方,均属于临时性堆放,边堆放,边清运消纳。镇区内3处裸露空地,共计面积为96668平方米,其中工业园区的空地正在招商建设,其他两处正在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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