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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121-205/2020-00046 文  号 永闽政发〔2020〕70号 生成日期 2020-04-23
发布机构 永宁县闽宁镇人民政府 责任部门 闽宁镇 关 键 字 生活垃圾分类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是否有效 有效

关于印发《闽宁镇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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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宁镇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区市县关于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治理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要求,加快推进闽宁镇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进程。根据《自治区住建厅等10部门下发<关于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治理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宁建发〔2019〕46号)、《永宁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永宁县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的通知》(永政办发〔2018〕142号)及《永宁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永宁县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永垃分办发〔2019〕2号)文件要求,结合闽宁镇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垃圾分类工作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落实中央和区、市、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针对农村生活垃圾来源面广分散、人均产生量较少、收集转运成本较高、垃圾构成复杂且有机垃圾和沙土占比较大等特点。推行“两次六分、四级联动”的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模式,构建以源头分类减量和资源化利用为导向的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体系,引导群众全面参与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治理、无害化处理,有效减少垃圾收运处理成本,促进生产循环、可持续发展,为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加快美丽宜居乡村和生态文明建设贡献力量。

二、工作目标

遵循“两次六分、四级联动”的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治理体系指导,在2020年底基本建立生活垃圾前端分类投放、中端分类收运、末端分类处置与循环利用工作体系。实现闽宁镇党政机关、农贸市场、学校、医院等各场所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全覆盖,建立健全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制度体系,打造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示范村,以该村为试点,循序渐进,积极探索符合当地实际的生活垃圾分类方法,以点带面,带动全镇其他行政村开展生活垃圾垃圾分类工作。确保闽宁镇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0%以上。

三、基本情况

闽宁镇位于首府银川市南端、贺兰山东麓、永宁县西部。距银川市区50公里、永宁县城40公里,区域面积210平方公里,下辖6个村民委员会89个村民小组,常住人口12324户56409人,日均产生量约50吨。2018年争取资金3553.85万元,新建闽宁镇环卫调度中心,配备大型收集车2辆、压缩式垃圾收集车8辆、垃圾收集桶3000余个等基础环卫设施,解决了闽宁镇、玉泉营、黄羊滩农场、李俊镇各村的生活垃圾处理问题。

四、组织领导

为做好闽宁镇生活垃圾分类与资源化利用工作,加强闽宁镇生活垃圾分类实施力度,成立闽宁镇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小组办公室设在闽宁镇政府,确保闽宁镇垃圾分类试点工作顺利开展。

组  长:王勇强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赵  超  镇党委副书记

        马晓平  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梁  慧  镇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杨平德  镇党委委员、副镇长、武装部长

        苏  勇  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杨  青  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姚  剑  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郭学峰  镇民生服务中心主任

成  员:李德忠  镇党政办公室主任

        李向东  镇财税与发展服务中心主任

        李学锋  镇城管队队长

        马海虎  镇经济与发展中心(非农)主任

        杨志平  镇村镇规划中心主任

        陈建荣  镇经济与发展中心(农业)主任   

        薛  飞  镇综合治理中心主任

五、分类标准

农户生活垃圾源头按厨余垃圾(有机垃圾)和其他垃圾“两分法”进行分类。乡镇按可回收物、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沙土灰渣垃圾、大件垃圾“六分法”进行分类。

1、可回收物指可回收再利用垃圾,包括纸类、塑料(农膜)、金属、玻璃和织物等;

2厨余垃圾(有机垃圾)。是指可堆肥的易腐垃圾,主要包括剩菜剩饭、菜叶果皮、腐烂瓜果、动物内脏、零食碎末等生活垃圾。

3有害垃圾。是指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重金属、有毒的物质或者对环境造成现实危害或者潜在危害的废弃物。包括废电池、荧光灯管、灯泡、水银温度计、废油漆桶、过期药物和过期化妆用品、农药残留物等。

4、其他垃圾:除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以外的混杂、难以分类的生活垃圾,包括废弃卫生巾、一次性纸尿布、餐巾纸、烟蒂、尘土以及家庭产生的花草、落叶等。

5沙土灰渣垃圾。炉灰、炉渣、废弃砖瓦等。

6大件垃圾。废旧家具、农具、灶具、木头等其他日常用具。

六、工作任务及分工

(一)完善垃圾分类体系建设。闽宁镇人民政府是垃圾分类工作的责任主体,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全面负责垃圾分类示范村建设各项工作,统筹协调安排各类相关事宜,制定工作计划、工作方案、组织开展各类活动、收集减量台账资料等。定期向综合执法大队垃圾分类办公室上报,制定工作目标责任书及设施设备管护责任书,建立“县级安排、乡镇落实、村级(社区)实施、督导员引导”的四级联动管理模式,充分压实各层级工作任务,确保闽宁镇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有效推进。

(二)开展垃圾分类宣传活动。由闽宁镇政府组织开展宣传工作,配合县综合执法大队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培训活动,指导监督村队干部、村民正确分类投放生活垃圾。利用入户一对一宣传讲解,发放宣传资料、悬挂条幅等宣传手段,在全镇范围内掀起全民参与的浓厚氛围,树立居民生活垃圾分类意识,发动镇区、村队党员、志愿者等群体组建垃圾分类督导小组,形成示范片区内全员共同参与的良好格局。

(三)完善垃圾分类运行建设。

1、打造镇区定时定点分类投放试点小区。通过开展入户宣讲、组织社区、物业公司工作人员开展垃圾分类专业知识培训、悬挂横幅、制作展板、发放宣传手册等方式营造浓厚宣传氛围。入户指导并建立实名制联系,建立居民群众微信工作群,每个小区内最少建设“四分类”固定投放房1处,合理配置旧衣物回收箱,建立厨余垃圾破袋投放积分奖励制度,对能够正确分类投放且参与率高的居民进行积分奖励,积分可用于兑换居民日常生活用品。同时建立小区垃圾分类督导员制度,指定专人分时段引导教育居民正确分类投放生活垃圾。宣传引导居民逐渐养成垃圾分类投放的习惯,秉持逐步减少垃圾回收容器的原则,优化整合小区内垃圾桶布局。

2、打造闽宁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试点村。采取“农户小桶源头分类、保洁大桶定时上门回收、集中统一密闭清运、末端分类规范处理”的生活垃圾处理模式。通过召开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培训会,发放生活垃圾分类宣传资料、填写垃圾分类满意度调查问卷等方式营造浓厚宣传氛围,入户指导并建立实名制联系,建立村民群众微信工作群;每户配置室内两分类垃圾桶,村内配置四挂桶垃圾收集车,合理配置旧衣物回收箱1个,在村部院内、中心广场制作宣传栏。建立健全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设施管理制度,制定垃圾分类公约、规范制度、奖励方法。

3、开展街道商户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对沿街商户发放“二分类”户内分类垃圾袋,要求沿街商户开展户内源头分类,配备“四分类”六桶收集车,对沿街商户源头分类好的垃圾进行定时上门收集,达到日产日清、垃圾不落地的工作目标。

(四)健全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从闽宁镇实际出发, 逐步健全闽宁镇生活垃圾减量化收集、资源化利用、无害化处理紧密相衔接的生活垃圾收运处理体系,因地制宜,对垃圾进行分类科学处置。

1.可回收物处置。可由农户自主分拣后至村内可回收物积分兑换超市称重、换算积分、兑换商品。由县综合执法大队将可回收物转运到县城暂存处存放,再次分拣后,定期交由具有资源可再生利用资质的专业公司处置。

2.厨余垃圾处置。适合做环保酵素的由农户或者村环保酵素操作间制作,适合做有机肥的由综合执法大队转运至县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末端处置项目处置,无利用价值的纳入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处置体系进行集中处置。

3.有害垃圾处置。有害垃圾转运到县城有害垃圾存放处集中存放,定期交由具有相关资质的企业进行专业、无害化处置。

4.其他垃圾处置。闽宁镇的其他垃圾转运到永宁县闽宁镇环卫调度中心进行二次压缩后,统一运送到银川中科环保电力有限公司进行无害化焚烧发电。

5.沙土灰渣垃圾处置。在村内指定低洼地段填坑、垫路,或作为无机材料利用。

6.大件垃圾处置。分区域设置暂存或自建小型拆解分选加工点,能作为乡土材料的在村镇建设中利用,无条件建设拆解点的暂存后转运至县级大件垃圾拆解中心处置,不能利用的转运末端设施处理。

(五)健全可回收物积分兑换系统。依托村镇超市、商店进行可回收物积分换物工作或在村部内建设可回收物积分兑换超市及可回收物回收网点,结合各小区、行政村居民家庭生活垃圾产生特点和可回收物积攒周期,定时定点开展可回收物积分兑换生活用品活动,充分利用“垃圾换物”“积分奖励”等形式对居民分类投放进行引导奖励。

(六)完善厨余垃圾末端资源化处置设施建设。逐步完善末端处理体系建设,提升垃圾分类管理运行水平,拟计划在闽宁镇建设一处日处理量为10吨的小型现代厨余垃圾末端处理设施,用于将闽宁镇每天产生的厨余垃圾进行末端资源化处置。

七、保障措施

(一)落实资金保障。根据闽宁镇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需要,将生活垃圾分类设施建设、运行管理、宣传教育等费用列入每年财政预算。积极争取区、市有关配套资金,鼓励社会资金投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处置、循环利用以及相关科技研发活动。

(二)加强宣传引导。要加强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力度,切实提高居民、村民垃圾分类投放意识,改变原有的垃圾投放习惯;通过发放宣传册、张贴宣传海报和橱窗宣传等方式相结合;强化业务骨干和现场督导员的培训,建立一支素质高、业务熟、责任心强的垃圾分类督导员和保洁员队伍,并通过发动村镇党员、干部和村民代表的模范带头作用,积极参与和做好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三)强化考核激励。联合县生活垃圾分类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月对镇区、街道、农村等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片区进行严格考核评比并通报排名,有条件的可以安排少量经费作为考核奖补资金。

八、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高度重视。垃圾分类工作是从根本上改善环境卫生的一项有效措施,是一项环保工程、民生工程,要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列入年度工作内容,加强领导和组织协调,尽快成立相关议事机构,落实经费保障,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二)加强管理,落实责任。制定严明管理考核体系,形成“条块联动、齐抓共管、协调有序、责任明确”的工作机制,实行网格化管理机制,按照户数划分网格管理,由村干部、党员、村民代表带头负责各网格责任区内的垃圾分类工作。

(三)建立机制,完善制度。建立完善工作机制,提前做好安排部署,定期督查工作进展、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设立垃圾分类专干(或管理员),负责宣传、简报及台帐,建立信息报送制度、绩效考核制度。把闽宁镇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纳入乡镇考核村队内容,加强对从事垃圾分类的工作人员监督,定期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考核、评估和通报,确保垃圾分类监管考核工作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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