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颜色:
[红]
[黄]
[蓝]
[绿]
保护视力色:
字体大小:
[小]
[中]
[大]
恢复默认
一、基本情况
单位全称:永宁县闽宁镇人民政府
机构设置:内设机构9个
办公时间:夏 季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30
冬 季 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
办公地址:永宁县闽宁镇蒲西北街闽宁镇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0951-8403981(办公室)
二、内设机构
(一)党政机构
1、综合办公室
主要承担全镇日常工作的综合协调;负责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工作;负责机关文电、信息、调研、保密、机要、档案、会务、接待、政务公开、机关后勤保障服务等工作;负责全镇应急和目标任务的督查落实考核等工作;承办上级和镇党委、政府、人大主席团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地址:闽宁镇政府楼二楼东侧
联系方式:0951-8403981(传真同号)
2、党建办公室(民族宗教事务办公室)
协助镇党委做好党建日常工作。主要承担党的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党员教育、管理等基层党建工作;负责纪检监察、意识形态、组织、宣传、统战、武装等工作;负责工青妇等群团及关工委工作;负责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等工作;负责统筹基层治理和党建网格化建设;负责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等工作;承办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地址:闽宁镇政府楼二楼东侧
联系方式:0951-8403983
3、经济发展办公室
负责编制各类经济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目标,并组织实施;负责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统计工作,编制、审查、汇总和上报工作;负责农业和农业产业化发展;负责国有资产管理、统计、商务等工作;负责工业、商贸、招商引资、项目管理等方面的工作;负责镇村规划编制和建设管理;组织实施新农村建设、旧村庄整治及危旧房改造工程;负责辖区内保护环境和改善生态环境,加强绿化和镇村容貌及环境卫生管理工作;负责镇村建设项目的申报、招投标、工程监管和竣工验收;负责镇村道路的新建、改造;负责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协调与经济发展相关的其他工作;承办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地址:闽宁镇政府楼二楼西侧
联系方式:0951-8403983
4、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
主要承担民政、教育、科技、文化旅游、卫生健康和计划生育、医疗保障、就业创业等社会事务管理工作。开展社区贫困居民低保调查、发放和管理工作;做好社区内的孤寡、五保户老人、残疾人的服务工作;组织和举办群众文化艺术、文娱体育活动,繁荣文艺创作,活跃群众文化生活,并辅导村、社区文化活动中心的工作;普及科学技术文化知识,传递科技、经济信息,为群众致富和振兴农村经济服务;承办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地址:闽宁镇新镇区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
联系方式:0951-8403701
5、综合执法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
按照综合执法事项清单开展综合执法工作;统筹协调指挥辖区派出机构和基层执法力量实行联合执法,负责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日常执法工作的监督检查;负责行政处罚案件的复核、报批、复议、诉讼工作;负责统筹协调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监管和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汇总上报安全生产灾害信息和统计资料;组织开展突发事件的先期救援和处置等工作;承办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地址:闽宁镇政府楼一楼
联系方式:0951-8403983
(二)事业单位
1、便民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
负责制定中心有关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对进驻中心窗口的工作人员进行管理,并负责实施考核、评比;负责拟定进入中心服务事项的确定、调整、变更意见,并对审批事项的办理情况进行协调、指导、督查;按照政务服务事项清单,承担辖区内行政审批、证照办理、户籍办理、产权交易、就业创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民生服务职责;负责退役军人来访来电的登记接待;负责退役军人诉求材料的受理、转办、交办、回访等工作;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引导来访退役军人理性反映诉求;承办上级部门转交的退役军人有关事项转办、督办和上报工作;负责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民生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的反映;指导村政务服务代办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地址:闽宁镇新镇区便民服务中心
联系方式:0951-8403701
2、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负责制定农业、农村经济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乡村振兴、农业、土地管理、地质灾害、农村土地征用和房屋拆迁、农林畜牧水产养殖、林草管理、农田水利建设、枸杞产业发展等方面工作;承担农业产业化示范引导、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等职责;研究制定本镇扶贫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提出本镇扶贫开发目标、任务和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防汛、森林草原防火和地质灾害等自然灾害监测、预警和综合防治工作;负责做好辖区内自然资源管理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地址:闽宁镇政府楼二楼西侧
联系方式:0951-8403983
3、综治中心
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负责法制建设和普法宣传、平安建设等工作;负责统筹网格化建设和管理;负责信访维稳、矛盾纠纷排查和调处工作;建立群防群治联动机制,负责综合指挥平台管理工作;负责流动人口和重点人员的教育、管理工作;负责危险物品存放场所、特种行业和公共复杂场所的治安管理,防止重大治安问题发生;配合做好政法、禁毒、人民调解、社区矫正、法律援助等工作;落实防范、教育、管理等各项措施,提高治安防控能力;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地址:闽宁镇政府院西侧综治中心
联系方式:0951-8769367
4、财经服务中心
负责国家财经政策的宣传、贯彻,严格执行财政法规和财经制度,监督本镇财务活动;组织执行年度财政预算,负责财政收支管理、政府采购工作;监督预算执行,编制财政决算;贯彻执行国家涉农财政补贴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村级财务审计及财务公开、农民负担、农业承包活动的监督管理;负责国有资产的购置、登记、处置等工作,确保国有资产安全;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地址:闽宁镇政府楼三楼东侧
联系方式:0951-8403982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首页
今日永宁
政府信息公开
政务服务
政民互动
走进永宁
宁公网安备6401210200002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