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银川市畜禽养殖出户入场工程实施方案》(银政办发〔2018〕158号)文件要求和《永宁镇脱贫攻坚产业发展扶持办法》相关扶持政策,为进一步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加快闽宁镇畜牧业转型升级,持续引导全镇畜禽散养户出户入场,全面实现畜禽良种化、养殖设施化、生产规范化、防疫制度化、粪污无害化的科学养殖模式,构建粮经饲兼顾、种养加一体、生态循环发展的种养园区化发展体系,结合我镇各村实际,特制订此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及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按照乡村振兴战略的总要求和银川市畜禽散养户出户入场决策部署,依托建设良好城乡美好生态环境这一重大民生工程,以畜禽散养户出户入场建设为重点,以优化畜禽养殖产业布局、改善城乡环境卫生、控制农业面源污染为目的,坚持质量第一、绿色发展,推动全镇畜禽养殖向集约化、规范化方向发展,坚持因村制宜、多元化激励等措施,推进畜禽散养户集中规模出户入场养殖,促进闽宁镇畜禽养殖业与生态环境保护全面协调发展。全面建设生态友好、集约高效、科技引领、品牌响亮、品质优胜的现代新型畜牧业。
二、工作目标及实施原则
(一)工作目标
在全镇范围内再次集中开展畜禽养殖散户出户入园和畜禽养殖环境综合整治工作,2020年3月30日前完成武河村、园艺村、木兰村未入园肉牛养殖散户出户入园任务;4月30日前完成玉海村、福宁村未入园肉牛养殖散出户入园任务;全镇所有出户入园养殖户旧圈舍全部拆除;2020年6月30日前全面完成福宁老镇区畜禽禁养工作。
(二)实施原则
1、坚持城乡统筹发展原则。把落实出户入场与推进乡村振兴、城镇化和乡村生态环境治理结合起来,通过出户入园工程的建设,推进畜禽养殖现代化升级和乡村振兴进程。
2、发挥区域优势原则。因村制宜,发挥我镇各村土地资源和产业发展定位优势,优化畜禽养殖区域布局,分村划区域建设养殖场区,推动全镇规模化、现代化、精准化养殖。
3、坚持市场导向原则。坚持以畜产品市场为导向,以养殖效益为中心,重点发展市场前景广阔、产业覆盖面大、对农民增收效果明显的畜牧业。按照拓展产业链的原则,加强畜产品加工销售龙头企业、合作社的培育支持,实现种、养 、销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三、实施内容
(一)继续全面推行出户入园政策
闽宁镇辖区内继续全面推行畜禽散养户出户入园,鼓励肉牛散养户进入政府统一规划建设的犇旺、侩牛、木兰、中光伏4个养殖园区进行养殖。养殖户入园前可自行淘汰劣质品种和没有育肥潜力的肉牛,不愿出户入园的养殖户,农户必须将饲养的肉牛在限定期限内自行处理。
(二)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要求,具备养殖条件的园艺、武河、福宁3个老旧养殖小区必须通过清理整顿、改造配套小区公共服务设施,可在原地进行养殖。
(三)园区改造及新建
改造升级园艺村肉羊养殖园区1个;新建原隆、武河标准化肉牛养殖园区2个;选址新建玉海养殖园区1个。通过扶持本地企业、招商引资、鼓励支持第三方或村集体等对园区进行管理。为出户入园创造宽裕的场地条件。
四、各村具体方法
(一)福宁村
1、联系广州潮发传记公司对福宁村散户养殖肉牛全部进行收购;
2、动员福宁村养殖园区17户常住户迁出,通过租赁或出售、转让方式重新回归养殖属性,优先解决福宁村肉牛养殖大户出户入园问题。
(二)木兰村
1、淘汰出售劣质品种及应出栏肉牛;
2、对未出户入园的肉牛养殖户积极动员全部入园至木兰养殖园区一期。
(三)园艺村
1、淘汰出售劣质品种及应出栏肉牛;
2、对已进入中光光伏园区养殖但养殖过程中已出售未及时补栏的,督促尽快补栏;拒绝补栏或没能力补栏的,依据养殖数量重新划分养殖区域。依据未出户入园实际饲养量,整合现有养殖圈舍,对整合节余的养殖场地优先安排养殖大户,圈舍不足部分对符合养殖条件的光伏棚下地面改造配套;
3、养殖肉牛5头以下动员全部出售转产,转产养殖户优先推荐就业;
4、老旧小区清理整顿、配套利用。
(四)玉海村
1、应出栏肉牛及淘汰品种建议养殖户就地销售,符合犇旺养殖需求的品种联系犇旺收购育肥;
2、与犇旺协商,通过饲草补贴形式将收购后玉海养殖户剩余肉牛集中至犇旺代管。
(五)武河村
1、淘汰出售劣质品种及应出栏肉牛;
2、先出户入园至木兰村二期,由村委会出面管理,饲草料使用木兰村预制青贮,青贮费由政府依据饲养量和饲草补贴标准与木兰村养殖协会结算,饲草补贴后不足部分由武河村养殖协会按入园肉牛数量分摊收取;管理费由武河养殖协会按饲养量和占地面积分摊收取。
3、老旧小区清理整顿、配套利用。
五、实施步骤
(一)从3月14日开始至3月30日
1、摸清各村养殖户底数、肉牛品种及应出栏头数,各村3月14日—3月15日完成。
2、自行淘汰出售;联系大公司收购。各村3月16日-3月30日完成。
3、签订养殖户旧圈舍拆除协议,协议签订与圈舍拆除同步进行;入园养殖户入园养殖6个月后补签饲草补贴协议。入园肉牛由村委会组织车辆集中转运,武河、木兰、园艺村3月16日-3月30日完成。福宁、玉海村4月30日前完成。
4、由农业服务中心牵头与犇旺公司和广州潮发传记公司商量园区使用事宜;确定玉海园区建设用地。3月20日之前完成。
(二)4月1日至7月30日
1、继续实施出户入园工程,玉海、福宁4月1日-4月30日完成。整理规范、完善各村出户入园档案(一户一档),4月15日前完成。对各村出户入园完成情况考核验收,严肃奖惩,4月30日前完成。
2、4月份启动原隆、武河肉牛标准化养殖园区建设;启动园艺标准化肉羊养殖园区改造工程。5月底完成园艺村肉羊养殖园区改造升级工程,设置17个生产单元,解决园艺、武河、木兰散户肉羊养殖1.7万只入园需求;6月底完成武河养殖园区建设,7月初整体移交,7月中旬搬迁补栏;7月底完成原隆村标准化肉牛养殖园区主体及配套工程,具备生产条件。
3、4月底完成武河、福宁、园艺三个老旧小区的生产条件补缺事宜,依据“缺啥补啥”的原则,补齐卫生防疫消毒设施、粪污暂存设施、雨污分流设施。实施养殖小区周边环境卫生大整治。
六、扶持政策
闽宁镇辖区内现有肉牛、肉羊养殖户积极响应政府号召,自愿进入养殖场进行饲养的闽宁镇农户,享受相应的扶持政策。
(一)建档立卡户响应号召实施庭院养殖牛羊出户入园,经签订入园协议并进入指定园区饲喂,拆除养殖圈舍的,标准棚每户补助5000元,非标准棚经闽宁镇认定后每户补助不超过5000元,非建档立卡户标准棚每户补助不超过4000元,政策期内每户只享受一次补助(原养殖小区除外)。
(二)建档立卡户出户入园年内饲养牛3头以上、存栏6个月以上,每头给予1000元饲草料补助,每户一次性最高补助10000元;非建档立卡户按照50%给予补助。入园肉牛养殖实行每月动态登记及备案。
(三)对企业投资建设并承担出户入园任务的集中养殖区,由企业和农户自愿签订入户托管协议,农户享受镇政府补贴政策,企业享受扶母还犊试点相关政策。
(四)对政府投资建设的集中养殖园区,由村委会和村民代表大会确定租赁费标准,对建档立卡户的圈舍租赁费按照50%收取。
(五)建档立卡户养殖基础母牛和基础母羊实施“扶贫保”特色优势产业保险;非建档立卡户发展养殖纳入政策性农业保险。其间如保险标准提高,按新的政策标准执行。
七、保障措施
(一)成立组织机构,明确责任分工
为全面做好全镇畜禽养殖散户出户入园工作,成立闽宁镇畜禽养殖散户出户入园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张 文 县委常委、闽宁镇党委书记
常务副组长:王勇强 闽宁镇人民政府镇长
副 组 长:赵 超 闽宁镇党委副书记
马晓平 闽宁镇党委副书记
梁 慧 闽宁镇组织委员
杨平德 闽宁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苏 勇 闽宁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杨 青 闽宁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姚 剑 闽宁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成 员:王 庭 田 鹏 李 楠 张 军 刘晓磊
马 宁(福宁村第一书记)王 升 王剑祥
谢兴昌 张彩霞 杨奇刚 马 宁(武河村)
闽宁镇畜禽养殖散户出户入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闽宁镇经济发展中心(农业),姚剑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职责分工如下:
1、闽宁镇经济发展中心(农业)负责联系县畜牧中心加强对入园散户肉牛的检疫消毒,做好入园养殖户的技术指导与服务;农业中心、畜牧工作站包村工作人员做好协议鉴定、圈舍拆除督促统计事宜;闽宁镇纪委负责出户入园进度督查通报,执纪问责。
2、各村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做好辖区内畜禽养殖散户空置圈舍的拆除工作,成立相应的工作领导小组,将包村领导和包村站所、农业中心及畜牧工作站人员纳入,负责辖区内畜禽养殖户的摸排和入园户的筛选,入园肉牛转运、入园养殖户场地分配、管理主体的确定并做好退养户的转产转业指导和就业服务。
园艺村工作组组长:杨平德
副组长:张 军 杨奇刚
成 员:王森林 何贤明 王原锋 李 旺
各组组长
木兰村工作组组长:苏 勇
副组长:张彩霞 李 楠
成 员:王瑞雄 李 跻 吴 疑 单永宝
王维忠 各组组长
福宁村工作组组长:姚 剑
副组长:谢兴昌 马 宁
成 员:王虎荣 傅娟娟 魏彦琴 董 军
各组组长
武河村工作组组长:马晓平
副组长:马 宁 刘晓磊
成 员:苏占川 陈麦冬 马 刚
各组组长
玉海村工作组组长:郭学峰
副组长:王剑祥 田 鹏
成 员:马德林 何兴仓 陈建荣 马飞龙
各组组长
原隆村工作组组长:杨 青
副组长:王 升 马志祥
成 员:王 庭 王振军 万学峰 付娟娟
各组组长
3、各村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要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态环境需要为出发点,把畜禽养殖出户入园作为打好污染防治和建设美丽乡村及脱贫攻坚的重要举措,明确责任,切实做好村组干部和群众工作,落实出户入园工作目标和责任,结合辖区畜禽散养户实际养殖情况、产业发展规划、养殖用地潜力和土地消纳畜禽粪污能力等实际情况,科学规划畜禽出户入园园区建设方案,确保出户入园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各村要精细制定出户入园流程图,各环节组织到位、人员到位、责任到位,挂图作战,一天一销号,三天一通报,一周一汇报。
(二)加强宣传和技术指导
1、强化工作部署。各村要迅速召开村组、党员干部会议,明确工作任务及完成时限,各村包村领导、驻村第一书记、支部书记为畜禽散养户出户入园工作的直接责任人,要切实担起责任,履行职责,确保畜禽散养户出户入园工作按期保量完成。
2、加强政策宣传。通过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党员大会等形式向村民宣传讲解园区建设地点、畜禽退养补助及入园优惠政策等情况,同时通过各村微信群大力宣传环保法律法规和畜禽养殖污染的危害性。利用公告、宣传标语等方式,进行宣传发动,赢得群众的支持,鼓励畜禽养殖户自行淘汰处理,为顺利推进出户入园工作奠定良好的舆论氛围。
3、强化入户摸底。采取边摸排边宣传工作机制,由各包村领导牵头,包村站所与村干部挨家挨户摸排登记,将每户养殖畜禽数量精确登记造册,由村民亲自签字确认,并分享留底,为畜禽散养户出户入园提供数据支撑。闽宁镇出户入园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周通报一次出户入园工作进展。
4、加强指导服务。针对出户入园工作,各村要强化指导、引导,做好群众工作,结合实际情况,及时解决出户入园散养户存在的问题,引导群众从大局出发,长远考虑,积极配合做好出户入园工作;经济发展中心要协调畜牧中心做好防疫消毒工作,确保入园后不发生重大动物疫情。
5、加强环保执法。协调土地、环保部门根据畜禽污染防治条例,对畜禽散养户、规模养殖场依法依规的开展环保执法,通过办理一批环保案件的方式,督促推进散养户、规模场出户入园。
(三)严肃奖惩,奖勤罚庸
4月底对各村出户入园推进情况进行全面验收,考核结果作为干部提拔使用、推荐交流、评先选优、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镇党委班子成员和驻村第一书记由镇党委考核上报县组织部,镇村干部由镇党委考核与绩效挂钩。各村督查考核的结果将列入年终考核的指标。对按时完成工作目标的行政村给予奖励;对未能完成工作目标的予以通报;对推动不力,毫无工作进展的村组,建议党委及时进行人员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