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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121-205/2019-00064 文  号 永闽政发〔2019〕205号 生成日期 2019-08-22
发布机构 永宁县闽宁镇人民政府 责任部门 闽宁镇 关 键 字 食品药品安全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是否有效 有效

永宁县闽宁镇食品药品安全整治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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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保障公众饮食用药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目标,坚持安全为先、预防为主、完善机制、依法监管、服务发展的原则,紧紧抓住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危害严重的食品药品安全问题,扎实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狠抓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体系的落实,建立标本兼治的科学监管长效机制,确保公众饮食用药安全。

二、工作任务

(一)开展食品专项整治,着力解决食品种植养殖、生产、加工、流通、消费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

1、抓好食品种植养殖环节的整治。深入开展农药及农药残留、兽药及兽药残留、畜产品违禁药物滥用、水产品药物残留专项整治工作,加快对高毒、高残留农业投入品的禁用、限用和淘汰进程;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资行为,突出整顿种子、农药、肥料、饲料、兽药等农资品种;普及农业投入品安全使用知识,指导农民科学用药、合理施肥。

2、抓好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整治。突出抓好重点品种、重点区域、重点企业的整治,切实解决粮、肉、蔬菜、水果、奶制品、豆制品、水产品、白酒、饮料和儿童食品等10类质量安全问题和隐患;加强对小企业、小作坊、有制假劣迹企业和质量不稳定企业的监管,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违法行为;加强对食品添加剂使用的监管,重点查处在食品中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行为。

3、抓好食品市场流通环节的整治。重点检查食品批发市场、商场、超市、集贸市场和农村集市,严厉打击销售过期、变质、有毒有害和其他不合格食品的行为,严肃查处无证无照、超范围生产加工和销售食品的行为;对屠宰、加工、流通、储存、消费等环节和重点企业、重点区域、重点市场的肉品质量安全问题进行综合治理,重点查处私屠滥宰和病死、病害肉非法交易的行为。

4、抓好食品消费环节的整治。开展“健康餐桌促进行动”,以大中型餐饮单位、学校食堂等集体用餐单位为重点,开展节假日、重大活动及群体性聚餐的食品卫生保障工作和学校食品卫生专项整治,有效预防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病的发生。

5、开展节假日期间食品市场的专项治理。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协调配合,充分发挥联合执法的优势,针对节假日食品市场特点,严厉打击制售有毒有害食品和假冒伪劣食品违法违规的行为,重点监管集贸市场、超市、餐饮业等单位,重点检查肉及肉制品、大米、面粉、水果、蔬菜、水产品、酒、糖果、饮料、保健食品和儿童食品等节假日期间消费量大的品种,进一步规范节假日食品市场秩序。

(二)加大药品监管力度,着力规范药品市场秩序。

1、开展药品专项整治,严厉查处对社会危害性大、涉及面广、严重侵害群众权益的案件。(1)严厉查处制售假劣药品、无证经营药品的违法行为;(2)严厉查处以非药品冒充药品、非法添加药品的违法行为;(3)严厉查处药品零售企业不凭处方销售或从无证渠道购进复方磷酸可待因溶液、盐酸曲马多的行为;(4)追踪非法药品渠道,取缔药贩和集聚药品的“黑窝点”;(5)对我县高校周边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使用秩序开展专项整治。

2、加强对药品广告的监听、监测,大力整顿虚假违法药品广告,重点查处从无证渠道购进广告药品和无证销售广告药品的违法行为。

3、加强对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的日常监管。(1)对药品生产企业继续实施“三级”驻厂监督员制度,从源头上严把质量关;(2)对药品批发企业经营注射剂、生物制剂、血液制品、疫苗、麻黄碱类、可待因等高风险品种重点监控。(3)采取突击检查、联合检查等方式加大对药品批发、零售企业的巡查力度和频次

4、着力强化医疗器械监管。(1)以列入重点监管品种目录的企业为重点,对全县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进行全面检查;(2)开展以经营、使用高风险医疗器械和体外诊断试剂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为重点的专项治理。

5、开展对医疗机构药品使用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药品的购进渠道、储存条件和养护情况。

(三)强化队伍建设和技术支撑,提升食品药品监管能力和服务水平。

1、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着力建设行为规范、公正透明、勤政高效、清正廉洁的服务型机关。

2、结合当前全县开展机关效能年活动的要求,加强制度建设,不断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完善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的权力运行机制。

3、开展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学习,不断提高执法队伍的政治水平、综合素质和监管能力,以适应新时期、新阶段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新要求,更好地履行食品药品监管职责。

4、加强食品药品检验监测。(1)加强对食用农产品质量例行监测和食品抽验检测工作;(2)推进对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的监测;(3)进一步加强食品评价性抽验和药品监督性抽验工作,为行政监管提供有力技术支撑。

(四)巩固整治成果,健全和完善食品药品安全长效机制。

1、进一步完善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体系建设,制定关于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完善工作制度,层层签订责任书,积极推行农业标准化、市场准入、经营行为规范、量化分级管理等制度,使“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为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体系进一步强化落实。

2、深入推进农村药品“两网建设”,巩固和扩大“两网”建设成果,切实保障农村地区药品特别是国家基本药物的供应。

3、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应急能力建设,完善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及操作手册,建立食品药品安全应急反应机制,完善指挥决策体系和信息预测预警系统。

4、推进医药诚信体系建设,引导企业自我管理、自我规范,构建政府监管、企业自律、社会监督三位一体的诚信体系运行机制,加强“示范药店”、“规范药房”创建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食品药品安全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是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和政府实践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观念的重要体现,关系到党和政府的形象。各单位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提高执政能力的高度,本着对人民生命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进一步增强做好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切实加强领导。同时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方案,明确责任,狠抓落实。

(二)加强配合,形成合力。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涉及多个监管部门,各监管部门在各司其职的同时,要加强沟通与配合,建立健全食品药品安全协调机制,整合执法力量,开展联合执法,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县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组织协调,切实发挥牵头抓总的职能,督导有关部门认真履行职责。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的作用,大力宣传专项整治成果,及时曝光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药品行为。完善信息发布制度,公布反映问题电话,广泛发动和正确引导公众参与,形成人人关注食品安全、人人重视食品安全、人人参与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

(四)加强监督,追究责任。县市场监管局、县农业农村局、卫生健康局等单位要采取常规检查、突击检查、明察暗访等多种方式,对食品药品安全整治工作的进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力求整治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同时加强对效能反映问题的受理,严格实行行政问责,严厉查处违规违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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