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各中心(办):
为切实做好我镇非洲猪瘟防控工作,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非洲猪瘟等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通知》、《非洲猪瘟疫情应急预案》、《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非洲猪瘟防控工作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永防重指办发【2019】24号《关于暂时关闭全县生猪交易市场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经过闽宁镇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暂时关闭全镇范围内所有生猪交易市场。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关闭范围
全镇辖区范围内所有生猪交易市场。
二、关闭时间
从2019年10月13日起关闭全镇辖区范围内所有生猪交易市场。逾期未关闭的,依法予以取缔,复市时间另行通知。
三、工作要求
(一)关闭后的生猪交易市场,由市场业主开展全面清洗消毒,并对市场内生猪非泄物、垃圾、饲料以及污水等进行无害化处理,对市场内外环境以及与生猪接触过的物品、交通工具、用具进行严格清洗消毒。
(二)关闭全镇生猪交易市场、暂停市场内生猪交易,各村、各单位共同配合,共同督促市场主办方落实。
(三)禁止疫区生猪及其产品进入我镇,禁止自治区内发生疫情的地区生猪及其产品进入我镇。
(四)对利用生猪交易市场关闭造谣惑众,扰乱社会秩序和市场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将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五)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