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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2019-00261 文  号 永闽政发〔2019〕121号 生成日期 2019-06-25
发布机构 永宁县闽宁镇人民政府 责任部门 闽宁镇 关 键 字 闽宁镇地方病防治专项三年攻坚行动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是否有效 有效

闽宁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闽宁镇地方病防治专项三年攻坚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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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闽政发〔2019121                 签发人王勇强

 

闽宁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闽宁镇地方病防治专项三年攻坚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

 

村、福宁社区、各中心(站所)、卫生院、各单位:

闽宁镇地方病防治专项三年攻坚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年),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永宁县闽宁镇人民政府

                                              2019年6月25

(此件公开发布)

  闽宁镇地方病防治专项三年攻坚行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落实地方病综合防治措施,完善防控策略机制,切实解决当前我地方病防治工作中存在的难点问题,不断巩固提升防治成果,如期实现国家和区、市、县制定的控制和消除重点地方病工作目标。按照《宁夏地方病防治专项三年攻坚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年)》《银川市地方病防治专项三年攻坚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年)》(银卫健发〔2019〕38号)《永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宁县地方病防治专项三年攻坚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年)》(永政办发2019〕44的文件精神,结合我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根据“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健康宁夏2030”发展规划》《“健康银川2030”发展规划》《健康扶贫“三个一批”行动计划》文件精神及要求,将地方病防治工作与乡村振兴战略和脱贫攻坚紧密结合,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分地推进、综合施策、目标管理的防治工作策略,按照“大病集中救治一批、慢病签约服务管理一批、重病兜底保障一批”的健康扶贫原则,动员各方力量,整合各种资源,强化各项举措,切实做好地方病的“防”与“治”工作,为推进落实健康闽宁建设目标,实现经济繁荣、环境优美、人民健康幸福,与全国同步建成全面小康社会目标奠定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政府领导,部门协作。将地方病防治工作纳入我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整体规划当中,加强组织领导和经费保障投入。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协调、密切合作,履行各自职责,发挥各自优势,联防联控,共同落实防治措施。

——预防为主,防治结合。采取有效措施改善地方病病区群众的生产生活环境,减少致病因素危害。开展现症病人救治,加强病人管理,采取多种措施帮扶现症病人,缓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

——因地制宜,重点推进。针对碘缺乏病和包虫病的发病机理和病例分布特点,根据行政村自然环境、社会经济发展水平,与各行政村、福宁社区签订目标责任书,采取适宜、有效的综合防治措施,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相互融合,统筹推进。把地方病防治与脱贫攻坚、健康促进县和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县巩固工作紧密结合,统筹中央、自治区、银川市、永宁县相关项目资金使用。针对各行政村防治工作实际,破难点、补短板,综合施策,最大限度的发挥资金、政策、人力、物力的作用,确保防治目标如期实现。

二、目标

 (一)总体目标。2020年底前,巩固饮水型氟控制达标工作成果,持续开展消除碘缺乏危害行动,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控制和降低包虫病的危害,实现地方病防治目标与脱贫攻坚任务同步完成。

 (二)具体目标

1.2019—2020年,我确诊地方病现症病人全部得到有效救治,全行政村合格碘盐食用率达到90%以上,包虫病人群患病率环比逐年下降10%以上

2.包虫病和碘缺乏病病例所在村居环境得到有效改善,环境危险因素得到有效控制,群众自我保护和科学防治意识明显提高,重点人群健康行为和正确的生活习惯全面形成。

3.防控体系得到稳固加强,防治技术有新突破,科技成果得到推广应用,防治能力不断提升。

三、重点任务

(一)重点防控措施强化行动。

1.巩固饮水型氟中毒控制成果。

1)持续对我生活饮用水氟含量进行监测,对于水氟含量超标行政村的供水管网认真分析原因,并及时通报。水务部门,结合农村饮水工程,通过使用优质水源,加强现有供水工程水质净化处理等方式,及时消除城乡居民水氟含量。

    牵头单位:闽宁水厂

配合单位:闽宁镇民生服务中心、闽宁镇经济发展中心(非农)

2)扎实推进农村饮水巩固提升工程建设,强化农村饮水工程管理管护,落实工程管理主体和运行维护费用,促进工程正常运行。

    牵头单位:闽宁水厂

配合单位:镇经济发展中心(非农)

2.加强食盐流通管理,普及科学补碘知识。落实食盐市场综合监管责任,加强食盐专营管理,严格食盐批发企业准入,保障合格碘盐市场供给,进一步提高全县合格碘盐覆盖率。加大食盐市场质量监督检查力度,联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合格碘盐食用率低于90%的乡镇进行重点整治,严厉打击销售不合格碘盐的违法行为,严防不合格碘盐流入市场和餐桌。利用5·15世界碘缺乏病日及其他卫生计生主题宣传周日,大力开展碘缺乏病防治知识健康教育,提高广大群众对食用合格碘盐和科学补碘重要性的认识,增强自我保健意识水平。对孕妇和儿童等重点人群定期进行碘营养状况评估,为碘缺乏病防治工作提供科学依据。

牵头单位:永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闽宁所

配合单位:各行政村福宁社区镇卫生院

3.加强包虫病普查普治工作。按照中央转移支付包虫病防治项目要求,以村为单位,采取整村推进的方式对我包虫病流行村人群进行B超主动筛查。2018年,重点对各行政村进行筛查,筛查人数不少于5000人,对不少于60人的疑似病人进行血清学检测,同时对该镇1500名小学生进行B超筛查,血清学检测不少于20人,完成家犬驱虫9000只,犬粪检测3100份(其中家犬2700份,野犬400份)。利用三年时间将我流行村基本情况摸清(三年筛查村数分别达到30%、60%、90%);落实国家级包虫病监测任务,对筛查出符合手术治疗条件的病人,在宁夏包虫病外科手术定点医院(银川市第一人民医院)实施手术治疗及外科救助,全年手术救助病人不少于3例,减轻患者病痛和经济负担,对符合药物治疗条件的全程提供免费治疗药物进行治疗。规范包虫病患者管理,加强患者的随访,完善包虫病管理信息系统,三年病人规范化管理率分别达到90%、95%、98%,三年病人随访率分别达到85%、90%、95%。                                                                                                 

牵头单位:镇卫生院

配合单位:行政村福宁社区

(二)现症病人救治救助行动

1.对确诊地方病病人进行规范治疗和管理。

   1)药物与手术救治对象。经专家组评估,对符合药物治疗条件的氟骨症、包虫病病人给予药物治疗,对符合外科治疗条件的严重氟骨症病人、包虫病病人分别在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或自治区人民医院给予氟骨症手术治疗、在包虫病定点医院(银川市第一人民医院)给予手术治疗。

   2)将符合建档立卡条件的地方病病人全部纳入健康扶贫“三个一批”行动计划,开展精准救治,统筹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措施,实施综合保障,推进“一站式”结算。县人民医院为我定点治疗医院,成立专家组,按照自治区确定的氟骨症分类治疗方案对我氟骨症患者给予治疗

   3)闽宁镇卫生院负责建立氟骨症、地方性砷中毒、克汀病、二度及以上甲状腺肿大病人、包虫病病人健康档案,对病人实行个案管理,组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负责对氟骨症、地方性砷中毒、克汀病、二度及以上甲状腺肿大病人每年随访1次;对包虫病病人每年随访2次。

 牵头单位:镇卫生院

 配合单位:镇民生服务中心、行政村、福宁社区各村卫生室

2.对确诊病人积极进行综合帮扶。

   1)根据残疾评定标准开展氟骨症、克汀病病人残疾评定工作,将符合标准的病人纳入残疾人保障范围。

   2)将符合条件的病人家庭,纳入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救助范围;采取多种措施,提高对氟骨症和克汀病病人的救助水平。

   3)对现症病人家庭采取教育扶贫、产业扶贫、就业扶贫等综合帮扶措施,加快脱贫步伐,阻断因病致贫、返贫的代际传播。

牵头单位:镇民生服务中心

配合单位:镇扶贫劳务工作站

(三)开展专项行动监测评价。

1.开展信息化管理,实现监测全覆盖。以村为单位开展包虫病流行情况监测,监测内容包括防治措施落实、儿童及成人病情、现症病人随访等。通过地方病信息管理系统实现信息化管理,与健康扶贫动态管理信息系统进行互联共享。将每年的监测报告上报反映出的突出问题报人民政府,提请政府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干预。

2.开展控制和消除评价。在2020年年中前完成《规划》确定的控制和消除评价工作,对照《重点地方病控制和消除评价办法》开展自查,认真准备迎接银川市卫生健康委的抽查复核。

责任单位:镇卫生院

配合单位镇经济发展中心(农业)

   (四)开展提高群众防病意识行动。

1.印制地方病防治科普教材,运用新媒体开展核心知识宣传。县疾控中心组织专业技术人员针对不同的病种,制作宣传折页、宣传画、干预物品等宣传品。借助网站、微信公众号、电视台等新媒体平台定期发布地方病防治核心知识。

2.开展形式多样的健康教育和科普宣传。由闽宁镇民生服务中心牵头,闽宁镇卫生院主要负责,各相关单位协同配合,形成医疗机构、学校、社区共同参与的宣传工作机制,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传统媒体以及微博、微信等新媒体,采用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语言和方式,广泛开展地方病防治知识的健康教育和科普宣传。将地方病防治知识纳入学校健康教育计划, 4年级以上班级每学期开课率不少于2次,全年不少于2次, 每次课时安排不少于0.5学时,学生覆盖率不低于90%,做到有计划、有教案、有教材;医疗卫生机构采取举办讲座、播放科教片等方式向医务人员普及包虫病防治知识,每年不少于2次,开课率90%以上,培训覆盖率90%以上。各行政村、福宁社区、要结合“5.15”防治碘缺乏病日、“8.25”残疾预防日(居)民举办包虫病防治知识讲座,少于2次,参训率不低于90%,提高其主动参与和积极配合调查及宣传的意识;闽宁镇卫生院、村医室要设立包虫病宣传栏,每年开展包虫病健康知识宣传不少于2次;闽宁镇民生服务中心要组织对屠宰人员等高危人群开展针对性的宣传教育,每个屠宰点全年不少于2次,每次覆盖人群不低于所有屠宰场所工作人员的90%,提高其自我防护意识和知识知晓率;闽宁镇卫生院和妇幼保健所要组织对育龄妇女、哺乳期妇女等特殊人群进行地方病专项健康教育活动,保证目标人群全覆盖。

牵头单位:镇民生服务中心

配合单位:镇党政办公室闽宁镇学区镇一中、镇二中、镇经济发展中心(农业)镇财税中心残联,行政村福宁社区

   (五)开展提升防治能力行动。加强防治机构和人员队伍建设。按照实际情况,适时增加闽宁镇卫生院人员,保障专业人员的工资待遇和职业健康,内部绩效工资分配向一线倾斜,对防治人员在技术职称晋升方面给予政策倾斜,充实和稳定镇、村两级地方病防治队伍。提供必要经费保障,加强检测实验室能力建设,通过进修学习、观摩学习、业务培训等形式提高各级防治人员的业务水平。

责任单位:镇卫生院

配合单位: 镇民生服务中心镇财税中心

四、组织实施

为确保全地方病防治工作扎实有效开展,成立由闽宁镇人民政府镇长为组长,各相关单位分管领导为成员的防治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1),负责我地方病防治专项三年攻坚行动的组织领导,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与各行政村、福宁社区和部门签订目标责任书。闽宁镇民生服务中心负责开展具体工作,及时督促落实各项防控工作。各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积极主动研究地方病防治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认真组织落实本实施方案确定的任务措施,建立工作台账,密切配合,切实抓好落实,形成工作合力。同时,各相关单位要结合各自职责制定具体实施方案,于2019年710日前,将实施方案纸质版及电子版报送闽宁镇民生服务中心联系人:单玲香;联系电话:8403701  18095143970;电子邮箱:1425268845@qq.com)。

五、监督检查与评估

闽宁镇民生服务中心牵头会同相关部门制订监督检查方案,定期、不定期的相关部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工作内容和实施效果进行综合评估,将督查结果上报县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对工作推进缓慢、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单位予以通报。各相关责任单位要按照银川市下发考核评估办法,认真做好防治工作自查和督导准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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