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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121-205/2020-00093 文  号 永闽政发〔2020〕159号 生成日期 2020-09-23
发布机构 永宁县闽宁镇人民政府 责任部门 闽宁镇 关 键 字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是否有效 有效

闽宁镇人民政府关于下达2021年度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目标任务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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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社区):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全面实施全民参保计划”要求,加快推进基本医疗保险全覆盖,有序做好我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工作,增强参保人员的获得感和幸福感,根据最新调取公安户籍信息,结合各村(社区)2020年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任务完成情况,确定各村(社区)2021年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目标任务。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全面推进我镇全民参保计划,努力做到应保尽保,确保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目标任务与2020年相比不降低,确保各村(社区)2021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达95%以上,特别是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低保对象、重点优抚对象、高龄低收入老年人、三级中度残疾人员城乡特困供养人员、孤儿、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离休干部遗孀、二级以上重度残疾人员要确保参保率100%。各村(社区)确保在2020年12月31日前,完成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缴工作。

二、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形成工作合力。各村(社区)作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缴扩面参保工作的主体责任单位,村书记要严格履行主体责任,将城乡居民扩面征缴工作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之一,抓好抓实,充分调动组长、村干部的力量,做好本村(社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宣传动员、调查摸底、参保登记、扩面催缴等工作。

(二)广泛宣传动员,确保宣传入心。各村(社区)要加大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宣传力度,通过召开会议解读政策、张贴标语、典型引导、帮助群众详细算账等多种形式,全方位、多角度地宣传参加医疗保险的好处,确保政策深入人心。

(三)强化责任意识,确保完成任务。各村(社区)要指定专人负责,分工明确、责任到人。确保按期完成所有应参保人群的参保工作,确保特殊人群资格认定资料完整,参保人员信息准确无误。

(四)彻底摸清底数,进一步完善好信息。各村(社区)要坚持人员将身份信息与参保信息排查相结合,把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优抚对象、特困人员等群体作为重点,逐队、逐户、逐人通过系统排查及入户走访动员,确保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优抚对象和特困人员等特殊人群参保缴费不漏一户、不落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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