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60大庆期间闽宁镇预防和
处置公共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区、市、县关于60大庆社会稳定和安保维稳工作的决策部署,确保自治区60大庆期间我镇政治社会安全稳定,确保自治区60大庆的顺利举行,积极应对可能发生的各类群体性突发事件,迅速、高效、稳妥地组织开展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地维护全镇正常的社会秩序和工作秩序,结合本镇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中央及区市县政法工作会议精神,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群众意识、责任意识和法治意识,建立健全排查调处和处置工作机制,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解决在基层,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维护全镇改革发展稳定大局。
二、适应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预防和妥善处置本镇辖区内群体性突发事件,主要包括因各类矛盾引发的群体性聚众闹事、群众性械斗、重特大交通事故、重大安全生产事故、自然灾害和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扰乱社会治安秩序的群体性行为。
三、工作原则
1、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镇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村、各单位对本辖区群体性事件的处置工作负总责。具体处置过程中,坚持“分级响应,条块结合,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领导责任制,积极开展工作。
2、预防为主、防患未然。坚持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将事件控制在萌芽阶段,及时消除诱发群体性突发事件的各种因素。
3、依法处置,防止激化。注意工作方法和策略,加强对群众的说服教育,引导群众以理性、合法的方式表达利益诉求,解决矛盾,防止矛盾激化和事态扩大。
4、快速反应,相互配合。群体性突发事件发生后,镇应急指挥部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各村、各有关单位要相互协作、相互配合,并确保信息收集、情况报告、指挥处置等各环节的紧密衔接,在最短的时间内控制事态。对发生暴力行为、严重损害社会治安秩序、危害公共安全的群体性事件,要及时、果断采取措施,坚决制止违法行为,尽快平息事态。
5、加强教育,正确引导。处置群体性突发事件,要将法制宣传、教育疏导工作贯穿事件处置的整个过程,教育群众遵守法律法规,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通过合法、正当渠道和方式反映问题。
四、组织机构
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处置公共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总指挥:张文,副总指挥:撒奋勇、王勇强;成 员:镇党政其它班子成员、综治中心、派出所、司法所、民生服务中心、财税管理中心、卫生院、闽宁法庭、村镇规划管理中心、经济发展中心、市场监督管理所、各支部书记、各村村委会负责人组成。
指挥部下设应急处置组、教育疏导组、后勤保障组、善后处理组、机动应急组。
1、应急处置组:组长由派出所所长马鸿喜担任,成员:综治中心、派出所、司法所和事发地村委会全体干部、所涉及的部门负责人。发生群体性事件后,迅速赶往事发地,制止打、砸、抢、烧等违法犯罪行为,控制事态,发现和掌握首要人员及骨干分子,为公安机关打击违法犯罪提供线索。
2、教育疏导组:组长由人大主席马彦斌担任,成员: 司法所、派出所干警。对闹事群众,针对性地开展说服教育工作,宣传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现行政策,稳定群众情绪。
3、后勤保障组:组长由纪委书记王金玉担任,成员:镇机关干部。保障处置工作用车、人员就餐等,及时采集信息向指挥部和上级报告。
4、善后处理组:组长由综治中心主任姚剑担任,成员:事发地村委会和所涉及的部门负责人。事态平息后,进一步了解群众思想动态,防止情绪反弹,彻底化解矛盾。
5、机动应急组。组长由武装部部长杨平德担任 ,成员:镇机关干部、民兵应急小分队员。统一集中待命,随时接受指挥部交办的任务,负责对处置群体性事件的警力后续支援。
五、处置程序
(一)预警信息:各村、各单位要加强对各类不稳定因素的排查和研判,逐步形成完善的预警工作机制。对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信息,特别是苗头性信息进行全面评估和预测,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一旦出现突发群体性事件,应立即报告镇综治办。
(二) 启动预案:镇综治中心接到突发群体性事件报告后,应立即分析事件性质,及时向指挥部请示,作出启动预案的决定,并通知参与现场处置的应急指挥部成员、相关村或单位快速就位,履行职责。
(三)现场处置:群体性事件发生后,涉及的村或单位主要负责人及应急指挥部成员在接到应急指挥部通知后15分钟内到达现场,面对面地做好群众的工作,稳定群众情绪,及时疏导化解矛盾和冲突,控制事态发展。对群众提出的要求,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当场表明解决问题的态度;无法当场明确表态解决的,责成涉事村或单位限期研究解决;对群众提出的不合理要求,讲清道理,耐心细致地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和说服教育工作。特别是对挑头人或组织者,现场处置领导要亲自与其谈话,表明态度,进行思想工作和法制教育;对怂恿群众闹事、散布谣言的骨干分子,镇派出所要依法予以训诫,视现场情况强行将其带离,并及时收集证据,为事后处理做准备。
(四) 响应终止:突发群体性事件现场事态平息后,由指挥部及时作出终止预案的决定。参与现场处置的应急指挥部成员应督促涉事村或单位做好善后工作,对已经承诺解决的问题,必须尽快解决到位,不得搞虚假承诺或者久拖不决;对法律法规和政策有明确规定而没有落实到位的,要加强监督检查,督促有关村或单位加以落实,坚决避免违背承诺、失信于民,重新引发群体性事件;对群众因不了解有关政策规定而存在误解的,要说明真相,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和法制教育工作。
六、奖惩办法
对在处置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村或单位和个人,根据有关规定进行表彰奖励。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视其情节和危害程度,给予党、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在群体性突发事件发生后玩忽职守,隐瞒、缓报、谎报、延误处置时间,造成严重后果和重大影响的。
(2)对发生的群体性突发事件不及时采取措施处置或采取措施不力,导致重大群体性突发事件,造成严重后果的。
(3)在处置工作中不服从指挥,不负责任或在紧要关头临阵脱逃的。
附件:闽宁镇应急处置队伍花名册
闽宁镇应急处置队伍花名册 | |||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联系电话 |
1 | 张文 | 县委常委、闽宁镇党委书记 | 13469611555 |
2 | 撒奋勇 | 县扶贫办主任、党委副书记 | 13895019605 |
3 | 王勇强 | 党委副书记、镇长 | 15109680236 |
4 | 马彦斌 | 人大主席兼福宁村书记 | 13639510395 |
5 | 王金玉 | 纪委书记 | 13629592950 |
6 | 杨平德 | 副镇长、武装部长 | 15349507288 |
7 | 苏勇 | 副镇长 | 13995400620 |
8 | 陈小艳 | 组织委员 | 13723380436 |
9 | 李德忠 | 办公室主任 | 18909566248 |
10 | 郭学峰 | 民生中心主任 | 13995407979 |
11 | 姚剑 | 综治中心主任 | 13995190539 |
12 | 马海虎 | 经济发展中心主任(非农) | 18709585788 |
13 | 李向东 | 财税中心主任 | 13895083971 |
14 | 杨志平 | 村镇规划中心主任 | 13209519188 |
15 | 单玲香 | 民生服务中心主任 | 15109578319 |
16 | 陈建荣 | 农业中心主任 | 18009515129 |
17 | 薛飞 | 综治中心副主任 | 13895171461 |
18 | 马国有 | 福宁村副主任 | 15378980225 |
19 | 田玉花 | 福宁村报账员 | 13895652164 |
20 | 苏国英 | 福宁村村委会委员 | 14760596888 |
21 | 马国文 | 福宁村村委会委员 | 18795008155 |
22 | 张彩霞 | 木兰村村书记 | 15379507381 |
23 | 王瑞雄 | 木兰村主任 | 15509637087 |
24 | 马鹏万 | 木兰村副主任 | 18095132007 |
25 | 马宏山 | 木兰报账员、委员 | 13195001389 |
26 | 席彩虹 | 木兰村委会委员 | 18995054178 |
27 | 杨奇刚 | 园艺村书记 | 15379502696 |
28 | 王森林 | 园艺村主任 | 15595171311 |
29 | 王玉堂 | 园艺村副书记 | 13409588298 |
30 | 黄凤兰 | 园艺村委会委员 | 13014272856 |
31 | 魏旭红 | 园艺村委会委员 | 13099584229 |
32 | 马生昌 | 武河村书记 | 18209614222 |
33 | 苏占川 | 武河村主任 | 14709684555 |
34 | 马 宁 | 武河村副书记 | 18295274555 |
35 | 薛选君 | 武河村副主任 | 15378988712 |
36 | 张菊花 | 武河村委会委员 | 15378988706 |
37 | 蒲晓燕 | 武河村委会委员 | 15121905464 |
38 | 查金花 | 武河村委会委员 | 18295305170 |
39 | 尹国强 | 武河村委会委员 | 15378988728 |
40 | 刘作新 | 玉海村书记 | 18909566200 |
41 | 李明发 | 玉海村主任 | 15379505866 |
42 | 马德林 | 玉海村村副书记 | 13519514957 |
43 | 何兴仓 | 玉海村副书记 | 15595576638 |
44 | 余学花 | 玉海村委员、报账员 | 15209579420 |
45 | 杨德福 | 玉海村委员、计生专干 | 13014255542 |
46 | 王升 | 原隆村书记 | 13895195860 |
47 | 马志祥 | 原隆村主任 | 18695141850 |
48 | 马 贵 | 原隆村副书记 | 15295971688 |
49 | 万学峰 | 原隆村副主任 | 13389506761 |
50 | 王玉忠 | 原隆村委会委员 | 15379508830 |
51 | 马玉芳 | 原隆村委会委员 | 18795047881 |
52 | 赵文静 | 原隆村委会委员 | 15595119657 |
53 | 海国宝 | 原隆村支部委员 | 15379516485 |
54 | 王小燕 | 原隆村支部委员 | 1572951398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