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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121-205/2019-00016 文  号 永闽政发〔2019〕38号 生成日期 2019-03-01
发布机构 永宁县闽宁镇人民政府 责任部门 闽宁镇 关 键 字 动物防疫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是否有效 有效

春季动物防疫工作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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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各单位:

为了有效防控小反刍兽疫、高致病性禽流感和牲畜口蹄疫等重大动物疫病的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畜牧业可持续健康发展,维护社会稳定,根据永宁县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办公室《永宁县2019年春季动物防疫工作安排》文件精神,现就我镇春季动物防疫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防疫时间

全镇春季动物防疫工作从2月25日开始至 4月15日结束。

二.免疫病种及目标任务

重点对牲畜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猪瘟、小反刍兽疫、布病5种动物疫病实行强制免疫,免疫密度达到100%,免疫抗体监测合格率达到80%以上;重点加强炭疽病、新城疫、羊痘、梭菌病、牛病毒性腹泻、狂犬病、包虫病免疫防控工作,年内布鲁氏菌病集中免疫率达到80%,狂犬病免疫率达到70%,免疫登记建档率达到100%。按照镇不漏村,村不漏组,组不漏户,户不漏禽(畜),禽(畜)不漏针的原则,采取拉网式,挨门逐户进行免疫,确保我镇畜牧业生产安全。

三.工作步骤

1.免疫准备阶段:2月20日至2月24日,对村级防疫人员及养殖大户进行科技培训,做好防疫物资储备工作,对养殖数量进行摸底统计。

2.集中免疫阶段:2月25日—3月31日,组织全体动物防疫人员,按照免疫程序和免疫目标任务,集中统一开展全面的免疫工作。在做好免疫工作的同时,要做好畜禽临床异常情况的检查和排查,发现异常情况按程序及时果断处置。

3.检查验收阶段:4月1日—4月15日,镇政府组织人员对各村防疫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4.免疫检测考核:从4月15日-5月1日,进行免疫动物的免疫抗体抽样监测工作,对免疫抗体监测水平不达标的,要以被抽样防疫片区为单位限期进行重新免疫,同时,做好补针畜禽经常性抽样监测工作,及时对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做出评估,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控制。

四.工作要求

(一)严格消毒、加强监督,杜绝外疫传入。组织拉运生石灰,对交通要道、活畜交易市场等进行铺撒生石灰消毒,对养殖大户的养殖场所进行化学药物消毒。各村动物防疫员为疫情信息观察员,对本村养殖畜禽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对发生不明原因死亡的畜禽要及时报告,及时处理。

(二)做好应急准备,提高防范意识。进一步强化应急防控工作机制,切实做好应对重大动物疫情的各项准备工作,要做好应急物资的准备和储备工作,加强疫苗出入库管理,做好疫苗保存、运输、发放、使用等环节的监督管理。做好武河市场、园艺市场、福宁活禽畜交易市场的消毒和清洁工作。

(三)严格考核,确保质量。防疫工作结束后,对各村防疫工作进行严格检查验收,并将检查验收结果作为兑现防疫工资的依据,望各村高度重视,认真落实,保质保量地全面完成春季动物防疫的各项任务。

(四)做好动物防疫应急预案和防疫工作总结。按照动物防疫应急预案,结合实际,制定相应措施,做到有备无患。在春季动物防疫工作结束后,要对防疫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并上报县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办公室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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