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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121-205/2019-00073 文  号 永闽政发〔2019〕234号 生成日期 2019-09-11
发布机构 永宁县闽宁镇人民政府 责任部门 闽宁镇 关 键 字 猪瘟疫情防控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是否有效 有效

关于进一步做好非洲猪瘟疫情防控的工作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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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各中心(办):

9月10日,经宁夏回族自治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确诊,银川市兴庆区发生非洲猪瘟疫情,形势异常严峻。为切实做好我镇非洲猪瘟疫情防控工作,确保我镇养殖业生产安全和社会稳定,现就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增强和做好仔猪、生猪补栏排查工作

全体工作人员要从构建和谐社会和建设现代农业的高度来认识非洲猪瘟疫情,进一步增强疫病调查、监管、防控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全身心地投入到仔猪、生猪补栏排查工作、消毒等防疫工作中去,扎实做好非洲猪瘟疫情防控工作。

二、加强疫情排查和消毒

各村要全面开展疫情排查和消毒工作,排查范围全覆盖,确保第一时间发现疫情;发现生猪异常死亡的情况,要立即上报相关部门;要建立非洲猪瘟日报制度,安排专人向县中心报送相关信息。

三、加强督导检查

各村要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镇督导组将对疫病监测诊断、动物检疫扑杀和打击私屠滥宰等工作进行监管和指导;各村一旦发现异常要立即上报,并限制疑似染疫动物及动物产品移动,采取相应消毒和无害化处理措施。

四、加强宣传引导

各村要广泛普及非洲猪瘟防控知识和公共卫生知识,特别是要针对广大消费者的疑虑,及时答疑解惑,引导公众科学的认识非洲猪瘟,理性的消费生猪产品;要引导监督养殖场(户),落实好防疫的主体责任,切实做好动员工作,营造群防群控的良好氛围。

五、做好应急值守

各村要切实做好应急处置的准备工作,修订完善应急预案,健全应急机制,补充应急储备物资。严格执行负责人带班和24小时应急值班制度,一旦发生疫情,必须依法依规迅速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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