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已启用无障碍浏览系统,欢迎点击访问!
索 引 号 640121-205/2019-00111 文  号 永闽政发〔2019〕294号 生成日期 2019-11-04
发布机构 永宁县闽宁镇人民政府 责任部门 闽宁镇 关 键 字 人居环境整治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是否有效 有效

闽宁镇2019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推进方案

保护视力色:              字体颜色: 【       绿 】        恢复默认     

为进一步改善农村环境面貌,深入推进“五城同创”和美丽乡村建设,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夏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宁党办发 (2018) 43号)、《关于开展村庄清洁行动“春季战役”的通知》(永政农发〔2019〕70号)文件要求,按照市委、县委对闽宁镇人居环境整治和社会治理的要求,深入推进绿色乡村、美丽乡村、宜居乡村、文明乡村建设,经镇党委、政府会议研究决定,在全镇范围内集中开展农村环境整治推进行动。彻底整治农村卫生脏、乱、差现象,重点加强商户店外经营、市场乱摆摊设点、城镇小广告清理,加大镇区背街小巷、村级道路保洁力度,使农村环境逐步迈上管理规范化、常态化轨道,实现村道畅通,村容整洁,环境优美,努力推动全镇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的深入开展,从根本上改善城乡环境面貌,打造美丽富裕新闽宁,特制定如下推进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创建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示范村为抓手,以开展垃圾、污水处理和改厕为重点,以建立长效运营管理机制为保障,以改变农民卫生习惯、提高农民综合素质为动力,标本兼治,内外兼修,集中力量深入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整体提升农村人居环境质量,实现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村庄风貌干净整洁,建立整治管护长效机制,村庄生活垃圾得到有效治理,卫生厕所普及率大幅提高,厕所粪污逐步得到解决,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明显提高。

二、组织领导

为扎实推进农村环境整治工作,加强我镇环境综合整治推进力度,成立闽宁镇农村环境整治推进行动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王勇强      

副组长:赵  超   马晓平   梁  慧   杨平德  

苏  勇   杨  青   姚  剑   郭学峰   

成  员:各站所长、各村书记、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闽宁镇综合执法队,苏勇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督察及日常具体工作。

三、目标任务

到2019年底,力争实现生活垃圾得到治理的村庄达到80%,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80%,水冲式厕所普及率达到60%,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覆盖面进一步扩大,厕所粪污逐步得到处理或资源化利用,整治管护机制全面建立,村民环境健康意识普遍增强,实现全镇人居环境明显改善。

四、整治行动主要范围及重点任务

(一)镇区范围

包括新镇区、201省道、福宁街、莆西街、闽甘路、月玉路、吉宁路、西夏路两侧及闽宁农贸市场、各单位、街区各建设施工场地等,要求达到绿化、美化、净化效果。各单位、商铺、工程施工方均要积极维护好各自门面卫生管护及治理,落实“门前三包”制度,对本辖区内墙壁上的牛皮癣、乱涂乱画现象要进行彻底清理。镇综合执法队加大力度治理商铺占道经营和乱摆小摊点;各中、小学负责各学校开展爱护环境卫生教育工作。

(二)各村环境整治重点范围

1.垃圾收集处理;积极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按照“户分类、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模式,全面清理村庄内外、村民房前屋后积存的建筑垃圾、柴草杂物、生产生活垃圾等,全面消除非正规垃圾堆放点,并根据住建部等十部委联合出台的《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验收办法》,健全我镇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和运管机制。按照村庄规划布局、人口分布,合理配备垃圾处理场所、中转站、收集点、垃圾箱、密闭转运车辆。管好用好现有垃圾填埋场、垃圾中转站和垃圾收集转运、处理设施,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0%。

2.治理乱堆乱放;全面清理村内柴草、杂物、垃圾,清除道路两侧的沙堆、草堆、粪堆及私搭乱建。村巷道内做到柴草码放整齐,物料堆放有序。拆除村内侵街占道的私搭乱建,清理、修整有碍观瞻的坍塌破房、残墙断壁。

3.治理村庄道路;重点治理摆摊设点、堆放物品、设置障碍、随意倾倒垃圾、堵塞路边排水沟,影响畅通和排水的行为。

4.院落整理;通过宣传动员,引导农户对院落内整治,对院内物品进行全面整理,清理常年积存废弃物,保持院内物品摆放整齐有序;对院内外进行全面清扫,保持院内外环境卫生的常态性和持续性;绿化美化亮化庭院,院内外的明沟暗渠要确保无污水、污物,杜绝蚊蝇的滋生,厕所整洁干净无异味;适度开展围墙整修、大门砌护、院子铺装、庭院绿化等工作,做到庭院布局合理、干净整洁、富有特色。

5.基础设施配套完善;推进武河村、玉海村污水处理、自来水、天然气“三管入地”项目、原隆村污水处理站项目;尽快完成闽甘路、福宁路延伸段扶贫公路、各村组巷道硬化项目;完成玉海村特色街区外网建设、新镇区消防泵站建设项目、老镇区供热管网改造项目、201省道沿街商网外网工程项目;完成游客服务中心配套工程项目;完成武河村村部外网配套工程项目、原隆村市场大棚建设项目。

6.开展农村“厕所革命”;做好改厕和城乡生活污水治理的有效衔接、纳管排放,全面完成上级部门下达的目标任务。一是积极推进农村户厕改造建设。2019年至2020年,力争全镇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87%,在能够接入城镇污水管网的地区,以室内水冲式厕所改造为主,年底水冲式厕所普及率达到60%。不具备改造室内水冲式厕所的地区,结合实际实施厕所改造建设。二是推进农村公共厕所建设改造。在集镇、村部等公共场所、主干道路沿线人流量大的区域布局建设公共厕所。建立公厕管理、维护、运行机制,保持公厕环境整洁。三是推进厕所粪污治理。积极推动农村厕所粪污无害化处理,鼓励各地探索经济、实用、环保技术模式,解决好粪污排放和处理问题。

7.科学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积极推动城镇污水管网向周边村庄延伸覆盖,科学设计和高质量实施污水管网和处理设施建设,积极推广应用低成本、低能耗、易维护、高效率的污水处理技术,建立污水处理运行、维护、监测体制机制,加强尾水回收利用,切实提高处理效率和效益。坚持控污与治污并重,加强生活污水源头减量,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水质达标监管,确保农村生活污水水质达标排放。

8.绿化亮化;按照《闽宁镇生态绿化总体规划》,进一步扩大绿化面积,全面提升绿化质量,新增绿化面积2000亩,主栽树种,具体有:贺兰山浅山区栽植刺槐、河北杨、新疆杨、沙枣、樟子松、乔木柽柳等,绿化率达20%;闽宁镇主干道路栽种情况:金玉公路(玉海村-玉泉营)段栽植樟子松、山桃、山杏,307国道(黄羊滩)段栽种国槐、河北杨、垂柳、西夏路(玉泉营-福宁村)段栽植国槐、新疆杨、玉泉营-园艺村道路栽植河北杨、刺槐。闽宁镇镇区、园艺、福宁、武河、玉海村巷道绿化率达30%。

9.门前三包责任落实;各村推行村庄巷道“门前三包”管理制度,充分组织发动农民参与到环境综合整治中来。实行门前三包管理后,要求在责任区内不乱倒垃圾、不乱泼污水、不乱堆杂物、不乱贴乱画;及时清扫门前垃圾、积水;保护和管理好责任区内花草树木、适时浇水、除草、清理杂物;不在人行道上拉绳晒物,制止监督毁坏花木、破坏绿化设施等行为;保持道路畅通。

10.打造各村示范点;按照美丽乡村建设要求,以村容村貌综合整治为重点,大力整合项目资源,发挥群众主观能动作用,打造各村美丽乡村示范点。

武河村:结合正果集团建设千亩桃园基地,在武河7组闽甘路东侧桃园基地观光台周边,打造示范点,并鼓励群众发展民宿。

园艺村:结合中光光伏养殖园区,在月玉路与中光光伏园区路段,打造示范点。

木兰村:结合养殖园区,在木兰14组闽甘路两侧打造示范点。

福宁村:在西夏路至月玉路之间闽甘路段,打造示范点。

玉海村:结合中滩6组设施温棚园区建设,打造示范点。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各相关单位各村一定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力争闽宁镇的镇容村貌再上新台阶,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工作力度,全面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各村、各单位要在闽宁镇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快速行动,发动广大群众积极参与;要结合各自实际,强化责任,落实措施,对容易出现问题的路段、沟渠进行集中整治。

(二)强化责任,狠抓落实

各村要将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列入村“两委”工作重要议事日程,按照年初成立的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指定专人负责环境整治。完善保洁工作各项工作制度,细化工作任务,确保主要沟渠道路、河塘和其他重点部位由专人负责管理。制定和落实农户房前屋后环境卫生管理办法,村两委监督和农户相互监督相结合管理村民乱倒、乱堆和乱建行为。

(三)建立机制,巩固成果

各村要严格监管保洁员,明确卫生清扫、垃圾 消纳、绿化管护的范围和责任,落实8小时常态保洁机制,进一步明确保洁员工作考勤、考核制度,整治工作完成后,各村要以组为单位,建立健全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机制,落实区域,责任到人,同时要发动全体村民积极参与村庄整治,确保整治有成效、不反弹。各村在整治后要实行常态化管理,纳入正常工作任务和流程,做到整治改造一片,完善提高一片,长效巩固一片,切实提升城乡面貌和群众居住环境。

(四)强化管理,严格考核

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继续实行不定期检查、通报的工作制度,对工作扎实、成效显著的,及时通报表扬;对进展缓慢、效果较差,未完成整治任务的村通报批评。把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纳入村、组干部工作考核范围,日常检查后通报批评的,村书记、主任每人绩效工资中扣罚二百元;年终考核结果与村、组干部工资挂钩,按照考核分值进行奖罚。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