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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121-205/2020-00038 文  号 永闽政发〔2020〕54号 生成日期 2020-03-30
发布机构 永宁县闽宁镇人民政府 责任部门 闽宁镇 关 键 字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是否有效 有效

关于印发《闽宁镇2020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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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宁镇2020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改善农村环境面貌,深入推进“五城同创”和建设美丽乡村建设,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夏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宁党办发 (2018) 43号)、《关于开展村庄清洁行动“春季战役”暨农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永居办发〔2020〕1号)文件要求,以深化城乡环境综合整治为中心,经镇党委、政府会议研究决定,在全镇范围内集中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推进行动,开创镇容村貌大提升、店外经营严管控、私搭乱建及时抓、重心下移齐覆盖的工作书面,使农村环境逐步迈上管理规范化、常态化轨道,从根本上改善城乡环境面貌,为建设“美丽新闽宁”贡献积极力量。现特制定如下推进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切实维护闽宁镇辖区内社会综合治理秩序为目标,深入排查和集中整治广大群众关心的社会治理、环境整治等重点突出问题,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幸福感;加大突出环境问题整治力度,规范市场秩序、交通秩序,彻底改善环境卫生“脏、乱、差”现象,店外经营、私搭乱建等现象有效遏制,整治管护机制全面健立,村民环境健康意识普遍增强。

二、组织领导

为扎实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加强我镇环境综合整治推进力度,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实行镇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各村(社区)齐抓共管、明确职责的工作机制,各有关部门充分发挥职能,扎实开展工作;成立闽宁镇突出社会治安问题整治推进行动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张 文  

常务副组长:王勇强      

副  组  长:赵  超   马晓平   梁  慧  杨平德   

            苏  勇   杨  青   姚  剑  郭学峰   

成      员:各站所长、各村书记、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闽宁镇综合执法队,苏勇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督察及具体工作。

三、整治行动重点范围及任务

(一)镇区范围

包括新镇区、201省道、福宁街、莆西街、闽甘路、月玉路、吉宁路、西夏路两侧及闽宁农贸市场、各单位、街区各建设施工场地等。各单位、商铺、工程施工方均要积极维护好各自门前卫生管护及治理,加强沟通协调,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度,达到绿化、美化、净化效果。

镇城管队在日常巡查中,要重点加强对店外经营、乱停乱放等突出问题的整治。一是统一标准严格执行,禁止占用公共区域店外经营,对多次违反规定经营者依法处罚,坚持占道、店外经营清理工作经常化。二是加强对主干道路、非机动车道、人行道车辆停放的管理,协同派出所加大对违停车辆的处罚力度,按照镇区内已规划的500个停车位规范停车;以整治促规范,彻底解决人行道及主路面车辆乱停乱放问题。三是严格规范市场秩序,严禁随意乱设摊点,保持通道畅通,督促市场管理方抓好卫生保洁,联合市场监督管理所进行巡查和监管,保障市场正常运行;加强对市场及周边人行道、主路面车辆停放的管理,杜绝乱停乱放。四是加强市政管理,在日常巡查中对镇区主次干道、广场等公共场所市政设施损坏的进行摸排,建立巡查台账,对发现的问题尽快处置维修;对群众反映的关于路面破损、井盖丢失等信访案件进行及时处理,切实解决好与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问题。

保洁员管理实行由镇城管队统一管理,明确专人负责,采取分区划段作业,对责任区主干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绿化带巡回保洁,对责任区内墙壁、电线杆上出现的牛皮癣、乱涂乱画等现象及时清理,加大对保洁员工作的检查和考核;努力实现垃圾不落地的目标,生活垃圾做到日产日清。

(二)各村(社区)环境整治重点任务

各村(社区)一是要及时制定符合各自村情的具体人居环境整治方案,明确职责,安排村委专人负责各村区域内人居环境整治,严格规范整治标准和时限,逐巷道、逐院整治;

二是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对于重点突出反映的人居环境整治问题,逐一落实责任人、明确整治目标,及时整治到位,并建立整治工作台账。三是加强宣传,充分调动广大群众的积极性,主动参与到人居环境整治中。同时各包村领导要加强人居环境整治的指导和督促,把人居环境整治效果和村干部考核紧密结合,镇纪委落实责任追究。

1、乱堆乱放整治。一是全面清理村内房前屋后柴草、杂物、垃圾,清除道路两侧的沙堆、草堆、粪堆;二是清理、修整有碍观瞻的坍塌破房、残墙断壁和私搭乱建;三是整治乱摆摊设点、随意堆放物品、随意倾倒垃圾、堵塞路边排水沟以及影响道路畅通的其他行为。

2私搭乱建治理。发动群众参与巡查,对各村辖区内出现违章违规建筑的进行及时协调与处理,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处置;完善宅基地建房审批程序,制定闽宁镇农户自建住房管理办法及巡查和投诉举报等制度。

3、生活垃圾治理。一是各村保洁员负责各自责任区内的主干道路、巷道、绿化带、公共场所及沟渠边的日常保洁,确保路面无垃圾、无积水、无堆积物,渠道畅通无淤塞;二是各村组织清理村庄内外积存的建筑垃圾、生产生活垃圾,全面清除非正规垃圾堆放点,不得在村内空地倾倒、掩埋垃圾,不得随意焚烧垃圾和桔杆;三是各村、社区管好用好已配备的垃圾收集、转运设施。

4、庭院整治。一是村组干部入户工作时积极宣传引导农户对院内进行全面整理,清理积存废弃物,保持院内物品摆放整齐有序,做到庭院布局合理、干净整洁、富有特色;二是动员群众对院内外的明沟暗渠进行清理,确保无污水、污物,杜绝蚊蝇的滋生;三是对破损的围墙、大门、地面等进行适度修整砌护;四是宣传动员已实施改水改厕的群众,清理院内、巷道临时旱厕所,使用水厕。

5、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各村要在人居环境整治效果明显时积极推行村庄巷道“门前三包”管理制度,要求群众在自家门前屋后不乱倒垃圾、不乱堆杂物、不乱贴乱画;保护和管理好自家门前屋后花草树木;不在人行道上拉绳晒物,制止并监督破坏公共设施的行为。

6、加强积分制管理。村在建档立卡户“积分制管理”的基础上,全体群众中广泛推行“积分制管理”,利用“642225”的乡村治理模式,将外在整治与内生动力相结合,增强群众参与积极性,增强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的意识。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相关站所、各村、社区要坚决贯彻落实镇党委关于人居环境整治的要求,充分认识到整治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加大工作力度,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全力以赴做好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确保人居环境整治常态化,整治完成的不出现反弹。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村要将人居环境整治和当前出户入园工作紧密结合,把人居环境整治做为日常工作来抓,指定专人负责日常整治和集中调度整治,制定切实可行的人居环境整治方案和管理办法,强化责任到人,落实好各项制定的工作制度和措施。

(三)严格考核管理。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实行不定期检查、通报的工作制度,对工作扎实、成效显著的,及时通报表扬;对进展缓慢、效果较差的,通报批评;定期对各村人居环境整治进行评价评比,制度奖惩措施。把人居环境整治和村、组干部工作考核紧密结合,年终按照考核分值兑现绩效,确保人居环境各项任务有人抓,件件工作能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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