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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121-205/2021-00082 文  号 永闽政发〔2021〕78号 生成日期 2021-06-03
发布机构 永宁县闽宁镇人民政府 责任部门 闽宁镇 关 键 字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是否有效 有效

关于印发《闽宁镇2021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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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宁镇2021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实施方案

2021年是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取得实效圆满收官之年,也是“十四五”规划乘势而上、有效衔接乡村振兴的开局之年。为夯实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成果,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发挥作用,促进农村人居环境增效升级。根据永宁县改善农村人居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村庄清洁行动“春季战役”的通知》(永农居办发〔2021〕1号)文件要求及我镇年初重点工作安排部署,切合我镇农村人居环境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推进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乡村振兴战略总要求,统筹城乡发展,以建设美丽村庄为目标,以治理农村生活垃圾、生活污水处理和村容村貌提升为主攻方向,以改变村民卫生习惯、加强乡风文明建设为切入口,加快补齐我镇农村人居环境治理短板,全面提升生活水平、生产能力和生态治理,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向前向稳发展。

二、工作目标

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及村庄清洁行动,聚焦农村人居环境短板,组织各村有序开展拆违除危、垃圾清零、“六边六堆”治理及庭院美化行动。继续落实农村卫生厕所改造、生活污水处理站建设、垃圾分类试点等“民生工程”,逐步完善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加大重点领域突出环境问题整治力度,规范市场秩序、交通秩序,争取我镇店外经营、乱堆乱放、私搭乱建等现象明显减少。加强网格化监管力度,建立健全人居环境督查考核机制,以督促改,推动农村人居环境质量整体提升。

三、组织领导

为扎实推进我镇重点领域突出问题整治工作,加强辖区内环境综合整治推进力度,成立闽宁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工作领导小组,主要成员如下:

组  长:马晓平      

副组长:张  平   杨  青   梁  慧   赵永斌

        赵  睿   姚  剑   薛  飞   陈  赟      

成  员:镇政府各站所长、各村书记、主任

闽宁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闽宁镇综合执法队,薛飞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督查及相关工作事宜。

四、整治行动重点任务及范围

我镇综合执法队重点工作涉及辖区内农贸市场店外经营、乱停乱放、私搭乱建及环境卫生整治等方面;其中,重点领域及突出问题排查整治工作实行镇党委、政府统一领导,综合执法队、综治中心、农业中心及相关部门间相互协调,各村(社区)明确职责、层层压实的工作机制,形成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一)镇区环境整治重点任务

1.主要范围:包括新镇区、201省道两侧、福宁街、莆西街、闽甘路、月玉路、吉宁路、西夏路两侧及闽宁农贸市场;各企业单位、街区各建设施工场地等。

2.重点任务:

(1)各企业单位、商铺、工程施工方均要积极维护好各自门面卫生管护及治理,加强沟通协调,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度,对本区域内私搭乱建、土坯围墙、土坯危房、乱涂乱画等现象要进行及时彻底的清理。加强对道路清扫洒水工作,对裸露空地、堆土、施工场所采取围挡、遮盖等降尘措施,做好大气污染防控工作,保证周围空气质量良好。

(2)镇城管队做好日常巡查与监管,重点加强对店外经营、乱停乱放等突出问题的整治。一是执行严格化统一化标准,禁止在公共经营场所范围内店外经营,对多次违章经营者依法对其经营工具进行证据保存并处罚款;对无证占道商贩清理工作坚持经常化。二是严格规范市场秩序,严禁随意乱设摊点,保持通道畅通,督促市场管理方抓好卫生保洁,联合市场监督管理所进行巡查和监管;加强对市场及周边人行道、主路面车辆停放的管理,杜绝乱停乱放。三是加强市政管理,实行“划片巡查,重点巡查,责任巡查”相结合的巡查方式,建立巡查台账,将巡查道路、排水管网区域明确到人、责任落实到位;定期对镇区主次干道、广场等公共场所集中进行摸排、调查、维修;对群众反映的关于路面破损、井盖丢失、路灯故障等信访案件进行及时处理,切实解决好与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问题。

(3)保洁员管理实行镇城管队统一管理、各村明确专干负责协助的管理机制。保洁员工作采取分区划段、责任明晰、目标明确的分工负责机制;按要求做好责任区范围内农户垃圾的收集、转运,做好责任区内主干道路、巷道、绿化带、公共场所及沟渠边的日常保洁,确保路面无垃圾、无积水、无堆积物,渠道畅通无淤塞。

(4)城管、土地、综治、公安、司法各单位要相互配合,加强市政管理,对辖区内出现违章违规建筑、院内乱搭滥建的进行及时协调与处理,完善宅基地建房审批程序;各中、小学负责各学校开展爱护环境卫生宣传教育工作,建设美丽校园、和谐校园。

(二)各村(社区)环境整治重点任务

在进一步巩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成果的基础上,结合好经验、好做法,持续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水平。2021年重点对辖区内整治提升类村庄(福宁村、木兰村、玉海村、园艺村、武河村)开展整村推进行动,聚焦村庄规划、拆违除危、生活垃圾分类试点、生活污水处理、农村厕所革命等方面,大力开展整治行动,动员力量、整合资源、强化措施、补齐短板,建设美丽宜居乡村。

1.持续开展“拆违除危”行动。结合乡村振兴规划的实施,系统考虑庄点农户使用上水、排水、房屋空置率等,重点摸排各村辖区内庭院私搭乱建、土坯围墙等现象,加大治违治乱除危除破力度。对辖区内违章建筑物及多年未居住已倒塌危房进行全面拆除,对院落内的土围墙、土圈棚进行全面拆除,拆除的土围墙因地制宜进行翻建,变土为砖(或夹砌砖),并进行粉刷。对标环境卫生整治难题,着力破除脏、乱、杂、危,督促包抓庄点全面整改,不断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成效。

2.开展垃圾清零行动。根据市、县安排部署,积极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按照“户分类、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的治理模式,由各村、组安排专人负责将垃圾转运至镇区确定的垃圾转运点;充分利用现有环卫设施设备,按照垃圾就近分类、源头减量的处理原则,通过卫生填埋、堆肥、就近还田等方式就地处理。全面清理村庄内外、村民房前屋后积存的建筑垃圾、柴草杂物、生产生活垃圾及农业畜禽粪污等,全面清除非正规垃圾堆放点及垃圾死角。深入清理农村“六边”(路边、村边、地边、沟边、田边、林边)环境问题,对“六堆”(粪堆、草堆、柴堆、土堆、灰渣堆、垃圾堆)进行集中清理清运,解决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难点。

3.加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各村派专人负责巡查,坚持控污与治污并重,彻底清理辖区内存在的黑恶臭、污染严重的水体,并将农村污水整治纳入河长制管理。持续推进木兰村、园艺村农村生活污水基础设施提标改造工程,有效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系统化。组织宣传农村生活污水排放知识,引导村民树立节水意识,减少生活污水源头排放;还未进行厕所改造的农户,畅通厕所粪污经无害化处理后就地就近还田渠道,推进厕所粪污资源化利用。

4.持续推进农村厕所革命。一是加大宣传力度。在广泛收集农户基本情况的基础上,通过走访入户、发放宣传册等方式及时的、积极的向群众进行卫生厕所改造方面的政策解读;结合庭院整治工作鼓励群众充分利用已改造卫生厕所,淘汰旱厕,坚持“布局合理、干净整洁”的原则。二是要在厕所革命项目推进上加快进度。木兰村、园艺村实行厕所改造整村推进工程,武河村、玉海村及福宁村对部分未完成改造的农户再推进、再落实。镇政府与农户、施工队进行三方协商,做好群众的前期思想工作,调动群众积极配合,保证工期不延误、不拖沓,规范工程建设程序,为更多群众送去福祉。

5.全面促进村容村貌提升。将环境整治与庭院整治工作相结合,积极宣传动员不仅要打扫屋子,更要收拾院子,将闲置的棚圈自行淘汰,保证院内布局合理有序,院内外的明沟暗渠要确保无污水、污物,杜绝蚊蝇的滋生,厕所整洁干净无异味。适度开展围墙整修、大门砌护、院子铺装、庭院绿化等工作,做到庭院布局合理、干净整洁、富有特色。按照聚焦提升和整治改善等村庄分类标准,因地制宜,优化村庄布局,实施村庄美化绿化行动。全面完成村庄存量危房改造任务,进一步提升农村住房安全保障。

6.构建农村环境整治长效管护机制。严厉查处打击各自辖区内随意倾倒建筑垃圾的违法行为,各村组织专人进行巡查,建立巡护工作台账,做到真查真办、快查快办,有效维护整治成果。严格落实农户“门前三包”责任制,并将其纳入“村规民约”;及时与相关单位、商户、农户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明确目标职责,倡导自觉履行义务。同时,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网格化管理体系,设立一级网格1个、二级网格7个、三级网格89个。

五、工作要求

接下来,我们将继续围绕“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十四五”规划总体要求,着力抓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主动担当作为。由镇党委、政府统一领导,成立专门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整治工作的统筹协调、督促调度。建立领导班子成员包村、驻村干部包组、村组干部包队的工作机制,对整治工作要严格监督、落实职责。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要具体抓具体管,严格工作纪律,杜绝违规违纪行为发生,发现问题将严肃追责。各村与政府各部门要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履职尽责,把具体工作落实到位,真正形成推进工作的强大合力。

(二)坚持群众主体,加强宣传引导。认真总结农村环境整治典型经验做法,采用切合实际、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加强宣传教育,大力倡导环境优美和健康卫生,引导群众养成健康生活方式,发动群众自觉爱护环境、清洁家园。全面发动辖区内大气污染防控、生活垃圾治理、市政管理、生活污水治理等工作;充分发挥广大人民群众主人翁意识,可参照“一事一议”原则组织农户参与工作实施,积极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形成人人参与、成果共享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强化督导检查,健全长效机制。在考核方式上,由镇党委政府统一安排部署,成立交叉检查组,对6个村进行交叉考核;组长由镇政府领导担任,成员由镇政府干部及各村书记抽调组成。采取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各包村领导对各村环境卫生进行不定期检查,并对存在的问题与意见进行积极反馈。在建立考核长效机制上,要加强村级党组织建设,不断提高村级组织的号召力和凝聚力,充分发挥基层组织的带头引领作用。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要开展定期督查督办,适时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对推动工作不力的坚决严肃追责。把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纳入村、组干部工作考核范围,织密重点区域突出问题整治工作网,堵住工作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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