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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宁镇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
(2024—2026年)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自治区党委十三届四次全会精神、银川市委十五届八次全会精神和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进一步夯实全镇安全生产工作基础,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解决问题,提升安全生产本质水平,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按照《永宁县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闽宁镇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将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关口前移到管控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容易导致群死群伤的重大风险,着力消减重大风险,着力消除由于重大风险管控措施缺失或执行不到位而形成的重大事故隐患,着力整治群众身边突出安全隐患。围绕企业主体责任落实、隐患排查整治、全民安全素质提升等“十大行动”,落细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自治区二十条具体措施和银川市五十五条具体措施,在安全理念、安全责任、安全规划、安全法治、安全标准、安全科技、安全工程、安全素质等方面补短板、强弱项,切实提高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切实提升领导干部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推动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不断提升本质安全水平,推动全镇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逐年提高。
(二)主要目标。通过三年安全生产治本攻坚行动,推动全镇各村(社区)、各企业和生产经营单位统筹发展和安全的理念进一步强化,坚守安全红线的意识更加强烈,消减重大安全风险、消除重大事故隐患的积极性主动性显著增强;进一步固化重点行业领域“一件事”由牵头部门组织推动、各相关部门齐抓共管,全链条排查整治重大事故隐患的责任体系,安全监管能力显著提升;2024年底前基本消除2023年及以前排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存量,2025年底前有效遏制重大事故隐患增量,2026年底前形成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的常态化机制;针对重大事故风险隐患的一批“人防、技防、工程防、管理防”措施落地见效,本质安全水平大幅提升,全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主要任务
(一)开展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教育培训行动。
1.强化企业主要负责人教育培训。
①积极组织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国家各部委、自治区各厅局、银川市、永宁县各部门组织的重点行业领域线上或线下专题安全教育培训,开展重点行业领域主要负责人集中培训,推动相关重点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教育培训全覆盖,有关安全监管人员同步跟班参加培训。(责任单位:各村(社区)、镇应急管理办公室、镇安委会成员单位)
②2024年,组织燃气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闽宁卫生院消防安全责任人、重点粉尘涉爆企业主要负责人和业综合体、商场、超市消防安全责任人参加集中培训。(责任单位:各村(社区)、镇应急管理办公室、镇安委会成员单位)
③镇安委会其他有关成员单位及各辖区要结合实际,组织对未覆盖到的重点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开展安全教育培训,确保2026年底,全镇重点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安全生产培训达到全覆盖。(责任单位:镇安委会成员单位)
(二)开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行动。
2.加强重大事故隐患标准体系宣贯。对国家各部委出台、修订的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和自治区各厅局制定出台的重大事故隐患判定试行标准,要组织监管执法人员全面学习掌握本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深入企业宣讲、组织集中培训、通过主流媒体、新媒体等方式加强宣贯,督促各企业通过培训、帮带、实战等方式加强判定标准学习,确保执法监管人员和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对照判定标准查得出、查得准重大事故隐患。(责任单位:镇应急管理办公室、镇安委会成员单位)
3.健全完善生产经营单位风险隐患自查自改常态化机制。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每季度要召开1次安全生产风险综合研判会议,深入分析研判本企业当前阶段可能存在的重大安全风险,并带队至少开展1次事故隐患排查(高危行业领域每月至少1次),完善并落实覆盖生产经营单位每一名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完善行业领域专家、企业退休技安人员以及专业技术服务机构参与排查整治工作的长效机制,加大支撑保障力度,提高问题隐患排查整治专业性。对于未开展排查或者查出后拒不整改等导致重大事故隐患长期存在的,参照事故调查处理,查清问题并依法依规严肃责任追究。(责任单位:各村(社区)、各生产经营单位、镇安委会成员单位)
4.实施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完善重大事故隐患治理的督办制度,建立审核把关销号机制,对2023年以来各类安全检查发现的重大隐患以及“四防”督查组反馈问题隐患整改情况适时开展“回头看”,加大专业指导力度,落实“查、改、督、销”闭环要求,明确每条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责任、时限、措施,确保重大事故隐患闭环整改到位。(责任单位:各村(社区)、镇安委会成员单位)
(三)开展项目工程治理行动。
5.推进重点工程安全治理。深入开展老旧场所消防设施升级改造,推进小型生产经营场所、经营性自建房、老旧住宅小区安装早期火灾报警和灭火装置,加强应急逃生出口和消防通道打通消防安全专项治理,组织开展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违法违规专项治理。2025年底前基本实现镇区消防供水全覆盖、存在安全隐患自建房整治全覆盖。(责任单位:各村(社区)、闽宁消防救援站、镇经济发展办公室)
(四)开展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安全素质能力提升行动。
6.提升重点行业领域从业人员安全技能培训。深入推进《加强生产经营单位全员安全培训的方案》的实施,推动危化品、烟花爆竹、危货运输等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安全技能培训深化提升,严格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以及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将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有关要求作为培训考核的重要内容。(责任单位:镇应急管理办公室、各生产经营单位、镇安委会成员单位)
7.健全从业人员培训长效机制。
①按照国家、自治区、银川市、永宁县出台的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培训有关规定,围绕规定要求的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应达到的频次、内容、范围、时间等内容,抓好督导落实,健全教育培训效果督导检查机制,强化安全生产培训监管执法。(责任单位:镇应急管理办公室、各生产经营单位、镇安委会成员单位)
②督促生产经营单位科学制定培训计划,明确培训内容、培训人员、培训学时等要素,并建立健全安全培训责任制度、管理制度、考核制度等,形成长效机制。按照上级出台的有关从业人员的安全准入机制以及不符合安全条件要求的退出机制要求,严格督促企业抓好落实,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推动从业人员安全素质能力全面提升。(责任单位:镇应急管理办公室、各生产经营单位、镇安委会成员单位)
8.提升从业人员应急避险能力。指导督促各生产经营单位每年至少组织开展一次疏散逃生演练(高危行业领域每半年至少一次),让全体从业人员熟知逃生通道、安全出口及应急处置要求,推动各生产经营单位形成常态化应急演练机制,提升从业人员疏散逃生避险意识。(责任单位:各村(社区)、镇安委会成员单位)
(五)开展安全生产精准执法和帮扶行动。
9.畅通安全生产举报通道。推动落实《永宁县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办法(试行)》,要健全完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举报渠道和奖励机制,鼓励生产经营单位建立从业人员内部举报奖励机制,发挥安全生产“吹哨人”作用。拓宽畅通12345热线、互联网、来信来访等各类社会监督举报渠道,加大核实力度,及时查处生产经营单位的各类非法违法行为。完善保密制度,依法严格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对举报重大隐患或举报违法违规行为的人员给予奖励。(责任单位:镇应急管理办公室、镇安委会成员单位)
10.强化专业应急救援支撑保障。综合统筹安全生产监管、消防工作、防灾减灾救灾、应急救援等人员力量,强化责任落实,共同做好安全检查、安全宣传、应急救援等工作,推动安全生产监管服务向基层末梢延伸。强化专业安全生产救援队伍建设,提升技术装备现代化水平。(责任单位:各村(社区)、镇安委会成员单位)
(六)开展全民安全素质提升行动。
11.加强全民安全生产宣传教育。
①实施全民安全生产教育行动计划,持续开展安全生产月、119消防宣传月、安全宣传咨询日等活动,广泛宣传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应急避险自救知识。(责任单位:各村(社区)、镇安委会成员单位)
②深入推进安全宣传“十四进”(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进机关、进交通运输领域、进餐饮场所、进建筑工地、进商贸流通流域、进医疗康养机构、进旅游景区、进文体娱乐场所、进宗教活动场所),全面增强全社会安全意识。(责任单位:各村(社区)、镇安委会成员单位)
③在“乡韵闽宁”客户端定期宣传安全生产知识、介绍安全生产典型经验做法、曝光存在的突出问题,制作播放安全警示宣传片;积极对接永宁县媒体,广泛宣传经验做法。利用流动宣传车、乡村大喇叭、户外电子屏、短信平台等载体,广泛传播安全提示、预警信息和警示教育片。(责任单位:各村(社区)、镇党建办公室、镇安委会成员单位)
12.强化安全生产科普宣传阵地建设。依托各类场馆、公园、广场、长廊等,强化安全风险提醒、警示,在事故易发场所和人员密集场所,全覆盖张贴安全宣传标语、有奖举报公告牌、应急处置措施告知卡等。(责任单位:各村(社区)、镇安委会成员单位)
13.深化开展“平安”建设工作。大力开展公路建设“平安工程”“平安农机”创建工作,推动农机安全监管力量向村组延伸下沉。常态化组织开展“安康杯”知识竞赛活动、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创建活动,增强全民安全生产和自我防护意识。(责任单位:镇经济发展办公室、镇农业服务中心、镇安委会成员单位)
(七)开展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行动。
14.持续筑牢安全发展理念。制作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宣传资料,作为企业“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内容,作为重点行业领域、高危行业企业“三类人员”培训必学课程和日常行政执法检查的必查内容,增强企业从根本上消除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责任单位:镇党建办公室)
15.严格落实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对标对表法律法规,依法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职情况开展集中治理,对照重大隐患判定标准整治实际控制人安全法定职责悬空等问题,对标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监督检查企业主要负责人组织学习落实总体方案和本领域本行业子方案的具体措施,做到安全责任、安全培训、安全管理、安全投入、应急救援“五到位”;企业主要负责人健全完善经常深入一线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强化安全生产制度落实,有效治理高风险作业“三非三违”现象,各级负责人要带头检查、监督和纠正“三违”行为的制度机制,坚决遏制和消除引发安全生产事故的各类重大安全隐患。(责任单位:镇应急管理办公室、镇安委会成员单位)
16.推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对照《生产经营单位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指导清单》,依法监督、指导企业建立健全从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到一线员工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全面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开展企业作业管理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专项督查、生产经营单位特种作业审批制度落实“回头看”,强化企业职工敬畏法律、敬畏制度意识,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严格落实安全措施,加强作业过程管理。(责任单位:镇应急管理办公室、镇安委会成员单位)
(八)开展本质安全示范创建行动。
17.强化示范创建的动力。着力解决基层安全基础不牢、责任落实不实、安全管理不力、制度执行不严等制约高质量发展的基础性、源头性、根本性问题,按照一年打基础、两年抓攻坚、三年见成效的工作思路,推动安全意识明显增强、责任落实更加有力、安全管理规范有序,风险防控更加精准、隐患查治及时有效、本质安全水平大幅提升。(责任单位:镇应急管理办公室、镇安委会成员单位)
18.强化创建的示范带动作用。对标安全示范乡(镇)、安全示范村(社区)、安全示范产业园区、安全示范企业(单位)创建标准和细则,明确责任分工,推动建成一批示范典型,发挥带头引领作用,推动安全意识明显增强、责任落实更加有力、安全管理规范有序,风险防控更加精准、隐患查治及时有效、本质安全水平大幅提升。(责任单位:镇应急管理办公室、镇安委会成员单位)
19.强化建立的奖惩机制。将本质安全创建行动纳入闽宁镇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一体推进,严格落实示范创建党政领导、部门监管、企业主体三大责任,研究制定鼓励本质安全示范创建扶持政策,支持和鼓励创建企业和单位开展创建工作,对达到安全示范创建标准的企业,给予政策倾斜。对已确定但在规定时间内不能完成创建达标的企业、单位,严格落实联合惩戒制度。(责任单位:镇应急管理办公室、镇安委会成员单位)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闽宁镇成立由镇安委会主任为组长,各副主任为副组长,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领导小组,统筹全镇治本攻坚工作。镇政府、安委办组织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并建立完善信息汇总、动态研判、晾晒通报、督导检查等机制,切实加大督促推动力度。镇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每半年至少听取一次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进展情况汇报,其他负责同志每季度至少研究一次分管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突出问题,并经常性开展督导调研。有关成员单位要加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工作的跟踪分析,及时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定期向分管负责同志汇报安全生产治本攻坚情况,并提供有关调研选题和督导检查建议。闽宁镇安委会成立工作专班,加大统筹协调和督促推动力度,各村(社区)、各中心(办)要积极配合支持,共同推动全镇安全生产治本攻坚工作各项任务如期完成。
(二)加强安全投入。持续强化安全生产相关工作投入,科学合理安排预算,保障好重大事故隐患治理资金,切实做好安全生产治本攻坚各项任务措施的支撑保障。要聚焦制约安全生产的重点难点问题加强统筹规划、落实整治资金,持续推进“人防、技防、工程防、管理防”等治本之策,不断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各村(社区)、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督促企业单位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力度,严格执行《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在企业绩效考核中把安全投入作为重要考核内容,严防低价中标影响企业正常安全资金投入。
(三)加强制度建设。要进一步强化法治思维,聚焦安全生产重点难点问题推动不断完善有关工作规定要求,健全常态化工作机制,挖掘优秀经验做法,健全完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相关工作制度,切实提升安全生产依法治理能力和水平。
(四)强化正向激励。要用好正向激励手段,在党政领导干部考察、评优评先等工作中注意了解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开展情况,按照有关规定对安全生产治本攻坚工作中成绩突出的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相关领导干部在同等条件下可按规定优先提拔晋升。加大对安全生产治本攻坚工作中成绩先进单位、企业的通报表扬力度,强化正面典型引导和示范引路,以点带面推动整体工作水平提升。
(五)严格责任倒查。依据《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宁夏回族自治区事故隐患自查核查排查督查调查验查责任“六查”倒查办法(试行)》,对责任不落实、隐患排查整治不认真、监管执法不严格等行为严格倒查追责,切实做到明责到位、履责到位、查责到位、追责到位。针对企业安全隐患屡查屡犯、屡罚屡犯、顶风作案等突出问题,要坚持高压严管、重拳出击,依法从严追责问责,形成有力震慑。
(六)强化考核巡查。将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作为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巡查重点,纳入党委“四防”常态化督查重要内容,考核结果作为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评价的重要参考;优化考核巡查方式方法,将“多通报、多发督促函、多暗访”作为安全督查长效机制,建立完善安委会督办交办制度,对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不力等突出问题及时约谈、通报、曝光。各有关部门和单位也要结合实际,分级建立健全考核巡查、督导督办等各项工作机制,推动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落实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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