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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永宁县闽宁镇人民政府
  • 闽宁镇
  • 有效
  • 2024年01月19日
永宁县闽宁镇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4年01月19日 来源:永宁县闽宁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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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 30号)要求,现发布《永宁县闽宁镇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统计数据从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今年以来,我镇政务公开工作在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严格按照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以公开促落实、助监督、强监管,着力提升政务公开质量、提升公众参与度、提升公开服务效果,为建设法治政府、透明政府、服务型政府发挥积极作用。

(一)主动公开情况。

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注重实现公开的政府信息可检索、可核查、可利用,对三大重点领域均设置专栏进行公开。今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1项80余条,主要包括领导信息、机构职能、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工作计划及工作总结、预决算公开、重点建设项目、三农服务、扶贫工作、医疗卫生、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社会保险、就业创业、重点工作、部门文件等方面内容。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申请人需提供基本情况、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内容描述、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申请人签名或盖章、申请提交时间等。今年我镇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2023年我镇共受理“12345”市民热线工单1546件,已办结1540件,剩余6件正在办理;利用微信公众号平台“乡韵闽宁”发布信息378条,“两微一端”审核报备378次;妥善处理网上政务微博投诉13件,利用微博平台发布信息70余条。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我镇明确分管领导,指定工作人员定期更新微博、微信公众号,严格执行“分级审核、先审后发”,定期、不定期进行自查,及时整改,开展个人隐私及严重表述错误排查整治18次,发现错误18处。

(五)监督保障。

根据本年度自治区效能目标管理考核及永宁县绩效考评工作安排,已将本机关政务公开工作纳入本机关整体绩效考评体系,本机关以高度的政治自觉主动接受社会评议,并针对指出的问题逐项检查、整改落实,2023年未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问题开展责任追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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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辖区居民对“银川村务公开平台”小程序熟知率不高,使用率不高。针对以上问题,我镇加大宣传力度,在镇、村、组群广泛宣传,同时,镇村干部入户时指导群众在“银川村务公开平台”查询已公开内容,让更多群众了解已公开发布的信息,了解镇村干部工作动态。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闽宁镇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

1.抓好稳岗就业信息公开。闽宁镇上报就业局公益性岗位已安排上岗人员191人;对接县乡村振兴服务中心申请乡村振兴公益性岗位156个。开设劳务市场,收集、登记劳务人员信息,即时发布企业用工信息,相继发布信息100余条,提供岗位1000多个,开展重点群体技能培训5期235人次。为101名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提供“1311”就业服务。

2.规范执行公开制度。政府信息公示严格落实“分级审核、先审后发”、“三审三校”,“两微一端”审核报备共378次。

3.扎实开展试点创新。按照永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全县全面推广村务公开试点经验的通知》(永政办发〔2023〕96号)要求,推进村务公开专区建设、村务公开栏建设、更新微信小程序“银川村务公开平台”闽宁镇各村专栏,后期持续完善村务公开试点建设,严格把控信息公示,大力推广“银川村务公开平台”小程序,提高群众使用率。

4.落实“为民办实事”开放日活动。根据永宁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宁县2023年“为民办实事”开放日实施方案的通知》(永政办发〔2023〕31号)要求,我镇各办(中心)认真开展各业务工作,梳理贴近民生领域为民办事事项,号召群众积极参加,通过镇村干部及群众代表现场观摩及面对面交流沟通,解决群众亟需解决事项,为群众提供更好、更满意的服务,做到及时回应群众关切。

(二)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本机关2023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本报告电子版可在“永宁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查阅下载,更多政府信息可登录网站 http://www.nxyn.gov.cn查阅。

如有疑问或意见建议,可直接与永宁县闽宁镇人民政府综合办公室联系。地址:银川市永宁县闽宁镇福宁路(邮政编码:750104;电话:0951-8403983;电子邮箱:ynmn2012@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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