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部门 > 永宁县闽宁镇人民政府 > 信息公开制度

  • 00001434911640121735995598B/2025-00067
  • 信息公开制度
  • 永宁县闽宁镇人民政府
  • 闽宁镇
  • 有效
  • 2025年09月17日
闽宁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信息公开制度
时间:2025年09月17日 来源:永宁县闽宁镇人民政府

字体颜色: [红] [黄] [蓝] [绿]    
保护视力色:    
字体大小: [小] [中] [大] 恢复默认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

为进一步提高乡镇政务公开水平,促进机关勤政廉政建设,增强工作透明度,提高办事效率,培养文明、高效、求实、廉洁的干部队伍,根据县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工作要求,结合我镇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政务公开必须坚持依法公开、客观公正、内外有别、注重实效、方便监督的原则

二、除涉及国家秘密及不宜公开的内容外,政务公开应包括对外公开和对内公开两个方面 

(一) 对外公开内容 

1. 闽宁镇行政管理权限、服务职能范围,内设机构和职责,工作规则及各项规章制度,各负责人和各岗位人员; 

2. 领导责任分工; 

3. 办事程序、办事依据、办事条件、办事结果、行政审批和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等与群众关系密切的事项; 

4. 年度人口计划及执行情况; 

5. 违法违纪的反映途径和处理办法; 

6. 其他必须对外公开的事项。 

(二) 对内公开内容 

1. 干部任用、人事安排及奖惩情况; 

2. 财务制度及收支情况; 

3. 重大工程项目方案、审批及招投标情况; 

4. 大宗物品采购和分配情况; 

5. 固定资产处置情况; 

6. 重大管理事项的决策; 

7. 工资、福利、社会保 

8. 领导干部个人廉洁自律和领导班子廉政勤政情况; 

9. 其他应在内部公开的事项。 

三、利用政务公开栏、宣传媒体、会议通报等有效形式公开政务内容,接受群众监督 

四、设立反映问题平台,强化监督,严明纪律,建立政务公开保障机制 

五、建立政务公开档案,每次公开的内容均要存档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