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加强土地管理,规范建设行为,巩固土地执法成果,全面开创闽宁镇土地和建设规范管理新局面,特制订闽宁镇土地卫片执法及违章建筑物拆除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闽宁镇拆除各村耕地建房及占用防汛通道行动领导小组,在县领导小组和镇党委的统一领导和指挥下开展拆除工作,具体人员如下:
组 长:王勇强 镇人民政府镇长
副组长:苏志军 镇人大主席
各抽调相关单位现场负责人
成 员:马彦斌 镇党委副书记
王金玉 镇纪委书记
杨平德 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苏 勇 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李德忠 镇党委委员、办公室主任
郭永祥 镇土地执法队队长
领导小组下设工作组和办公室,苏勇担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与县拆除领导小组的联系协调和拆除行动的各项工作。
二、各拆迁组主要工作职责
1、现场警戒组
组 长:马彦斌
成 员:陈建荣(东北角) 陈麦冬(东南角)
喜忠祥(西北角) 吴 疑(西南角)
马遥军(东侧) 李玉平(西铡)
薛永红(南侧) 席 廷(北侧)
县配合单位:城乡综合执法大队抽调工作人员
职 责:
(1)负责拆迁现场的安全警戒保障工作。 在各个方位拉警戒线,严禁闲杂人等进入警戒线内。
(2)拉警戒线的工作人员必须雷打不动守在指定位置,听从指挥,统一调遣,注意各方位是否有人闯入警戒线。
2、拆除行动组
组 长:杨平德
成 员:马振邦 郭永祥 马鹏俊
县配合单位:国土局
职 责:
(1)配合县国土局对防汛通道及各村内所有基本农田违章建筑物强制拆除及构筑物认定工作,提前做好自行拆除动员工作和限期拆除告知工作。
(2)调查摸底土地非法交易情况、建设审批等情况,配合国土部门严厉打击土地违法行为。
(3)对警戒线内进行探查,无关人员全部清理出场。
(4)对清理物品后的房屋进行房前屋后的安全排查工作,确保不发生安全事故。
(5)准备拆除所需车辆及相关设备,并现场组织指挥车辆,设备进行强制拆除,及时对拆除后的违法违规建筑物、构筑物废墟、垃圾进行清理并组织复垦,并做好日常监管。
(6)执法仪拍照、全程录像。
3、现场秩序维护组
组 长:苏志军
副组长:苏 勇
第一应急组:杨志平 郭学峰 付秀峰 薛 飞
马飞龙 马启力 马小平 王安成
马小龙
第二应急组:马海虎 黄晓峰 岳金鹏 马思军
胡晓磊 杨海军 哈 斌 马小东
第三应急组:陈小艳 单玲香 张治梅 赵媛莉
付有华 高彩虹 李晓燕 杨翠霞
县配合单位:公安局
职 责:
(1)负责维护依法拆除现场的秩序,预防和处置群体性事件及安全保障工作。
(2)负责联系消防车辆,并对现场极端行为的处理和稳控。
(3)对拒不配合的或闹事的人员由公安人员采取强制措施予以控制。
4、物品清点、搬运组
组 长:王金玉
副组长:李向东
成 员:尚俊福 董 军 刘文祥 袁凤贤
貟美吉 马国文 纳世豪 赵 睿
马曙鹏 苏买买 王金芳 付娟娟
赵全芳 马学芳 马芝兰
县配合单位:司法局
职 责:
(1)负责配合司法局清点物品、拍照、登记造册。
(2)负责将清点出的物品物品进行整理搬运至拆迁物外。
(3)清点过程全程录像。
5、后勤保障救护组
组 长:李德忠
县配合单位:卫生局
成 员:郑 娜 马 珊
职 责:
(1)为执法行动提供必要的工具、用具,协调好车辆。
(2)协调救护车,配合县卫生局做好受伤和发病人员现场医治和抢救。
(3)对突发性群众群体事件做好应急处理。
(4)现场考勤、拍照。
6、拆除现场断电组
组 长:路玉明
成 员:供电所抽调人员
配合单位:县供电局
职 责:为了确保拆除建筑物现场人员安全,断电组配合闽宁镇提前进入现象,及时切断违法违规建筑物内的电力线路。
7、信访维稳组
组 长:苏志军
成 员:镇综治办、司法所成员
县配合部门:县信访局
职 责:
(1)配合县司法局做好拆除前的法律宣传、解释和相应的调解、情绪疏导工作。
(2)配合县国土、公安、监察等部门做好相关调查取证和对违法违纪行为的查处工作。
(3)做好拆除后的信访维稳和信访问题,遗留问题的处理。
(4)负责后续接访维稳工作。综治、司法和2个执法队维护好镇政府秩序,对滞留、闹访的群众及时报案、清理,并做好舆情信息的报送和备案工作。
三、拆除违章建筑范围
执法行动分批次、分步实施,本次拆除范围为:玉海村、木兰村、武河村、园艺村基本农田的违章建筑,共29处。
四、具体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闽宁镇、各配合单位要充分认识2017年度土地变更调查违法占用基本农田建筑物强制拆除行动的艰巨性和复杂性,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全力以赴做好这项工作。要抽调专门人员,明确工作责任,制定实施方案,全力组织积极配合2017年度土地变更调查违法占用基本农田建筑物强制拆除行动各项具体工作。
2、密切合作,协同作战。2017年度土地变更调查违法占用基本农田建筑物强制拆除行动必须在领导小组统一安排下开展工作,按照分工要各尽其责,全力配合。违法案件涉及党员干部领导的,交由纪检监察部门处理;涉嫌土地犯罪的案件,移交监察、公安机关处理。
3、落实责任,严明纪律。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主要领导是此次违法占用基本农田建筑物强制拆除行动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履行职责,亲自带队,靠前指挥。镇村干部必须认真负责,不允许任何人无故请假、迟到、早退,办公室现场点名,凡缺勤的镇村干部将严格按照《闽宁镇“三定两评一应用”干部考核管理办法》扣除绩效,镇干部缺勤一天扣罚每人200元作为处罚,村干部缺勤一天扣除每人100元作为处罚;凡不积极配合、不作为或推诿扯皮的单位,提请由监察局对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进行诫勉谈话;对瞒报不报、压案不查、滥用职权、权钱交易、以罚代批、以罚代管和玩忽职守额,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我镇将进一步加强平时监督,及时制止违法乱搭滥建行为,确保不再产生新的违法行为。
附件:强制拆除活动各单位工作人员分配表
永宁县闽宁镇人民政府
2017年3月19日
强制拆除活动各单位工作人员分配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抽调人数 |
1 |
公安局 |
50 |
2 |
城乡综合执法大队 |
100 |
3 |
国土资源局 |
20 |
4 |
卫生局 |
4 |
5 |
供电局 |
3 |
6 |
司法局 |
3 |
7 |
信访局 |
2 |
8 |
闽宁镇 |
70 |
合 计 |
24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