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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640121-104/2017-22869
  • 永宁县民政局
  • 永宁县民政局
  • 有效
  • 2017年04月28日
永宁县深入推进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时间:2017年04月28日 来源:永宁县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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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创新农村基层社会治理,提升农村公共服务水平,促进城乡一体化建设,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入推进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宁党办〔2017〕3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总体要求,以“五城同创”和“国家健康促进县”创建为契机,整合和挖掘农村社会资源,增强基层社会管理和服务功能,逐步建立与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基层管理体制、运行机制和服务体系,全面提升社区服务和管理水平,努力建设富裕、民主、文明、和谐的新型农村社区,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各项事业的全面进步。

    二、总体目标

    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新农村建设要求,通过强化村级党组织建设,加快推进农村基础设施、文化教育和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健全完善农村社区服务功能,努力把农村社区打造成阵地好、党建好、服务好、产业好、自治好、治安好、环境好、民风好的“八好”新型农村社区。

2017年,全县打造2个自治区试点乡镇和 13 个自治农村试点社区,将城中村、乡镇驻地村、村民集中进楼居住村、生态移民集中安置四种类型共13个村作为全县农村社区建设首批试点村。

试点乡镇:望洪镇,胜利乡

    试点村:望远镇上河村、政权村,胜利乡许旺村、八渠村,杨和镇观桥村、红星村,望洪镇新华村、靖益村,李俊镇宁化村、西邵村、李庄村,闽宁镇原隆村、福宁村2018年,试点乡镇实现农村社区全覆盖,全县农村社区覆盖率达40%。2019年,全县所有行政村基本建成农村社区。

    三、主要任务和内容

    (一)健全社区阵地建设机制,努力打造“阵地好”农村社区。  

    按照每户0.3平米的要求,规划建设农村社区办公和服务场所。坚持“一室多能、一室多用、服务优先、兼顾办公”的原则,规范办公及服务用房设置,合理设置多功能活动室、居家养老室及老饭桌等,逐步建立健全农村社区综合服务体系,为群众提供方便服务。

    牵头部门:县委组织部

    责任部门:县民政局、住建局、卫计局、文广局、残联,各乡镇

    (二)健全党组织引领工作机制,努力打造“党建好”农村社区。  

    1.扎实开展星级服务型党组织创建。深化和拓展老饭桌、卫生计生等服务项目,严格基层党组织评星晋级。有效发挥联合党委在中心村管理和服务中的引领作用,全面推行“中心村联合党委—村党支部—楼栋党小组—党员中心户”的四级网格化管理模式,推进农村社区由管理向服务转型。

    牵头部门:县委组织部

    责任部门:县民政局,各乡镇

    2.从严党员队伍教育管理。推行村“两委”干部职业化管理,鼓励和支持村“两委”干部和后备干部积极参加学习培训,落实好村干部住房公积金、健康体检常态化制度。从严落实“三会一课”等组织生活制度,创新党员教育形式,建立中心村联合党委集中党课制度,每月25日组织开展特色鲜明的主题党日活动,实行党员“积分制”管理,落实“三建四关心”党内关爱机制,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

    牵头部门:县委组织部

    责任部门:县民政局,各乡镇

    (三)健全便民服务机制,努力打造“服务好”农村社区。  

    1.明确一批服务事项。一是明确基本公共服务事项。进一步明确细化农村社区服务中心可提供的即时办理、代为办理、指导办理等各类服务事项,为群众提供一站式服务。二是拓展服务领域。在强化基本公共服务的同时,统筹社会经济、民生事业发展。抓好农资供应、土地流转、技术培训、邮政通讯、金融保险、农村电商等社会化服务;发展农村合作社、产业协会、龙头企业、种养基地等各类经济组织,搞好市场化服务。三是抓好农村幸福院建设,积极为优抚对象、“三留守人员”(留守老人、留守儿童、留守妇女)及特困群体解决生产生活困难。健全农村“三留守”人员关爱服务体系,重点发展学前教育和养老服务,培育华俊润德等青年志愿组织和妇女互助组织,建立农村社区“三留守”人员动态信息库,切实提高对农村留守儿童、留守妇女、留守老人的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

    牵头部门: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责任部门:县委编办、教育局、民政局、人社局、农牧局、文广局、卫计局、扶贫办,各乡镇,团县委、妇联,邮政局、中国电信永宁分公司、中国移动永宁分公司、中国联通永宁分公司、人民银行永宁县支行、人寿保险永宁支公司

    2.打造一个信息化精准服务平台。在农村社区全面实施“网格化服务”。充分利用网络进村(社区)公共服务中心平台,有效整合人口信息、基层党建、代办服务、金融服务、医疗卫生、劳动就业、精准扶贫等平台和信息,做到“一网打尽”,努力打造一个集网格化管理、政务服务、便民服务、金融服务、医疗服务于一体的便民利民管理信息化服务平台。

    牵头部门: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责任部门:县委组织部、宣传部、综治办、民政局、人社局、农牧局、卫计局、扶贫办,各乡镇,人民银行永宁县支行

    3.配强一支管理队伍。由村干部、队长、党员代表等兼任网格管理员,实行一人多岗、一岗多责,集计生信息员、政策宣传员、治安调解员、就业信息员、保洁监督员等“多员合一”,履行信息收集发布、方针政策传达、社情民意反馈、便民服务代办、矛盾纠纷调解、社会稳定维护等职责。

    牵头部门:县委组织部

    责任部门:县综治办、民政局,各乡镇

    4.组建一支志愿者服务队。各农村社区根据本地实际,成立农村社区各类志愿者协会,广泛动员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各类社会组织参加农村社区志愿服务,切实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完善农村社区志愿服务站点布局,发挥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引领社区志愿服务作用,搭建社区志愿者、服务对象和服务项目对接平台,开展丰富多彩的社区志愿互助活动。

    牵头部门:团县委

    责任部门:县委组织部,县民政局,各乡镇

    5.大力发展便民利民服务。鼓励和支持各类组织、企业和个人兴办服务产业,重点发展社区居民购物、餐饮、维修、美容美发、洗衣、家庭服务、物流配送和废旧资源回收等服务,培育新兴服务业和服务品牌,鼓励有实力的企业运用连锁经营方式在社区设立超市、便利店、标准化菜店等便民利民网点,鼓励邮政、金融、电信、供销、燃气、自来水、电力等公用事业单位在社区设点服务,满足居民多样化生活需求。

    牵头部门:县发改局  

    责任部门:县民政局、农牧局、市监局,邮政局、中国电信永宁分公司、中国移动永宁分公司、中国联通永宁分公司、人民银行永宁县支行、燃气公司、银川中铁水务集团永宁供水公司、供电局、各乡镇

    (四)健全村民自治机制,努力打造“自治好”农村社区。  

    1.规范民主决策协商机制,实现协商办事根据行政村协商事项内容 ,建立由协商组织者、利益相关者组成的协商主体、村民代表、非本村户籍村民代表、特邀代表组成的协商议事代表队伍,推行会议协商、咨询协商、访谈协商、书面协商、网络协商5种协商机制,形成农村社区“做什么提议,怎么做商议,做得怎么样评议”的村民自治工作格局,维护村民的正当权利,达成有序治理的共识。

    牵头部门:县民政局

    责任部门:相关部门,各乡镇

    2.深化村务公开,做实村民代表会议制度。进一步完善社区党务、村务、财务等信息公开制度,推行QQ群、微信群或微博等新型媒体功能进行村务公开,健全社区信息公开目录,及时将社区工作的办事流程、工作进度、执行效果、经费收支等情况置于村民群众监督之下,防止损害群众利益事件发生。全面推行做实村代会制度“工作模式,以“五步工作法”(提出议案、民主议定、公布告知、组织实施、监督管理)统揽夯实制度基础,以“五联工作表”规范会议程序和记录,以“一份议事清单”明确议决内容,以“乡村两级监督”确保工作合法合规,以“四级联动督查”推动工作全面落实。

    牵头部门:县民政局

    责任部门:县纪委、组织部,农牧局,各乡镇

    3.健全民主监督机制,实现制度管事完善村级民主监督机制,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作用,构建纪委监督、村监委监督、代表监督、村民监督、公开监督机制,通过村务事前、事中、事后监督,将民主监督贯穿于村务监督全过程,实现从“垂直监督”向“全方位监督”转变。

    牵头部门:县纪委

    责任部门:县委组织部,民政局,各乡镇

    (五)健全产业发展机制,打造“产业好”农村社区。  

    1.明确产业发展规划。各村依托本地实际,结合市场需求,在充分尊重村民意愿的基础上,按照宜农则农,宜工则工、宜商则商等原则,科学制定发展规划,大力发展特色产业品牌,形成“一村一品(业)”,推动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牵头部门:县农牧局

    责任部门:县发改局、国土局、水务局、林业局,旅游局,各乡镇

    2.建立龙头企业基地。依托农业项目,吸引龙头企业发展产业种植基地,建设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围绕龙头企业建设,大力推动标准化入户工程,实行标准化生产,加快无公害、绿色和有机农产品基地的建设和品牌认证及商标管理,大力推广“龙头企业+基地+农户”这种行之有效的农业产业化经营形式,完善利益联结机制,通过合同制、合作制、股份合作制等方式建立稳定产业融合、互动共赢关系,发展“订单农业”,不断提升农业生产的组织化程度。

    牵头部门:县农牧局

    责任部门:县水务局、林业局,各乡镇

    3.落实惠农政策。围绕各农村社区主导产业开展技术培训,不断提高农民的科技文化素质和实用技能。落实国家各项惠农政策,积极争取产业项目,整合项目资源,将项目资金优先向“一村一品(业)”农村社区建设项目集中,向优势产业集中。为农民提供产业政策、产业技术、农产品生产、市场供求及价格等方面信息,用信息化推动“一村一品(业)”迅速发展。

    牵头部门:县农牧局

    责任部门:县水务局、林业局、各乡镇

    (六)健全综合治理机制,努力打造“治安好”农村社区。  

    1.加强农村社区法律援助工作。做好农村社区普法宣传教育,提高基层党员、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引导农村居民依法反映诉求、解决矛盾纠纷。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建立调处化解农村矛盾纠纷综合机制,认真了解掌握和回应不同利益主体的关切和诉求,调解民间纠纷,化解群众矛盾。

牵头部门:县司法局

责任部门:县综治办、公安局、信访局,各乡镇

    2.建立健全法制农村社区公共安全体系。创新农村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加强和创新农村社区平安建设,建立覆盖农村全部实有人口的动态管理机制,做好社区禁毒和特殊人群帮教工作,有效制止打架斗殴、偷窃等不良行为,消除治安隐患。做好警员包片联系农村社区制度,组织群众开展治安巡逻防范活动,构筑社区群防群治网络。

    牵头部门:县公安局

    责任部门:司法局、各乡镇

    3.制定村民自我约束机制。各农村社区结合实际制定完善本村民居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倡导村民居民自我约束和自我管理,提高农村社区治理法治化水平。

牵头部门:县司法局

责任部门:县综治办、公安局、民政局、信访局

    (七)健全环境卫生保洁机制,努力打造“环境好”农村社区。  

    1.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坚持规划先行、点面结合,统筹推进扶贫开发和“美丽乡村”、村镇生态文明建设,完善农村社区基础设施,健全日常管理维护,促进农村废弃物循环利用,重点解决污水乱排、垃圾乱扔等脏乱差问题。加快改水、改厨、改厕、改圈,改善农村社区卫生条件。

    牵头部门:县住建局

    责任部门:县民政局、环保局、农牧局、水务局、林业局、卫计局,扶贫办、城乡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各乡镇

    2.提高村民的环保意识。以创建国家卫生县城为契机,强化农村居民环境意识,形成爱护环境、节约资源的生活习惯和良好风气。发动村民居民和社会力量开展形式多样的农村社区公共空间、公共设施、公共绿化管护行动,建立健全农村供电、供排水、供气、道路交通安全、消防安全、地名标志、通信网络等公用设施的建设、运行、管护和综合利用机制,提高对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的预防和处置能力。

    牵头部门:县城乡管理综合执法大队  

责任部门:县公安局、民政局、环保局、住建局、交通局、水务局、农牧局、林业局、卫计局,各乡镇,中国电信永宁分公司、中国移动永宁分公司、中国联通永宁分公司、燃气公司

    (八)健全精神文明建设机制,努力打造“民风好”社区。  

    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重点,紧紧抓住影响群众道德观念形成和发展的重要环节,以“十二个一”(即:一个村训、一个村规民约、一批家规家训、一个红白理事会、一个道德积分榜、一批最美人物和星级文明户、一个道德主题广场、一批文体活动队、一个道德文化长廊、一个道德讲堂、一个志愿服务队、一个村史馆)为载体,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培育讲道德、尊道德、守道德的良好风尚,把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思想观念和道德要求,不断深入到全体党员和干部群众的头脑之中,使人们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牵头部门:县委宣传部

    责任部门:县委组织部,民政局、文广局,各乡镇,团县委、妇联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农村社区建设工作深入开展,成立永宁县农村社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杨宝文  县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

    副组长:刘  明  县委常委、组织部长

            任丽琴  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王  辉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成  员:姜  利  望远工业园区管委会副主任、望远镇党委书记

            王  蕾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

            王学荣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王  成  县委政法委副书记、秘书长

            王长宏  县发改局局长

            杨  冰  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局长

            杨坤云  县公安局副局长

            马晓梅  县民政局局长

            姜  文  县司法局局长

            曹永进  县财政局局长

            马学忠  县国土局局长

            李海星  县环保局局长

            白崇东  县住建局局长

            毛占成  县交通局局长

            王兴宁  县水务局局长

            王金成  县农牧局局长

            纳金东  县林业局局长

            杨新斌  县卫计局局长

            撒奋勇  县扶贫办主任

            沈学华  县旅游局局长

  张永忠  县城乡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

            张  昊  县信访局局长

            赵建明  李俊镇党委书记

            王  凯  望洪镇党委书记

            潘  毅  杨和镇党委书记

            徐  军  胜利乡党委书记

            王勇强  闽宁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民政局。各部门结合工作职责,加强协调配合。县委督查室要不定期进行督查。民政局会同组织部做好对农村社区建设工作的指导和督促落实。各乡镇要高度重视,把加强社区建设工作纳入履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的重要内容,试点乡镇要制定农村社区建设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方案,并组织实施。各责任部门要充分发挥作用,切实履行职责,积极参与,主动配合,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推进。各乡镇要加强与有关部门的衔接沟通,积极主动地抓好农村社区基础设施建设、管理体制改革、服务体系完善等各项任务的落实。

    (二)加强分类指导。根据农村社区实际情况,突出重点、分类施策,积极稳妥推进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城中村、城郊村和农民集中移居点,要探索借鉴城镇社区服务管理的有效经验,逐步实现与城镇基础设施、基本公共服务和社会事业发展相衔接;居住分散的边远村要根据自身条件,探索推进农村社区建设的有效途径。人口流出较多的农村社区要加强对留守人员的生产扶持、社会救助和人文关怀,切实解决他们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自治基础和集体经济条件较好的行政村,要积极发展社区公益事业,完善社区公共设施,着力提升居民生活品质。

    (三)整合项目资源。各有关部门要把新农村建设、小城镇建设、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村卫生计生室建设、村级文化活动场所建设等项目与农村社区建设项目对接,科学安排建设项目,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落实村(社区)组织办公经费、服务群众经费和人员经费财政统筹增长机制。进一步整合社会资源,挖掘社区潜力,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兴办农村社区服务和公益事业,建立适应移动互联网时代的宣传平台,让更多人士关心关注并参与到农村社区建设中来。

    (四)强化典型引导。各乡镇、各部门要做好宣传引导,充分运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及时总结农村社区建设先进典型,抓好落实,树立榜样,扩大影响,营造社会各界共同关心、支持并积极参与农村社区建设的良好氛围。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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