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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640121-104/2018-38502
  • 永民发〔2018〕95号
  • 永宁县民政局
  • 永宁县民政局
  • 有效
  • 2018年06月22日
永宁县民政局2018年上半年工作总结暨下半年工作计划
永民发〔2018〕95号
时间:2018年06月22日 来源:永宁县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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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以来,永宁县民政局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论,认真落实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部署要求,以“民政重点工作落实年”为抓手,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抢抓新时代机遇,强化责任担当,务实举措、破解难题,不断推进民政事业创新发展。

一、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打造廉洁民政

  (一)加强党的建设,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

1.狠抓学习,扎实推进党的思想政治建设。积极组织党员干部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和市委“绿色、高端、和谐、宜居”城市发展理念,丰富学习形式,切实把全局领导干部的思想统一到党的十九大精神上来,运用“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理念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

2.以“三强九严”工程为抓手,加强班子队伍建设。通过“抓书记”“书记抓”,强责固本、落实责任,严格落实党建各项基本制度。一是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按时召开支部委员会和党员大会对党建工作进行协商讨论,党组成员带头以“弘扬革命意志,领悟红船精神”和“科学认识‘两观’——推动党员干部理念作风转变”为主题讲党课,重温入党誓词,围绕党员评议、“红船精神”、《宪法》学习等内容开展活动。二是做好党员组织关系和党费管理工作。在党员信息排查摸底工作基础上,对民政局党组织及所属16名党员信息进行采集,达到党组织和党员入库率100%,党组织信息完整度100%,党员信息完整度100%;党支部无流动党员、“口袋”党员、“失联党员”。严格执行党费收缴规定,党员能够自觉、主动、足额交纳党费。三是制定党建“四个清单”。为进一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激发党组织活力,全面完成党的建设改革任务,民政局建立党建“责任、任务、问题、成绩“四个清单”。通过亮措施、摆问题、晒责任,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四是积极开展结对帮扶工作。大力宣传强农惠农政策和各项民政法律法规。认真落实“三帮三送”,开展慰问困难党员及讲党课活动,将低保医疗救助、婚姻登记、村民代表会议制度、殡葬管理及《宪法》等宣传资料送至宁化村,积极参加团结社区联合党委会议,签订辖区共建协议、携手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增进在职党员与共建社区居民的情感联络,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二)加强党的建设,全面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一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实施主体责任。建立实行全面从严治党“三个清单”,梳理细化主体责任清单、问题清单、问责清单,细化到人,量化到岗;建章立制、完善制度,领导班子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分管科室分层签订党风廉政目标责任书,进一步压实扣紧风险防范意识;认真落实党政“一把手”负总责、亲自抓的工作要求,明确重点岗位、重点人员廉政风险点,制定符合业务实际,具有可操作性的《永宁县民政局内控制度汇编》,将监督执纪融入业务工作,全程监督检查,实行“一岗双责”和“一案双查”责任追究制度,实行“约谈警示、问责教育、惩防并重、问政督办、群众评议”五位一体的问责办法,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和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自觉抵制“吃、拿、卡、要”等现象;积极配合区、市、县审计工作,加强对政府采购、民政专项资金监管,并做好自查和督查工作;单位进一步呈现出政风新气象,干部新形象,不断深化机关作风建设,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进一步提高。

二是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认真落实“五个不直接分管”和“末位表态”制度,不搞一言堂。在重大问题决策、重要工作部署、大额资金使用等方面,向县分管领导及时汇报,并召集班子成员集体研究,民主决策,通过局务会议讨论。在医疗救助、临时救助、低保审批、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由班子成员及相关工作人员集体讨论,集体决策。在财务开支、采购等敏感问题上,坚持按原则、按规定办事,集体研究决定,增加工作透明度。在各类资金使用上,严格按资金用途、审批程序管好、用好。在全局形成一个团结奋进,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为做好各项民政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三是认真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按照县委《关于深入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的通知》要求,县民政局重点对党的十八大以来超标准公务接待、违规公款吃喝、违规公款送礼、外出公款旅游、超标准配备使用办公用房、违规公务用车等6个方面开展自查自纠,对存在的问题进行集中梳理、建立台账促整改,对党员干部进行批评教育,现已整改到位。通过开展“强信念、严纪律、转作风”纪律作风教育活动和“三转一高”大学习大讨论,切实解决干部作风不严不实和精神状态不佳的问题,提振我局干部的精气神。

四是严抓党风,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以市委巡察为契机在推动建章立制、构建长效机制上下功夫,先后制定《永宁县民政局内控制度汇编》、《永宁县民政局社会救助管理制度》和《永宁县民政局项目建设监督管理办法》等共计26项制度。设立党员示范岗、动员党员戴党员徽章,充分发挥党员干部先锋模范作用,主动听取帮助来访群众解决实际困难,邀请第三方审计机构对各类社会保障资金发放情况进行全程监督,杜绝救助过程中优亲厚友、吃拿卡要、虚报冒领以及“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发生,以“严”的精神、“实”的作风,进一步推动领导干部作风转变。

二、围绕中心,服务大局  

(一)积极发挥社会救助兜底保障作用

1.强化审核审批,织密编牢城乡低保生活保障网。进一步扩大家庭经济核对范围,全面落实“应保尽保、应退尽退”政策,杜绝“错保、漏保”现象发生。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联合银行、车管所、工商、住建、人社、税务等单位,对保障对象进行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共核对各类数据2800人,获取核对信息31000余条,有效的规范了社会救助行为。增加城乡低保资金投入力度,严把入口关,严格审批程序,不断提高低保对象保障力度。上半年为城市低保 1236户 1686人,农村低保  4162 户 4698人,发放城乡最低生活保障金 1154万元。新增低保 125户 152人;取消低保 528  户 645人。

2.强化平台建设,构建便民服务信息网。认真落实社会救助一门受理、“一站式”服务机制,做好民政云与永宁县政务网的有效衔接。按照民政云与政务网信息录入工作要求,及时办结网上审批事项,落实审批对象、审批事项不见面,一站式办理事宜。及时完善、更新社会救助信息。系统录入城乡低保、临时救助、大病医疗、流浪乞讨、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灾害信息等数据10余万条。

3.扩大医疗临时救助覆盖面,织密编牢社会救助网。将大病救助门槛由3万元降至2万元,扩大对因病致贫对象救助面。提高临时救助标准,提高乡镇(街道)临时救助能力,实行临时救助前移。将临时救助审批权部分下放,将乡镇可审批最大金额由1000元提至2000元。对救助程序进行了规范。开展了特困人员生活自能力评估并签订特困人员供养协议。上半年,共下拨各乡镇临时救助资金251万元,临时救助631人,共发放救助金76.2万元。大病救助 35人,发放医疗救助资金 46.6万元。救助流浪乞讨人员56人次,遣返救助5人次,救助资金4.5万元。截至5月底为162名散居特困人员发放供养经费55万元,中心敬老院集中供养49人,核拨供养经费73.5万元和工作经费40万元。

4.合力攻坚精准脱贫,编密织牢扶贫兜底。重点加强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在政策、标准、对象、管理等衔接,将符合条件的贫困户口及时纳入低保落围,确保困难群众一个也不落下。上半年将全县符合低保救助条件的22户28名农村困难群众纳入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进行兜底保障。制度政策实施紧凑、管理标准完善。

5.持续实施“56789”暖心工程,织密织牢惠民网。截至目前累计为60岁以上老人送蛋糕3402人,发放慰问金 68.04万元;为70-79岁以上老人发放高龄补贴 17305 人,支付资金176.3万元;为80岁以上老人发放高龄津贴1558人,支付资金397.3万元。为151名二级以上精神病患者家属发放居家监护生活补助资金24万元;为17名重症精神病患者提供免费住院治疗,支出医疗救助金12万元;购买社会服务,对17名无人监管精神病患者进行托养,支出资金36万元。全面提高了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由民政局负责发放享受低保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一、二级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为低保户中一级、二级、三级、四级残疾人发放生活补贴,共2065人,发放残疾生活补贴164.6万元;为低保户中一级、二级残疾人发放护理补贴,共2083人,发放护理补贴116.7万元。

6.做实农村留守困境儿童管护工作,织密编牢未成年人保护网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合力监护、相伴成长”专项行动,制定《永宁县关爱保护困境儿童实施方案》。为全县66个行政村“三留守”关爱督导员兑现生活补贴,发放资金7.26万元。完成对杨和村等25个村委会“儿童之家”建设项目前期准备工作。积极开展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组织儿童之家开展6.1庆祝活动。按时完成困境儿童及孤弃儿童摸底建档及留守儿童动态管理工作。为59名享受孤儿养育津贴儿童发放资金46万元。由团结西路街道办事处团结社区开展社区困境儿童社会工作服务项目,主要对象贫困家庭儿童、单亲困难家庭儿童、人际交往障碍儿童等,活动辐射团结社区40%儿童青少年。定期入户与家长沟通孩子的情况、同时开展家长和亲子的相关活动,满足了留守儿童成长需求。

7.加强应急管理,织密编牢防灾减灾救灾安全网。及时应对5.20低温冻害灾害,完成灾情初报、核保。落实汛期24小时值班制度,妥善解决极端天气下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在第十个防灾减灾日到来之际,广泛组织减灾委成员单位积极开展防灾减灾宣传活动,印制散发防灾减灾知识手册、民政法规3000余册,悬挂防灾减灾救灾条幅50余条。由县住建局、应急办、民政局主办,县防灾减灾委员会单位协办5.12在永宁中学开展地震灾害应急演练。进一步提高居民应急反应常识及能力。

(二)推动养老福利事业健康发展

1.建立健全养老服务体系。我县基本建立了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养老管理服务体系。一是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基本建立。建成公办养老机构3家,设置床位数790张。民办养老机构2家,设置床位数283张。建成老年活动中心2所,农村老饭桌24个(农村幸福院)、城市社区日间照料中心4个、城市老饭桌7个。在每个中心村配套建设日间照料室。全县总床位数达到1312张,每千名老人拥有床位数达37张。二是积极有序推进医养结合试点工作。在新建的永宁县第二敬老院和闽宁镇敬老院按照医养结合规划方向进行了功能设置,在院内专门设置医疗卫生室、抢救室、手术室、康复理疗室等。民办养老机构邦尼沁椿养老院致力于打造医养结合示范点,将现代医疗服务技术与养老服务有效结合,实现了“有病治病,无病防病”的养老保障创新模式。目前入住社会老人81人,重点以失能半失能老年人为主,入住人员覆盖全区各地,社会反映良好。三是积极推进公办养老机构改革。为积极探索养老服务体系社会化的运营模式,有效提高永宁县养老服务机构管理水平,起草制定《永宁县第二敬老院及老年活动中心公建民营实施方案》,目前正筹备召开意见征求会,争取在2018年出台公办养老机构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

2.规范老饭桌管理。严格执行《永宁县老饭桌建设与管理实施细则》,截至目前核拨2018年老饭桌做饭工作人员工资281400元,核拨老饭桌一次性建设补助10000元,核拨各村老饭桌自运营以来老人就餐补贴资金统计629085元。将今年新建的2个老饭桌,望远镇立强村、板桥村农村老饭桌,纳入为民办实事内容中,制定选址意见、建设方案、工程预算,并逐级报备审批。通过抓老饭桌,推动我县养老服务业发展。

3.形成合力,扎实做好老年人合法权益保障工作。一是在全县广泛开展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宁夏回族自治区养老服务促进条例》为重点的政策法规宣传活动,推动了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贯彻落实。按照《养老院服务质量大检查指南》标准要求,主要针对涵盖养老院运营管理、生活服务、健康服务、社会工作服务、安全管理等5个方面23个分项118个项目内容,推进养老院服务质量大转变,保障老年人权益。三是积极开展老年人防电信诈骗宣传教育活动,在各中心村、街道(社区)发放宣传海报等资料5000余份,提高了老年人防诈骗能力。建立老年人维权热线,加强老年人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重点做好农村和贫困、高龄、空巢、失能等特殊困难老年群体的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重点解决医疗、保险、救助、赡养、婚姻、财产继承和监护等老年人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法律问题。五是严厉打击侵害老年人的违法犯罪活动,及时受理查处老年人被骗被盗被抢案件,今年以来,侦破集资诈骗案件2起,涉及被骗老年人400余人。

4.全面总结 “十三五”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规划中期成果。我县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政府运营的养老床位占比、护理型床位占比、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福彩公益金用于养老服务业的比例六项指标达标。经常性参与教育活动的老年人比例、城乡社区基层老年协会覆盖率有待提高。二级以上综合医院、中医院设老年病科比例、建有老年学校的乡镇(街道)比例为0,未达标。老年志愿者注册人数占老年人口比例与目标值差距较大。下一步加大协调力度,确保“十三五”期间养老体系建设指标全部达标。起草《永宁县“十三五”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规划》,召开了相关部门进行了讨论,经县常务会议研究正式下发。

5.做好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工作。2018年,政府为民政服务对象4370人,每人购买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5份,支付保险金65.55万元。165名老人自行购买意外伤害保险,缴纳保险金1.85万元。开展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工作,进一步减轻了老年人的生活负担,提高了老年人抵御风险能力。

6.开展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组织我县两家养老机构接受了银川市民政局对养老院服务质量专项检查,并根据督查通报及时进行整改。按照自治区《关于开展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到督查》的通知,老龄办牵头,组织辖区内2家养老院开展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自查工作,根据自查情况,撰写永宁县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自查报告。及时完成“全国养老机构业务管理系统”数据填报和审核工作,取保数据真实。开展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切实解决了影响养老机构服务质量的突出问题,全面提升了我县养老服务业发展。

(三)扎实推进双拥优抚安置工作

1.全面落实抚恤优待政策。一是及时足额发放各类优抚资金。目前我县有优抚对象713人,其中革命烈属9人,因公牺牲军人家属3人,病故军人家属2人,伤残人员60人,在乡老复员军人71人,病退军人6人,老烈子3人,参战涉核51人,60岁以上农村籍退役士兵508人。上半年为部分重点优抚对象发放抚恤补助金145.20万元,其中:伤残人员抚恤金63.9万元,三属、病退军人、老烈子及在乡老复员军人生活补助金64.3万元,参战涉核人员生活补助金17万。二是落实好重点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工作。截至5月底对重点优抚实施住院救助31人次,资金支出7.7万元,切实解决了重点优抚对象就医难问题。组织优抚对象713人在县中医院开展健康体检。三是开展优抚对象短期疗养。为4名优抚对象申请参加民政厅举办的2018年第二期区内短期健康疗养,使优抚对象切实感受到党和国家的关爱。四是农村籍退役士兵生活补助不见面办理。按照民政云、政务云有关要求,把60岁农村籍退役士兵领取生活补助申请事项延伸到各乡镇(街道)办理。避免老百姓多跑路,切实解决群众办事困难问题。截至5月底审核上报新增60岁农村籍退役士兵生活补助43人次。五是做好退役士兵安置工作。2017年底共接收退役士兵79人,其中:退伍义务兵67名、退役士官12人。对78名符合选择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及时发放一次性经济补助金312万元。为 5名在部队立功受嘉奖的退伍士兵办理地方政府奖励补助金0.3万元。为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19名退役士兵发放技能培训补助费1.9万元。积极引导推荐退役士兵就业,组织我县63名退役军人参加自治区举办的就业招聘会,部分退役军人积极报名与用人企业达成就业意向,实现就业梦想,实现自身价值,实现退役军人从部队到社会的平稳过渡。协同司法部门做好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做实涉军维稳相关工作。

2.扎实开展双拥模范城创建活动。一是组织得力,双拥创建工作有序开展。成立了由政府县长任组长的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了双拥工作推进会,印发了《永宁县创建自治区双拥模范县考核细则》,明确了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主要职责和考评标准。政府县长与各成员单位签订了目标责任书,并将双拥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和部队建设总体规划,写进了党委、政府工作报告。组织开展了双拥工作督查,切实把自治区双拥模范县创建工作落在实处,确保双拥工作有序开展。二是广泛宣传,双拥创建工作氛围浓厚。依托国防文化一条街、国防文化展厅、国防教育基地、“和谐讲坛”开展双拥文化宣传。在中小学开设国防教育课,邀请部队官兵为学生辅导授课,在青少年中筑牢拥军思想。依托政府公众网、双拥专栏、公众号做好双拥宣传报道工作。依托医院、车站、公共停车场、旅游景点、各窗口单位,设立军人优先标识,在全社会营造尊敬军人的良好氛围。在重大节日期间,通过电视台、公益电子显示屏播报双拥公益广告和双拥宣传标语。坚持重大节日党政军主要领导走访慰问部队和重点优抚对象活动。多形式对县人民武装部荣获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单位称号、“部寺共建”的好经验、好做法进行宣传,使双拥典型家喻户晓。三是形式多样、活动丰富。开展以双拥“六进”为抓手,大力宣传各部门(单位)进军营为官兵提供法律咨询、技能培训、医疗服务、科普宣传、美化环境、文体活动等方面服务成果,拉近军民距离。动员群众、社会组织、企业开展志愿服务、慰问、文艺演出等拥军活动,在全社会营造“学功臣、尊功臣、爱功臣、帮功臣”的良好氛围,增强军人军属荣誉感和自豪感。为全县80户现役军人家庭授予光荣牌。

(四)持续推进城市社区治理改革

一是进一步做好社区减负增效工作。落实《自治区党委办公厅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社区减负增效工作的通知》精神,对近两年社区减负增效工作进行“回头看”,以创建评比、证明、台账、挂牌为重点,逐项对照检查,全面清理了社区内外挂牌、上墙制度,规范精简各类工作台帐和材料报表,并要求各相关单位对查找出来的问题进行定期承诺整改。大力推行电子档案,规范印章管理使用,精简创建达标考核,严格社区准入事项,落实“权随责走、费随事转”代办制。二是星级和谐社区创建规范化。对星级和谐社区考评细则进行了修改,增加“发挥网格员作用,积极开展黑恶势力和邪教组织常态化排查”考核内容,总分值不变。加大对星级和谐社区的奖励力度,为了提高星级和谐社区的“含金量”,切实发挥评星定级“指挥棒”的作用,对星级和谐社区实行动态管理。对2017年申报的星级和谐社区进行了综合考评,对增加星级的望远社区、西位社区、立业春城社区、李俊社区进行了保障奖励,共奖励资金60000元。南环社区申报银川市五星级和谐社区,已接收综合考评,进入公示环节。三是深化网格化服务管理。按照区市等网格化服务管理相关《通知》要求,落实网格员“三统一”制度,做实做细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努力形成“制度健全、管理规范、实用有效”的运行机制。因地制宜,制定与网格员职责、奖惩、工资待遇等相挂钩的考核管理办法,细化网格员入户时间、日志填写等要求,构建职责明确、管理精细、服务高效的网格体系,确保网格员“走得出、下得去”,杜绝网格员入网巡查“走过场、走形式”。建立网格信息报送对接工作机制,制定网格信息分类目录,明确信息采集、报送、处置、反馈等具体流程,形成职责清晰、分工明确、渠道畅通、运转高效的社区网格信息报送对接机制,推动网格员在采集基础信息、了解社情民意、调处矛盾纠纷、排查安全隐患等具体工作充分发挥耳目前哨作用。

(五)不断提升村级治理水平

1.示范试点工作有序推进。发挥典型示范作用,提炼总结并推广新华中心村全国首批农村幸福社区建设示范单位经验。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两办《关于深入推进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永党办发[2017]46号),结合“乡村振兴战略”和脱贫富民奔小康工作,努力打造阵地好、党建好、服务好、自治好、产业好、治安好、环境好、民风好“8好”农村社区。2018年,将试点村扩大至我县所有中心村(农村安置区)和条件较好的单个行政村,涉及38个行政村。着力在健全农村社区治理机制、建设农村社区服务体系、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提高农村居民生活质量和文明素养等方面取得突破。

2.采取倒逼形式,促进村民代表会议制度贯彻落实。今年,我县紧密围绕精准脱贫攻坚战、乡村振兴战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等要求,全面做实村民代表会议制度“55124”工作模式,以“五步工作法”为统揽夯实制度基础,以“五联工作表”规范会议程序和记录,以“一份议事清单”明确议决内容,以“乡村两级监督”确保工作合法合规,以“四级联动督查”推动工作全面落实。严格执行“对未经过村民代表会议议决的事项,项目不予立项、事项不予审批、资金不予拨付”的“三不予”规定,强化对乡镇和部门执纪问责力度,倒逼村代会制度落实。明确要求各项目单位和乡镇要对村级开展的项目征求村民意见,务必召开村民代表大会,把村民代表会议是否讨论通过,作为涉农扶贫资金、项目下拨的前置条件。从4月13日开始,利用一周时间,对全县五镇一乡17个行政村做实村民代表会议制度、城乡社区协商进行了专项督查,并形成督查通报下发至各乡镇。

3.移风易俗助推社区治理工作。大力实施移风易俗、弘扬时代新风,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以治理天价彩礼和铺张浪费等陈规陋习为问题导向,大力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着力培育心口相传的城乡社区精神,助力我县城乡社区治理工作城乡社区精神文明结出累累硕果。一是以“十二个一”为载体,运用好道德积分榜;将许桥中心村民俗服务中心打造成全区移风易俗的名片。二是加强正面宣传,加强舆论引导,宁夏日报、银川晚报等主流媒体宣传报道了我县移风易俗示范村、部分模范人物事迹。三是通过进村入户强化宣传,引导群众开展移风易俗活动,制作婚事从简承诺书、提醒卡和移风易俗倡议书,发放到农户手中。四是推进移风易俗制度建设,建立完善“一约一会”,各村(社区)将移风易俗纳入村(居)规民约,建立健全“红白理事会”,倡导婚事新办、丧事简办,坚决遏制大操大办、炫富攀比和借婚姻索取财物等不良风气,用“红白理事会”章程和村规民约管人管事、维护公序良俗。鼓励党员干部实行“零彩礼”嫁娶,彩礼总数原则上控制在5万元以下,礼金控制在300元以内。五是做好“好家风好家训”、文明村镇、移风易俗示范村、移风易俗示范户评选活动。

(六)继续巩固基层政权建设

1.加强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为认真落实《中共永宁县委办公室 永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强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将“五大改革任务”“六项能力建设”落到实处,今年以县社区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印发了《2018年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实施方案任务推进表》,将任务进行了细化分解,明确了推进措施和完成时限。会同相关部门,自上而下逐级推动落实。望远镇作为2018年全县乡镇政府能力建设示范乡镇,各项工作正在有条不紊的开展。

2.完成村(居)委会社会信用代码证书。2018年1至4月,按照自治区民政厅的安排部署,完成全县所有行政村及社区居委会的摸底建档工作,对不规范的村(居)民委员会名称进行了更名,为所有村(居)委会颁发了“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特别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使全县88个村(居)委会获得了特别法人“身份证”。对依法开展履行职能所需要的民事活动,更好地为群众提供公共服务,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具有重要意义。

3.积极改善村(社区)办公服务环境。针对部分村(社区)办公自动化设施设备陈旧和年久失修,不能满足工作的全面信息化、网络化和办公自动化建设的需求,我局经过摸底调查,计划为阳光等社区、村配备电脑、打印机、复印机、办公服务桌椅、活动棋牌桌椅等价值120余万元的设施设备。

  (七)全力抓好社会组织管理工作  

1.推行公众监管,加强源头管控。一是积极与行政审批服务局进行对接,在社会组织注册登记前,做好申报资料的详查,在源头上抓好管控。以社会组织年度检查为契机,对行业协会商会党组织建设、业务活动、财务管理、制度建设、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进行严格检查,对行业协会、商会开展非法集资排查。并将检查结果网上公开,接受公众监督,确保行业协会商会规范运行。开展社会组织年检工作,规范社会组织运行机制,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对连续两年未参加社会组织年检的68家社会组织进行了撤销登记,并在银川晚报上对撤销决定进行了公告。被撤销的社会组织不得开展除清算以外的任何活动, 登记证书正、副本,印章一律作废,待被撤销登记的社会组织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将印章和登记证书一律上缴到永宁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2.开展行业协会商会脱钩工作,逐步推进政社分开。开展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试点工作,注重协调,广征意见,先后两次对全县各单位进行方案的意见征求,共征集到33家单位对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方案的意见。目前行业协会商会脱钩工作已全面铺开全县涉及脱钩的行业协会商会共计30家,已有22家社会组织报送了脱钩方案及相关数据资料,另有4家协会因行业的特殊性暂不进行脱钩,相关申请报告已提交。待所有行业协会商会将资料提交齐全后,我局将组织专人进行调研指导,变更社会组织证书相关信息,确保脱钩工作落到实处。同时,要求现职公务人员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一律不得兼任行业协会商会负责人;新审批的社会组织一律不得由公职人员及离退休干部兼任行业协会商会副秘书长以上职务,确需兼任的需由有关部门批准,方可兼任。

3.抓实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派驻10名党建指导员,实地对22个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进行指导。同时对未建立党组织的社会组织加强工作督导,逐步在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中组建支部,提高社会组织党建覆盖率,及时上报社会组织党建季度报表,目前社会组织党建覆盖率达到88%。

(八)规范服务,社会事务管理取得新进展

1.做好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按照方案要求有序推进。自普查工作开展以来,普查办通过调查摸底和普查登记,共普查到历史地名440条,现今地名4864条,涵盖了行政区域、群众自治组织、居民点等11个地名大类、37个小类。采集点状地名坐标4257条,线状地名坐标607条,外业采集照片10000张。同时,制作了永宁县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地名目录,地名普查地名成果表4864张,地名标志登记表80张;标绘了8张1:50000军标图,完成了成果图整饰工作;完成了地名标准化处理统计表,共统计出不规范地名词条13条;建成了永宁县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国家数据库,包括属性库、图形库,共搜集形成各种影像资料500余兆,并依规对我县地名普查过程中形成的资料进行了归档。截至目前,已完成地名普查成果转换图、录、典、志编纂第三稿审核工作。

  2.全力抓好区划联检工作,积极参与平安边界共建。一是根据国务院《行政区域界线管理条例》、自治区民政厅《关于开展全区县级行政区域界线第三轮联合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永宁县与青铜峡市共同成立了联合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关于永宁县-青铜峡市行政区域界线联合检查工作的实施方案》,统一部署、组织和实施联检工作,协调解决联检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日常工作。二是按照银川市民政局对全市界桩更换工作的要求,我局协调西夏、金凤、兴庆区民政局,共同勘测毗邻界线,再次确定县区之间界桩准确位置,并在1:10000、1:50000区划图上进行标注,经各县区确认后上报自治区民政厅。三是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市、县、乡(镇)级行政区域界线数字和乡(镇)级行政区域界线勘定工作实施方案》我局起草了《永宁县乡(镇)级行政区域界勘定工作实施方案》,并按照方案抓好落实。四是按照民政厅开展区划调整效果评估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我局积极协调团结西路街道办事处,争取通过第三方评估做好此项工作。

3.进一步规范殡葬管理。落实好《永宁县惠民殡葬及生态殡葬奖补办法》。2018年共受理奖补3人,发放奖补资金1.3万元,其中低保户2人,困难群众1人。配合做好贺兰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环境整治工作,截至目前,已到公墓巡查20次,确保公墓现状不变。开展清明期间文明祭扫活动,制定《永宁县民政局2018年清明节群众祭扫活动期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永宁县民政局2018年清明节群众祭扫活动期间祭扫方案》,开展清明期间文明祭祀宣传活动,协调公安交警、消防、卫生等部门值勤36人次,参与保障工作全过程。

4.强化婚姻登记服务意识,逐步优化婚姻登记服务功能。截至目前共办理婚姻登记2362对,其中结婚登记1282对;离婚登记322对;补发结婚登记736对;补发离婚登记22对。

5.秉承“扶老、助残、救孤、救孤、济困”的发行宗旨,积极募集福彩公益金

2018年以来,中福在线永宁销售厅共销售440万元,其中中福在线“视频型”彩票销售350万元,双色球、快三等“乐透型”电脑彩票销售85万元,刮刮乐“即开型”彩票销售5万元,募集公益金30万元。预计2018年全年完成销售约900万元,为全县慈善事业募集公益金约70万元。

三、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一)社会救助工作协调机制有待于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难,个别部门(银行、车管所、工商、住建、人社、税务)配合不积极,出现救助不及时、不准确现象。

(二)残疾人两项补贴部分账号信息不准确。乡镇上报信息存在漏报现象,造成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不顺畅,群众意见大。

(三)婚姻登记相关问题:一是婚姻登记处办公场所狭小,功能室不健全(没有单独的离婚室、颁证大厅),结婚离婚同时办理,办公场所秩序混乱,离婚当事人情绪激动,影响结婚当事人心情;二是业务量逐年递增,工作人员少、工作压力大;三是部门配合难,主要是公安部门(当事人持离婚证或判决书不予分户、不予变更婚姻状况);四是婚姻登记服务大厅楼层高(三楼),残疾、高龄等行动不便的当事人上楼有困难。

(四)社会组织相关问题:一是社会组织监管工作难度大。因为基础条件差,执法手段落后,缺乏专业执法人员,未经登记擅自开展活动社会组织的查处难度大。二是撤销登记的68家社会组织,办理注销登记的社会组织不多。

四、2018年下半年工作计划

(一)发挥社会救助兜底保障作用。一是开展家庭经济核对工作,对符合条件的对象全部纳入低保。二是做好贫困学生救助工作。三是做好保障对象参保缴费、门诊救助、医疗救助工作。加强政策衔接,重点加强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在政策、标准、对象、管理等方面的衔接,将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口及时纳入低保范围,确保困难群众一个也不落下。继续加大医疗救助、临时救助力度,对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者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及时给予应急性、过渡性救助。六是做好流浪乞讨人员、留守儿童、困境儿童救助工作。七是认真贯彻落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发放工作。

(二)加强防灾减灾工作,完善应急体系。畅通信息渠道,加强救灾物资储备,提高应急救助能力;做好汛期值班工作,加强灾害信息员队伍建设,提高应急响应能力。

(三)及早谋划“敬老月”工作。做好敬老月期间各项活动安排,切实做好宣传,营造浓厚氛围。第二敬老院及老年活动中心公建民营后,做好协调监督指导工作,确保正常运营。完成对辖区户籍人口中年满60周岁的低收入家庭老年人养老服务评估工作。做好已运营老饭桌、日间照料中心运营管理工作,经常性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工作。

(四)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加强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的实施方案》及自治区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民政服务能力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落实基层群众办事代办制,加强村(社区)为民办事全程代办点建设,争取代办点覆盖达到100%,全县80%的乡镇(街道)民政服务事项“不见面”办理,逐步实现让群众就近就地办理民政业务。

(五)持续推进城乡社区治理工作。做好第十届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指导工作,强化乡镇和农村社区公共服务职能;积极推进城乡社区协商、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全面推进村民代表会议“55124”制度落实,进一步强化村民代表会议制度在当前涉农扶贫领域的基础作用;深化星级和谐社区创建工作,进一步做实社区减负增效工作,规范社区网格化管理,构建多元参与社区治理架构。

(六)扎实开展双拥优抚工作,全力做好“全区双拥模范城”创建工作。一是在营造浓厚氛围上下功夫。以双拥工作进企业、进乡村、进学校、进社区、进机关、进连队的“六进”活动为抓手,扎实开展“六个一”活动。二是保障合法权益上下功夫。将改革开放的红利进一步惠及军人军属,并在原有法规政策的基础上,为军人军属提供更加普惠的服务。三是在打造特色品牌上下功夫。做到在法律拥军上出实招、在扶贫援建中出成果、在打造文化宣传样板上出亮点、在拥政爱民中有新作为。四是在监督检查工作中下功夫。坚持每季度开展一次双拥工作督查,督查考评结果要在全县范围内进行通报,进一步巩固双拥创建工作成果。做好各类优抚对象补助金发放工作。做好60岁农村籍退役士兵生活补助申请的审核、录入、上报工作。着力解决优抚对象生活、医疗、住房等实际困难,做好涉军维稳工作。

(七)着力强化社会组织规范管理。一是推进社会组织成立时同步建立党组织制度,对新成立的社会组织积极与其业务主管单位进行工作对接,确保成立一个,建立一个,扩大党的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二是发挥社会组织负责人的正向引导作用,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激发社会组织活力。三是及时与相关部门做好信息对接,确保社会组织台账“一本清”。                            

(八)加强社会事务管理,努力提高民政公共服务

1.继续做好全国第二次地名普查工作一是做好地名普查成果转化利用工作,开展县域地名规划编制工作。依据《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十二五”时期加快实施县域地名规划工作的指导意见》(宁政办发〔2012〕19号),结合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的数据和成果,尽快完成县域地名规划编制工作。二是做好地名标志设置工作。更新、完善各类地名标志,主要是完成县城城区、各乡镇镇区、中心村门牌编码及设标工作,确保地名标志设置规范。三是做好数字地名建设工作。以地名普查数据为基础,以宁夏国家地名数据库GIS地名业务平台为依托,将地名命名更名审批、门牌号码核准、地名标志管理等信息与国家地名数据库实现无缝对接、随时调阅各类地名信息。四是做好地名文化遗产名录和保护、地名史志和地名公共服务等工作。

2.巩固好第三轮行政区划联检成果。加强与青铜峡市民政局的合作,加大《行政区域界线管理条例》和民政部《行政区域界线界桩管理办法》的宣传力度,加强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工作,共同维护边界地区的社会稳定。

3.继续落实好《永宁县惠民殡葬及生态殡葬奖补办法》加大宣传力度,切实将县委、县人民政府的惠民政策执行好,让广大群众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心。

4.抓好福利彩票销售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公信”的发行原则,坚持“以诚为本,诚实守信”的行为准则,加强销售厅建设和工作人员的服务意识,在抓好电脑票销量的基础上,加大即开票的销售范围、销量,增强培育市场能力,确保销量增幅有较大增长。

  

  

    永宁县民政局

                             2018年6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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