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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通知要求,现将我局2018年上半年农业农村工作总结如下:
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
(一)积极发挥社会救助兜底保障作用
1.强化审核审批,织密编牢城乡低保生活保障网。进一步扩大家庭经济核对范围,全面落实“应保尽保、应退尽退”政策,杜绝“错保、漏保”现象发生。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联合银行、车管所、工商、住建、人社、税务等单位,对保障对象进行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共核对各类数据2800人,获取核对信息31000余条,有效的规范了社会救助行为。增加城乡低保资金投入力度,严把入口关,严格审批程序,不断提高低保对象保障力度。上半年为城市低保 1236户 1686人,农村低保 4162 户 4698人,发放城乡最低生活保障金 1154万元。新增低保 125户 152人;取消低保 528 户 645人。
2.强化平台建设,构建便民服务信息网。认真落实社会救助一门受理、“一站式”服务机制,做好民政云与永宁县政务网的有效衔接。按照民政云与政务网信息录入工作要求,及时办结网上审批事项,落实审批对象、审批事项不见面,一站式办理事宜。及时完善、更新社会救助信息。系统录入城乡低保、临时救助、大病医疗、流浪乞讨、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灾害信息等数据10万余条。
3.扩大医疗临时救助覆盖面,织密编牢社会救助网。将大病救助门槛由3万元降至2万元,扩大对因病致贫对象救助面。提高临时救助标准,提高乡镇(街道)临时救助能力,实行临时救助前移。将临时救助审批权部分下放,将乡镇可审批最大金额由1000元提至2000元。对救助程序进行了规范。开展了特困人员生活自能力评估并签订特困人员供养协议。上半年,共下拨各乡镇临时救助资金251万元,临时救助631人,共发放救助金76.2万元。大病救助 35人,发放医疗救助资金 46.6万元。救助流浪乞讨人员56人次,遣返救助5人次,救助资金4.5万元。截至5月底为162名散居特困人员发放供养经费55万元,中心敬老院集中供养49人,核拨供养经费73.5万元和工作经费40万元。
4.合力攻坚精准脱贫,编密织牢扶贫兜底。重点加强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在政策、标准、对象、管理等衔接,将符合条件的贫困户口及时纳入低保落围,确保困难群众一个也不落下。上半年将全县符合低保救助条件的22户28名农村困难群众纳入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进行兜底保障。制度政策实施紧凑、管理标准完善。
5.持续实施“56789”暖心工程,织密织牢惠民网。截至目前累计为60岁以上老人送蛋糕3402人,发放慰问金 68.04万元;为70-79岁以上老人发放高龄补贴 17305 人,支付资金176.3万元;为80岁以上老人发放高龄津贴1558人,支付资金397.3万元。为151名二级以上精神病患者家属发放居家监护生活补助资金24万元;为17名重症精神病患者提供免费住院治疗,支出医疗救助金12万元;购买社会服务,对17名无人监管精神病患者进行托养,支出资金36万元。全面提高了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由民政局负责发放享受低保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一、二级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为低保户中一级、二级、三级、四级残疾人发放生活补贴,共2065人,发放残疾生活补贴164.6万元;为低保户中一级、二级残疾人发放护理补贴,共2083人,发放护理补贴116.7万元。
6.做实农村留守困境儿童管护工作,织密编牢未成年人保护网。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合力监护、相伴成长”专项行动,制定《永宁县关爱保护困境儿童实施方案》。为全县66个行政村“三留守”关爱督导员兑现生活补贴,发放资金7.26万元。完成对杨和村等25个村委会“儿童之家”建设项目前期准备工作。积极开展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组织儿童之家开展6.1庆祝活动。按时完成困境儿童及孤弃儿童摸底建档及留守儿童动态管理工作。为59名享受孤儿养育津贴儿童发放资金46万元。由团结西路街道办事处团结社区开展社区困境儿童社会工作服务项目,主要对象贫困家庭儿童、单亲困难家庭儿童、人际交往障碍儿童等,活动辐射团结社区40%儿童青少年。定期入户与家长沟通孩子的情况、同时开展家长和亲子的相关活动,满足了留守儿童成长需求。
(二)推动养老福利事业健康发展
1.建立健全养老服务体系。我县基本建立了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养老管理服务体系。一是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基本建立。建成公办养老机构3家,设置床位数790张。民办养老机构2家,设置床位数283张。建成老年活动中心2所,农村老饭桌24个(农村幸福院)、城市社区日间照料中心4个、城市老饭桌7个。在每个中心村配套建设日间照料室。全县总床位数达到1312张,每千名老人拥有床位数达37张。二是积极有序推进医养结合试点工作。在新建的永宁县第二敬老院和闽宁镇敬老院按照医养结合规划方向进行了功能设置,在院内专门设置医疗卫生室、抢救室、手术室、康复理疗室等。民办养老机构邦尼沁椿养老院致力于打造医养结合示范点,将现代医疗服务技术与养老服务有效结合,实现了“有病治病,无病防病”的养老保障创新模式。目前入住社会老人81人,重点以失能半失能老年人为主,入住人员覆盖全区各地,社会反映良好。三是积极推进公办养老机构改革。为积极探索养老服务体系社会化的运营模式,有效提高永宁县养老服务机构管理水平,起草制定《永宁县第二敬老院及老年活动中心公建民营实施方案》,目前正筹备召开意见征求会,争取在2018年出台公办养老机构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
2.规范老饭桌管理。严格执行《永宁县老饭桌建设与管理实施细则》,截至目前核拨2018年老饭桌做饭工作人员工资281400元,核拨老饭桌一次性建设补助10000元,核拨各村老饭桌自运营以来老人就餐补贴资金统计629085元。将今年新建的2个老饭桌,望远镇立强村、板桥村农村老饭桌,纳入为民办实事内容中,制定选址意见、建设方案、工程预算,并逐级报备审批。通过抓老饭桌,推动我县养老服务业发展。
3.形成合力,扎实做好老年人合法权益保障工作。一是在全县广泛开展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宁夏回族自治区养老服务促进条例》为重点的政策法规宣传活动,推动了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贯彻落实。二是按照《养老院服务质量大检查指南》标准要求,主要针对涵盖养老院运营管理、生活服务、健康服务、社会工作服务、安全管理等5个方面23个分项118个项目内容,推进养老院服务质量大转变,保障老年人权益。三是积极开展老年人防电信诈骗宣传教育活动,在各中心村、街道(社区)发放宣传海报等资料5000余份,提高了老年人防诈骗能力。四是建立老年人维权热线,加强老年人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重点做好农村和贫困、高龄、空巢、失能等特殊困难老年群体的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重点解决医疗、保险、救助、赡养、婚姻、财产继承和监护等老年人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法律问题。五是严厉打击侵害老年人的违法犯罪活动,及时受理查处老年人被骗被盗被抢案件,今年以来,侦破集资诈骗案件2起,涉及被骗老年人400余人。
4.全面总结 “十三五”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规划中期成果。我县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政府运营的养老床位占比、护理型床位占比、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福彩公益金用于养老服务业的比例六项指标达标。经常性参与教育活动的老年人比例、城乡社区基层老年协会覆盖率有待提高。二级以上综合医院、中医院设老年病科比例、建有老年学校的乡镇(街道)比例为0,未达标。老年志愿者注册人数占老年人口比例与目标值差距较大。下一步加大协调力度,确保“十三五”期间养老体系建设指标全部达标。起草《永宁县“十三五”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规划》,召开了相关部门进行了讨论,经县常务会议研究正式下发。
5.做好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工作。2018年,政府为民政服务对象4370人,每人购买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5份,支付保险金65.55万元。165名老人自行购买意外伤害保险,缴纳保险金1.85万元。开展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工作,进一步减轻了老年人的生活负担,提高了老年人抵御风险能力。
6.开展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组织我县两家养老机构接受了银川市民政局对养老院服务质量专项检查,并根据督查通报及时进行整改。按照自治区《关于开展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到督查》的通知,老龄办牵头,组织辖区内2家养老院开展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自查工作,根据自查情况,撰写永宁县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自查报告。及时完成“全国养老机构业务管理系统”数据填报和审核工作,取保数据真实。开展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切实解决了影响养老机构服务质量的突出问题,全面提升了我县养老服务业发展。
(三)不断提升村级治理水平
1.示范试点工作有序推进。发挥典型示范作用,提炼总结并推广新华中心村全国首批农村幸福社区建设示范单位经验。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两办《关于深入推进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永党办发[2017]46号),结合“乡村振兴战略”和脱贫富民奔小康工作,努力打造阵地好、党建好、服务好、自治好、产业好、治安好、环境好、民风好“8好”农村社区。2018年,将试点村扩大至我县所有中心村(农村安置区)和条件较好的单个行政村,涉及38个行政村。着力在健全农村社区治理机制、建设农村社区服务体系、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提高农村居民生活质量和文明素养等方面取得突破。
2.采取倒逼形式,促进村民代表会议制度贯彻落实。今年,我县紧密围绕精准脱贫攻坚战、乡村振兴战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等要求,全面做实村民代表会议制度“55124”工作模式,以“五步工作法”为统揽夯实制度基础,以“五联工作表”规范会议程序和记录,以“一份议事清单”明确议决内容,以“乡村两级监督”确保工作合法合规,以“四级联动督查”推动工作全面落实。严格执行“对未经过村民代表会议议决的事项,项目不予立项、事项不予审批、资金不予拨付”的“三不予”规定,强化对乡镇和部门执纪问责力度,倒逼村代会制度落实。明确要求各项目单位和乡镇要对村级开展的项目征求村民意见,务必召开村民代表大会,把村民代表会议是否讨论通过,作为涉农扶贫资金、项目下拨的前置条件。从4月13日开始,利用一周时间,对全县五镇一乡17个行政村做实村民代表会议制度、城乡社区协商进行了专项督查,并形成督查通报下发至各乡镇。
3.移风易俗助推社区治理工作。大力实施移风易俗、弘扬时代新风,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以治理天价彩礼和铺张浪费等陈规陋习为问题导向,大力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着力培育心口相传的城乡社区精神,助力我县城乡社区治理工作城乡社区精神文明结出累累硕果。一是以“十二个一”为载体,运用好道德积分榜;将许桥中心村民俗服务中心打造成全区移风易俗的名片。二是加强正面宣传,加强舆论引导,宁夏日报、银川晚报等主流媒体宣传报道了我县移风易俗示范村、部分模范人物事迹。三是通过进村入户强化宣传,引导群众开展移风易俗活动,制作婚事从简承诺书、提醒卡和移风易俗倡议书,发放到农户手中。四是推进移风易俗制度建设,建立完善“一约一会”,各村(社区)将移风易俗纳入村(居)规民约,建立健全“红白理事会”,倡导婚事新办、丧事简办,坚决遏制大操大办、炫富攀比和借婚姻索取财物等不良风气,用“红白理事会”章程和村规民约管人管事、维护公序良俗。鼓励党员干部实行“零彩礼”嫁娶,彩礼总数原则上控制在5万元以下,礼金控制在300元以内。五是做好“好家风好家训”、文明村镇、移风易俗示范村、移风易俗示范户评选活动。
(四)继续巩固基层政权建设
1.加强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为认真落实《中共永宁县委办公室 永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强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将“五大改革任务”“六项能力建设”落到实处,今年以县社区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印发了《2018年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实施方案任务推进表》,将任务进行了细化分解,明确了推进措施和完成时限。会同相关部门,自上而下逐级推动落实。望远镇作为2018年全县乡镇政府能力建设示范乡镇,各项工作正在有条不紊的开展。
2.完成村(居)委会社会信用代码证书。2018年1至4月,按照自治区民政厅的安排部署,完成全县所有行政村及社区居委会的摸底建档工作,对不规范的村(居)民委员会名称进行了更名,为所有村(居)委会颁发了“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特别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使全县88个村(居)委会获得了特别法人“身份证”。对依法开展履行职能所需要的民事活动,更好地为群众提供公共服务,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具有重要意义。
3.积极改善村(社区)办公服务环境。针对部分村(社区)办公自动化设施设备陈旧和年久失修,不能满足工作的全面信息化、网络化和办公自动化建设的需求,我局经过摸底调查,计划为阳光等社区、村配备电脑、打印机、复印机、办公服务桌椅、活动棋牌桌椅等价值120余万元的设施设备。
二、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一)社会救助工作协调机制有待于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难,个别部门(银行、车管所、工商、住建、人社、税务)配合不积极,出现救助不及时、不准确现象。
(二)残疾人两项补贴部分账号信息不准确。乡镇上报信息存在漏报现象,造成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不顺畅,群众意见大。
三、2018年下半年工作计划
(一)发挥社会救助兜底保障作用。一是开展家庭经济核对工作,对符合条件的对象全部纳入低保。二是做好贫困学生救助工作。三是做好保障对象参保缴费、门诊救助、医疗救助工作。四是加强政策衔接,重点加强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在政策、标准、对象、管理等方面的衔接,将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口及时纳入低保范围,确保困难群众一个也不落下。五是继续加大医疗救助、临时救助力度,对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者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及时给予应急性、过度性救助。六是做好流浪乞讨人员、留守儿童、困境儿童救助工作。七是认真贯彻落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发放工作。
(二)及早谋划“敬老月”工作。做好敬老月期间各项活动安排,切实做好宣传,营造浓厚氛围。第二敬老院及老年活动中心公建民营后,做好协调监督指导工作,确保正常运营。完成对辖区户籍人口中年满60周岁的低收入家庭老年人养老服务评估工作。做好已运营老饭桌、日间照料中心运营管理工作,经常性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工作。
(三)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加强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的实施方案》及自治区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民政服务能力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落实基层群众办事代办制,加强村(社区)为民办事全程代办点建设,争取代办点覆盖达到100%,全县80%的乡镇(街道)民政服务事项“不见面”办理,逐步实现让群众就近就地办理民政业务。
(四)持续推进城乡社区治理工作。做好第十届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指导工作,强化乡镇和农村社区公共服务职能;积极推进城乡社区协商、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全面推进村民代表会议“55124”制度落实,进一步强化村民代表会议制度在当前涉农扶贫领域的基础作用;深化星级和谐社区创建工作,进一步做实社区减负增效工作,规范社区网格化管理,构建多元参与社区治理架构。
永宁县民政局
2018年6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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