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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640121-104/2018-90440
  • 永民发〔2018〕186号
  • 永宁县民政局
  • 永宁县民政局
  • 有效
  • 2018年12月14日
永宁县民政局关于清理红顶中介情况说明
永民发〔2018〕186号
时间:2018年12月14日 来源:永宁县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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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深化我县社会组织“红顶中介”专项整治工作,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根据《永宁县县委办公室  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化“红顶中介”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永党办字〔2016〕53号)精神,我局积极开展清理红顶中介工作,进一步激发了社会组织活力。

一、对全县登记在册的行业协会商会及其的业务主管单位进行摸查。

一是严把“三关”,杜绝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严把登记审批关、严把监督管理关、严把年检关。做为社会组织监督管理单位,我局加强与登记部门的沟通协调,积极指导各社会组织健全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强化社会组织的日常监管,要求社会组织主动将其重要活动、财务状况、接受捐赠的使用情况等信息,通过年检报告进行反馈;二格执行八个“一律不得”,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一律不得收取行政事业性收费;一律不得收取赞助费、不得强制企业订购报刊、强制培训;一律不得按照产品产量比例、产能收取会费;一律不得超业务范围收费;一律不得强行要求企业入会;一律不得通过制定行业规则或者以其他方式垄断市场、妨碍公平竞争,损害企业、非会员单位的合法权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一律不得向企业会员乱摊派,限制会员开展正当的经营活动或者参与其他社会活动;一律不得以营利为目的,开展与行业经营业务相同的经营活动。通过社会组织党建QQ群发布相关规定,将政策落到实处。经排查,未在我县发现红顶中介。

    二、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去社会组织行政化。

    一是制定激发社会组织活力实施意见,坚持政社分开、管办分离,积极推进政府转变职能,加快社会组织去行政化步伐;二是协助县委组织部对领导干部在社会组织中兼职的县处级干部进行了清理。明确要求在职公务员不得在新审批的社会组织中兼任领导职务,确需兼任的,需要组织部门予以批准;三是简政放权,继续深入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取消全部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建立审批事项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事中事后监管清单;四是依法行政,规范权力。推进政务公开,透明用权。用制度形成对权力的有效制约,筑牢法治“篱笆”,防范权力“越线”。

                                 永宁县民政局

                               2018年12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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