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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640121-104/2019-00060
  • 永民发〔2019〕49号
  • 永宁县民政局
  • 永宁县民政局
  • 有效
  • 2019年04月08日
永宁县民政局2019年清明节工作总结
永民发〔2019〕49号
时间:2019年04月08日 来源:永宁县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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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清明节群众祭扫活动已经全部结束,截至2019年4月7日,全县共有31929名群众在县辖公墓参与祭扫活动,祭扫车辆7908辆,出动公安交警、消防、医疗救护人员72人次,清明节期间祭扫活动中没有发生安全事故,祭扫活动低碳和谐、平安有序。

    一、领导重视,齐抓共管

    安全生产是殡葬工作的重中之重,县民政局高度重视,成立了以局长为主任分管副局长为副主任殡葬管理所和辖区殡葬服务单位负责人员的突发事件应急指挥中心,明确了各成员的职责分工,为安全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组织保障。针对清明节期间安全保障工作,县民政局早研判,早动手,早部署,早落实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原则,3月23日印发了《永宁县民政局2019年清明节群众祭扫活动期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永宁县民政局2019年清明节期间安全文明祭扫工作方案》安排了清明节值班人员,联合县文明办发出《文明祭祀倡议书》,进一步明确相关责任单位的职责和工作重点,督促辖区殡葬服务单位认真做好应急预案和应急演练,严格执行应急值守制度,提高处理突发性事件的应急能力。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确保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能够有序组织,快速反应,临事不乱,高效运转,有效应对。

    二、精心安排,认真部署

    为有效推进安全保障工作,县民政局要求辖区内殡葬服务单位对内部的焚烧点、绿化带和殡仪服务车辆、停车场、业务接待厅内的消防设施以及供水系统、电路系统等方面进行全方位地自查,完善应急机制,协助殡葬服务单位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切实保障清明节群众祭扫活动的安全有序。

    永宁县辖区内现在还存在多年来群众自发埋葬形成的农村墓地3处,分别位于闽宁镇、李俊镇和胜利乡,是多年形成的农村公益性墓地,由墓地所在的村委会管理。为了保障清明节期间群众祭扫安全,县民政局要求乡镇、村委会在清明节期间安排专人在墓区执勤,并安排民政局值班人员在上述墓区执勤,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应急工作指挥中心。

  三、注重宣传,积极引导    

    清明节祭扫期间,积极倡导移风易俗,全面推行低碳文明的祭扫方式,切实发挥党员、干部的带头作用,引导群众接受文明低碳祭扫观念,大力弘扬生态殡葬文化,广泛宣传绿色殡葬理念。坚持绿色发展理念,与县文明办联合发出了文明低碳祭扫倡议,在县电视台滚动播放制作标语横幅30条,在各乡镇街道、社区悬挂,引导群众自觉放弃落后的祭扫习俗使文明低碳祭扫理念成为社会自觉行为。

    存在问题    

    结2019年清明节工作的情况,我们发现在工作中仍然存在一些不足之处有待改进。主要表现在:一是宣传教育工作的针对性有待加强,仍有部分群众存在陈旧的思想观念和陋习,针对群众节假日期间集中祭扫宣传手段不多,引导方式不;二是各殡葬服务单位《方案》制定不够详细,服务质量有待提升。

  、改进措施    

  一是进一步做好殡葬改革的宣传工作,增强宣传教育工作的针对性。充分利用电视、社区(村)电子屏和微信微博等网络平台等多种媒介,多渠道、多形式,采取行之有效的方法不断加大宣传教育的力度,切实引导辖区群众革除旧有的丧葬陋习,推动文明、低碳、生态祭祀。二是进一步完善节假日群众集中祭祀工作的运作机制,强化信息沟通报送等相关制度,使殡葬管理更加科学化、规范化、常态化。三是加强指导监督,严格落实责任制。严格要求各殡葬服务单位提高服务质量,加强陵园日常检查和规范管理,保障良好的祭祀环境。
  

  永宁县民政局

                                 2019年4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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