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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情况
单位全称:永宁县民政局
规范简称:民政局
加挂牌子:永宁县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永宁县未成年人保护中心
单位性质:组成部门
单位级别:正科级
办公时间:夏 季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30
冬 季 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
办公地址:永宁县宁康街136号
联系电话:0951-8011203(办公室)
0951-8011826(殡葬服务管理中心)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实施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执行民政工作方针、政策,拟定全县民政事业发展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实施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和监督管理办法,依法对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
(三)落实区市社会救助政策和标准。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四)贯彻执行行政区划管理、行政区域界线和地名管理方面的政策和标准。按照管理权限牵头负责永宁县行政区划设立、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审核工作。组织指导行政区划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地名工作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县街路巷地名命名更名和地名文化保护工作,协调指导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做好桥梁、湖泊、公园、广场等地名命名更名工作。
(五)组织实施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权益保障制度。
(六)贯彻执行婚姻、殡葬管理政策,负责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
(七)贯彻执行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和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
(八)承担县老龄工作委员会的具体工作。拟订并落实区市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政策措施。指导协调落实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
(九)落实区市促进养老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实施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加强对养老服务机构运行指导监督等工作。
(十)负责全县慈善事业,指导社会捐助工作。负责福利彩票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民政领域人才队伍建设工作。
(十二)负责对纳入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范围的行政审批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强化执法、法制审核职责,负责民政领域的执法工作。
(十三)贯彻落实中央统筹发展和安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部署及自治区党委、银川市委和县委要求,落实相关领域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职责。
(十四)完成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内设岗位
(一)综合事务岗。负责拟订民政事业发展规划。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信息、信访、档案、党风廉政建设、保密、服务保障等工作。承担政务公开、政务信息工作。负责党群、干部人事、机构编制等工作。负责机关财务、预决算、资产管理与内部审计工作。
(二)社会救助岗。贯彻执行上级部门制定的社会救助规划、政策和标准,结合实际拟订永宁县社会救助制度和标准,落实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的任务措施。指导乡镇(街道)开展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低保边缘家庭、特困供养人员审核确认。对救助对象进行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核对、抽查复核。做好低保和低保边缘家庭的指导监督、预算编制、资金发放、购买服务、信息发布、培训宣传、数据统计等相关服务保障及管理工作。实施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发放工作。贯彻执行儿童收养政策,负责收养登记工作,发放孤儿养育津贴。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权益保障制度,监督儿童福利机构工作,负责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三)老龄工作及养老服务岗。承担永宁县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具体工作。负责拟定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落实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组织开展人口老龄化国情宣传教育,落实老年人社会参与政策,牵头负责老龄事业发展调查研究工作。拟订并协调落实区市促进养老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拟订老年人福利补贴制度和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协调推进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负责全县养老机构的安全监督管理,指导、监督养老服务机构管理工作。
(四)社会事务岗。贯彻执行婚姻、殡葬管理法律法规、政策,负责永宁县婚姻登记和殡葬管理工作,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负责殡葬服务单位年检事项的审核。负责贯彻执行行政区划管理、行政区域界线和地名管理方面的政策和标准。负责永宁县行政区划、地名工作的统一监督管理。负责全县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协调解决区划纠纷,负责全县街路巷地名命名更名和地名文化保护工作,协调指导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做好桥梁、湖泊、公园、广场等地名命名、更名工作。做好地名资料的收集、整理、储存等工作。负责永宁县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的备案工作,负责取缔非法社会组织,查处社会组织非法活动,监督社会组织守法运营。负责社会组织孵化培育等服务工作。负责社会组织年度工作报告审查、社会组织分类评估、社会组织履行社会责任评价、社会组织信用体系建设等日常运营监督管理。负责社会组织信息统计工作。负责慈善组织及其活动管理,引导动员社会力量开展慈善捐助、慈善帮扶活动。落实福利彩票管理制度,管理监督福利彩票代销行为和福彩公益金的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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