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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自治区民政厅《关于开展低保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宁民字〔2017〕134号)文件要求,我县对城乡低保进行了为期2个月的专项整治,现就专项整治情况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县现有城市低保1345户1852人,其中:A类低保占低保总人数的5%,B类低保占低保总人数的35%,C类低保占低保总人数的60%,城市低保月人均补助412元,城市低保总人数占全县城市人口的1.8%。全县有农村低保4514户5085人,其中:A类低保占低保总人数的10%,B类低保占低保总人数的40%,C类低保占低保总人数的50%,农村低保月人均补助316元,农村低保总人数占全县农村人口的3.3%。
二、开展低保专项整治的主要做法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
我县对城乡低保核查工作高度重视,年初就制定了《永宁县城乡低保核查实施方案》,计划利用半年时间对全县城乡低保进行核查清理整顿,11月份自治区民政厅《关于开展低保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下发后,我县立即成立了由局长马晓梅任组长,分管副局长许建宏任副组长,救助中心业务骨干黄新芳、沈文为成员的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全面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召开了乡镇(街道)民政分管领导、专干会议,明确了专项整治工作目标、重点任务、整治时限,压实了乡镇(街道)主体责任,确保了专项整治工作顺利开展。
(二)全面复核低保对象 ,确保专项整治不走过场
为保证此次专项整治不走过场,我县主要采取以下措施开展工作。一是加强社会救助政策法规培训。集中举办了乡镇(街道)民政专干社会救助法律法规培训班,使乡镇(街道)民政专干全面掌握核查工作主要内容、目的、意义,强化责任意识,提高业务能力。同时,通过民政微信平台、村(居)公示栏、宣传栏、上门宣传等方式,把政策和办事流程广泛告知群众。二是全面复核。对全县原有低保户、新增低保户挨家逐户逐人进行走访,确保“三走到”即:每个村(居)走到、每个居民小组走到、每户走到,重点登记申请人及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的收入和财产,如实填写《申请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登记表及授权书》,严格核对申请人家庭经济状况和人口情况,并由被核查户及子女签字确认。三是核查信息采集完整后由乡镇(街道)上报县民政局,县民政局通过银行、公安等12个单位核实低保对象银行存款、车辆、房产、养老金等方面信息。2017年通过银行、部门共核对新增低保对象736户3226人,核对原有低保户5546户25059人,全年新增城市低保76户88人,取消城市低保165户255人,其中通过核对取消34户42人,动态管理取消131户213人。全年新增农村低保309户321人,取消农村低保874户1029人,其中通过核对取消304户314人,动态管理取消570户715人。实现了对象精准,救助精准。四是规范低保动态管理。根据《永宁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办法》相关要求,在核查中,我县完善了低保对象相关资料,实行一户一档,分类施保、信息化管理,做到了资料齐备、管理规范。
(三)畅通信息化渠道,推进信息系统应用
我县在今年年初就按照民政厅的要求,对所有在册低保对象进行了信息录入,并通过宁夏民政社会救助系统和救助核对系统进行全面复审和全部人员信息核对,现乡镇(街道)己停止了纸质材料审批行为,低保申请审核审批流程全部通过系统完成。城乡低保、医疗救助“一站式”结算按要求完成按月月结并及时上报。
(四)做实基础工作,确保无“漏保”人员
从今年年初就开展的全县低保核查工作到11月份开展的城乡低保专项整治,我县就一致强调做实基础工作,“应保尽保”决不允许有“漏保”现象发生,通过一年的核查核实和此次专项整治情况看,各乡镇(街道)都能够按照要求,对生活困难的群众进行了集中排查登记,符合条件的按程序及时纳入了低保保障范围,无“漏保”人员。
(五)压实基层责任,注重监督指导
民政工作重点在基层、对象在基层、落实在层。此次低保专项整治工作乡镇(街道)担负着重要使命,为此,我县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特别注重对乡镇(街道)工作的督导检查,逐乡逐镇派专人指导检查,重点检查100%入户调查落实情况、低保经办人员近亲属备案制度落实情况、宁夏民政云社会救助系统使用情况、低保动态管理情况等,压实了基层责任,使专项整治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三、存在的问题
1.乡镇(街道)基层民政工作力量薄弱,工作效率低,群众意见大。
2.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法定赡养人和抚养人经济条件好,父母低保难取消。(子女道德缺失,自己条件好,不履行法定赡养义务,把包袱推给社会)。
3.有些群众对低保的认识有偏差,一些低保对象认为“低保是一种福利,不是一种贫困救济,国家的钱不要白不要,经济条件好转后,一旦被取消就到处反映、上访。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1.进一歩健全完善我县社会救助工作协调机制,充分发挥社会救助工作领导小组作用,不断推进我县社会救助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
2、加大基层民政专干及信息员培训力度,严格限时办结制,不断提高工作效率。
3.进一步加强城乡低保的规范管理。全面完成全县城乡低保对象入户核查和新增低保对象的年度审批工作,做实动态管理工作。加大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查力度,健全完善低保规范管理的各项制度,加大低保政策的宣传力度,促进低保规范化建设迈上新台阶。
4.建立社会救助专项整治长效机制,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提高民政为民服务能力和水平。
永宁县民政局
2018年1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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