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街道)、玉泉营、黄羊滩农场:
为了进一步促进我县社会救助工作规范化管理,加大社会救助监督检查力度,有效防范和遏制社会救助工作中的违纪违规行为,确保救助制度公开、公平、公正实施,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实施办法》、《宁夏回族自治区临时救助办法》、《宁夏回族自治区医疗救助办法》、《永宁县临时救助办法》、《永宁县医疗救助办法》的相关要求,民政局制定了社会救助工作管理10项制度,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 1. 永宁县民政局临时救助管理制度
2. 永宁县社会救助资金管理制度
3. 永宁县民政局“救急难”工作制度
4. 永宁县城乡低保入户调查制度
5. 永宁县社会救助民主评议制度
6. 永宁县社会救助档案管理制度
7. 永宁县社会救助经办人员近亲属备案制度
8. 永宁县社会救助“一门受理、协同办理”部门分办(转办)制度
9. 永宁县社会救助工作监督检查制度
10. 永宁县社会救助工作经办人员责任追究制度
11. 永宁县“56789”生日老人蛋糕礼金发放工作制度
永宁县民政局
2018年4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