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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121-104/2020-00054 文  号 永民发〔2020〕32号 生成日期 2020-04-20
发布机构 永宁县民政局 责任部门 永宁县民政局 关 键 字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是否有效 有效

永宁县民政局关于2020年农村低保等民生领域损害群众利益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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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团结西路街道办事处:

根据《银川市民政局关于印发《银川市2020年农村低保等民生领域损害群众利益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为做好全县民政民生领域专项整治工作,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切实维护广大群众的根本利益,着实将各项惠民政策落到实处,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民政工作和统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与经济社会发展等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区、市、县纪委监委关于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集中整治深化民生领域损害群众利益问题有关工作部署,结合脱贫攻坚专项巡视整改“回头看”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民政行业领域治理,进一步聚焦脱贫攻坚、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拓展治理内容,细化治理措施,完善制度机制,狠抓落实落地,努力增强困难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二、组织领导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的重要指示精神和自治区民政厅、银川市民政局、县委、县政府关于持续推进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的部署要求,充分发挥农村低保在打赢脱贫攻坚战中的兜底作用,成立永宁县民政局2020年农村低保等民生领域损害群众利益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徐  军 (县民政局局长)

副组长:哈东军(县民政局副局长)

成  员:郭学峰(闽宁镇民生中心主任)

         马  远(杨和镇副镇长)

         王  静(望洪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苏玉华(望远镇人大主席)

         王金玉 (胜利乡副乡长)

         陈兴隆 (李俊镇副镇长、武装部长)

        许润思 (街道办副主任、武装部长)

        马玉宝(县民政局社会救助中心主任)

专项整治工作由县民政局党组统一领导,各乡镇、团结西路街道办事处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结合工作实际,全面负责组织实施本辖区内的专项整治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马玉宝同志担任任办公室主任,局社会救助中心工作人员为成员。具体负责农村低保等民生领域损害群众利益专项治理工作的组织、协调、检查、督导以及日常工作。

三、基本原则

1.坚持问题导向。坚持“什么问题群众反映最为不满,最为强烈,就要重点开展针对性整治”的原则,实行开门整治,广泛收集、及时发现、高度关注、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集中整治什么问题。


2.坚持标本兼治。以超常举措,对群众反映多、危害大、影响坏的突出问题进行集中突破,深挖细查,严肃整治。立足抓常抓长,着力推动建立“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


3.坚持统筹推进。要把民政领域专项整治与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整治等工作结合起来,整体推进,抓好落实。

四、整治重点及责任分工

(一)民政民生资金方面。重点整治低保、特困供养、临时救助、养老等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中虚报冒领、截留挪用、贪污侵占等问题。

责任领导:民政局、各乡镇(街道)分管民政工作领导

责任科室:各乡镇民政站所、民政局救助中心

(二)惠民政策落实方面。重点整治执行惠民政策缩水走样,资金分配制度不完善,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不按专款专用原则使用问题;审核不严格,程序不规范,未落实或落实不到位、不彻底;不公开、不公正、不公平,打折扣、搞变通,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以及监管不力、优亲厚友、与民争利、“坑民害民”等问题。

责任领导:民政局、各乡镇(街道)分管民政工作领导

责任科室:各乡镇民政站所、民政局救助中心

(三)干部工作作风方面。重点整治行使公权力公职人员滥用职权、办事不公等问题;执法不严、暗箱操作、为违法行为充当“保护伞”等问题;不按照权力清单开展工作等问题以及违反规定在工作和服务中冷硬横推、推诿扯皮、吃拿卡要等问题。

责任领导:民政局、各乡镇(街道)分管民政工作领导

责任科室:各乡镇民政站所、民政局救助中心

五、工作任务

(一)充分发动群众,发现掌握问题线索。各乡镇、团结西路街道办事处要公开举报电话和网址,畅通群众信访举报渠道,认真受理群众举报和投诉,发动群众揭露身边的侵害群众利益问题。要紧密结合实际,全面梳理信访举报、监督检查、巡视巡察、专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深入开展起底排查和自查自纠活动。

(二)坚持靶向聚焦,着力解决一批突出问题。各乡镇、团结西路街道办事处要围绕专项整治重点和发现掌握的问题线索,建立问题、责任和整改清单,明确整改措施,坚持边查边改、立行立改,对存在的问题一件也不放过,逐一纠正,件件整改。

(三)巩固深化成果,健全完善一批制度措范。各乡镇、团结西路街道办事处及时总结专项整治工作,查找问题原因,补齐制度短板,努力从源头上预防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注重从解决具体问题入手,从管理的薄弱环节抓起,抓好长效机制建设,以制度建设巩固深化整治成果。

六、方法步骤

(一)动员准备阶段(4月底前)。各乡镇、团结西路街道办事处制定专项工作实施方案,并于4月20日前上报局社会救助中心,同时要迅速启动整治工作,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部署,结合实际细化方案,明确工作目标、整治重点、责任分工、具体举措,确保4月底前专项整治全面铺开。

(二)综合治理阶段(5月至11月)。对专项整治期间发现的典型案件,尤其是专项整治期间顶风违纪、不收敛不收手的案件线索,移交纪检监察机关集中查处。针对专项整治中暴露出来的突出问题,举一反三,深入剖析,健全完善制度措施,形成管长远、治长远的长效机制,努力从源头上预防侵害群众利益的腐败和不正之风。

(三)总结巩固阶段(12月)。各乡镇、团结西路街道办事处对整治工作成效、做法以及存在问题进行全面总结;积极引导广大民政系统党员干部始终保持积极向上的精神面貌和苦干实干的奋斗姿态,形成正向激励、警醒震慑、担当作为的良好氛围。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各乡镇、团结西路街道办事处要增强做好专项整治活动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要精心安排,周密部署,抓好落实。

(二)强化督查督办,把督导检查贯穿始终。各乡镇、团结西路街道办事处对于专项整治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要认真梳理,认真整改。县民政局将协调联合纪委监委,综合运用明察暗访、随机抽查等方式,深入各村、深入群众,定期不定期对民政领域专项整治开展督导检查。通过深入扎实的工作,确保整治取得实效,以实实在在的治理成果取信于民,让广大群众真正感受到公正方便的服务环境。

(三)突出整改落实,把确保实效贯穿始终。各乡镇、团结西路街道办事处要坚持问题导向,对发现的问题实行台账式管理,逐一登记造册、逐一落实整改、逐一检查销号。对能立即整改的立整立改;对经过一段时间努力可以整改的,设定整改时限;对当前暂时无法整改需要长期努力的,积极报请相关部门单位寻求解决办法,争取逐步整改。积极引导民政系统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和群众观念,实实在在为民办事、为民解忧、为民谋利,让群众感受到专项整治的成效,以实际行动取信于民。

(四)严肃作风纪律,营造正向氛围。各乡镇、团结西路街道办事处要加大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力度,按时按质完成专项整治任务。对不认真开展自查自纠,不认真履行监管职能的,对责任单位通报批评。

(五)做好推进工作落实情况报告和信息报送工作。自4月开始,各乡镇、团结西路街道办事处每月中旬要向县民政局报送工作落实情况和问题线索,重要情况及时报送。要建立专项整治工作信息报送制度,及时报告和反映工作进展、经验做法、困难问题、意见建议等。

(此件公开发布)




永宁县民政局        

2020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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