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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121-104/2017-55209 文  号 永民发〔2017〕29号 生成日期 2017-03-16
发布机构 永宁县民政局 责任部门 永宁县民政局 关 键 字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是否有效 有效

永宁县民政局2017年清明节群众祭扫活动期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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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理公墓、陵园、殡仪服务中心在清明节期间群众祭扫活动中发生的各类突发事件,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建立健全应急机制,确保祭扫群众的人身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指导思想:以维护社会稳定为目标,以维护群众利益为宗旨,有效避免意外事故发生,确保清明节群众祭扫活动安全顺畅、文明有序。

  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体现便民、利民、殡葬为民的服务宗旨,确保祭祀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2.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及时应对、措施果断、科学决策,协调合作。

  3.分工协作,各司其职,各尽其责,预防为主,快速处置。  

  二、清明节群众祭扫接待重点区域和高峰期

  重点区域:永宁县殡仪服务中心、贺兰山防火公益性公墓、清安陵园及周边区域。

  高峰期:318-44日。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

  成立永宁县民政局清明节群众扫墓突发事件应急工作指挥中心,具体负责应急情况指挥协调处置工作。

   (一)指挥中心主任及职责

  主任:马晓梅  县民政局局长

  主要职责:负责对清明祭扫期间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统一协调。

   (二)副主任及职责

  副主任:纳超英   县民政局副局长

  主要职责:协助总指挥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组织协调和指挥工作。

   (三)指挥中心成员单位职责

  成员:马玉宝   永宁县民政局葬管理所所长

        曲金龙   永宁县殡仪服务中心负责人

             永宁县贺兰山防火公益性公墓负责人

        史爱军   永宁县清安陵园负责人

  主要职责:在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按照职责分工进行充分准备,具体指导、现场指挥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织实施与处置工作有关的具体工作。

   (四)指挥中心办公室职责

  办公室主任由县民政局殡葬管理所所长马玉宝兼任,办公室设在县民政局殡葬管理所办公室。

  主要职责:负责分析相应的数据和信息情报报送,提出处理突发公共事件的参考意见和具体措施;制定突发事件处置方案及各种规范性文件;负责组织召开指挥中心成员等会议,通报有关情况;负责分析预测可能出现的更大公共事件,并及时将工作情况报告上级有关部门;总结和推广处理突发公共事件的好的经验和教训;对外宣传报道等项工作。

    四、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警措施

  突发事件发生后,指挥中心应当立即启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并根据突发事件的种类实施各项应急工作,做到迅速出击,密切配合,果断处置。

   (一)扫墓现场出现人员车辆严重拥挤、堵塞现象时:

  1.现场工作人员积极做好宣传引导工作;

  2.协调交管人员及时指挥疏导车辆和人流;

  3.迅速向县人民政府应急办公室报告;

  4.负责对人员进行疏散,在墓区、殡仪馆采取单向进出,控制进入人员总量等措施,保持现场秩序;

  5.通过广播宣传疏导群众。

   (二)车辆停放困难,交通严重拥堵时:

  1.协调公安交警采取临时管制措施;

  2.临时征用停车场地;

  3.临时占用道路停车;

  4.公交部门调配运力,设立临时停车站点。

   (三)发现火灾险情或突发火情时:

  1.现场工作人员就近利用灭火器进行扑救;

  2.协调消防人员迅速进入现场扑火;

  3.向县政府应急办报告;

  4.紧急疏散扫墓群众,将人员转移至空旷地带,远离危险源,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撤离危险场所、区域时要保持冷静,不拥挤,按照指示标牌选择最近、最畅通的出口撤离;

  5.尽量减轻骨灰等贵重物品受损程度。

   (四)出现突发事故,扫墓群众有挤伤情况时:

  1.协调救护人员迅速到达现场抢救受伤人员;

  2.迅速向县政府应急办报告;

  3.协调公安部门维持现场秩序,引导、疏散群众;

  4.协调交通部门及时疏导各种车辆,保证救援通道畅通;

  5.配合做好善后事宜。

   (五)发现不明爆炸物或发生爆炸事件时:

  1.发现可疑不明物时,迅速报告指挥中心,由安全、公安部门专业人员迅速进行处置;

  2.发生爆炸事件时,协调公安部门迅速到场处置;

  3.救护人员迅速抢救伤员;

  4.向指挥中心报告;

  5.消防车到场扑救明火;

  6.现场工作人员疏散群众到达安全地点。

   (六)出现个别人借机制造事端时:

  处置原则:迅速报告、迅速控制、迅速解决。由公安、安全、工商、殡葬执法人员进行处置。

   (七)突然发生矛盾纠纷时:

  处置原则:及时化解、协调处理、避免不良影响。发生与群众纠纷和矛盾时,接待人员要态度平和,保持冷静,耐心做好解释工作,避免矛盾冲突;必要时,联系公安部门协调解决。

   (八)在祭扫重点区域聚集上访人员时:

  1.及时联系公安部门警力维持现场秩序;

  2.尽快将上访人员带出扫墓现场;

  3.现场人员做好政策、法规宣传解释工作。

  五、妥善做好突发事件善后处理工作

  突发事件发生后,由县民政局先行组织安排事故调查、对特重大事故将请示县政府研究予以责任追究和善后处理工作。对认真执行上报制度,工作负责、重大事件处理得当的工作人员给予表扬。对因不负责任、擅离职守、工作不力、信息不畅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工作人员,进行责任倒查,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六、具体工作要求

 (一)清明祭扫高峰日,318192526日及41234、日每天早730时至晚1700时,指挥中心领导、成员(部门负责人)及全体工作人员要坚守岗位,尽职尽责。殡仪服务中心、贺兰山防火公益性公墓、清安陵园要在高峰期的每天下午1340时前,向县民政局指挥部报告扫墓接待情况。突发事件发生后,指挥部成员必须快速赶到事发现场,指挥事件处理工作。现场工作人员要沉着应对,服从指挥部统一指挥。

  (二)指挥中心办公室要建立必要的信息收集、分析、报告、通报制度;人员调配和支援等项制度。要建立严格的突发事件防范和应急处理责任制,加强与相关部门的联系,保证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正常进行。

  (三)要保证应急器材、经费落实到位;各种勤务车辆(消防、救护)、仪器设备全部到位并保持良好状态。

  (四)加强工作人员的培训、教育。充分认识消防和处置突发事件工作的重要性,克服麻痹思想,做好安全防范。要组织消防演习或培训,定期检查重点不为的灭火设备设施,排查消除隐患。

  (五)要保障通讯联络畅通,信息上报及时准确,确保领导及时掌握动态,做到有事报情况、无事报平安。

  (六)各单位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必须坚持依法行政,杜绝违规行为。

  

                                         



                                           永宁县民政局

                                          20173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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