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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121-104/2020-00116 文  号 永民发〔2020〕141号 生成日期 2020-12-31
发布机构 永宁县民政局 责任部门 永宁县民政局 关 键 字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是否有效 有效

关于印发《永宁县民政局安全生产百日大排查 大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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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民政服务机构、局属各科室:

    根据《永宁县安全生产百日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要求,经研究决定制定《永宁县民政局安全生产百日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职责分工,细化措施,抓好落实。




                                                      永宁县民政

                     2020年1218日


永宁县民政局安全生产百日大排查大整治

专项行动方案

根据永宁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永宁县安全生产百日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方案(永安委发〔2020〕9号)的安排部署,结合民政部门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理念,全面落实中央和区市党委政府安全生产工作部署要求,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为总方案,以“安全生产百日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为抓手,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认真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规定,坚持全面检查与严格执法相结合、企业自查与政府督查相结合、属地负责与部门督导相结合,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行动,有效减少一般事故、防范较大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切实保障民政服务对象生命财产安全,确保我县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组织领导

为扎实开展安全生产百日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成立永宁县民政局安全生产百日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长:徐  军县民政局局长

副组长:哈东军 县民政局副局长

        单桂香 县民政局副局长

员:孙静、马玉宝、席吉兴、沈吉红

领导小组下设永宁县民政局安全生产百日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单桂香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专项整治行动方式和分组

安全生产百日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按照属地和行业主管原则,在企业自查自纠的基础上,由永宁县民政局进行全面督导检查。县民政局成立5个督导检查组,由各分管领导任组长,组织开展分管领域的专项整治行动。

(一)养老机构排查组,由哈东军同志牵头,席吉兴负责、沈吉红配合。

督导检查内容:养老机构疫情防控、消防安全食品卫生人员安保等大排查大整治专项检查工作。

(二)殡葬机构排查组,由单桂香同志牵头,马玉宝负责、沈吉红配合

督导检查内容:殡葬场所疫情防控、消防安全食品卫生人员安保等大排查大整治专项检查工作。

(三)福彩中心排查组,由单桂香同志牵头,马玉宝负责、沈吉红配合。

督导检查内容:福彩中心疫情防控、消防安全食品卫生人员安保等大排查大整治专项检查工作。

(四)社会组织专项排查组,由哈东军同志牵头,沈吉红、孙永秉负责。

督导检查内容: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疫情防控、消防安全食品卫生人员安保等大排查大整治专项检查工作。

(五)困难群众安全生产排查组,由单桂香同志牵头,孙静、马玉宝负责。

督导检查内容:局机关、各养老机构、殡葬机构、福彩中心、困难群众水、电、气安全工作进行排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排除隐患,防患于未然。

四、时间安排

2020年12月10日至3月中旬,各民政服务机构要及时分析专项行动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持续改进措施,建立健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要对安全生产百日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形成总结书面报告,35日前报永宁县民政局306办公室(电话:8014203)

五、工作要求

一)进一步压实安全生产责任。各民政服务机构要切实担负起保安全、护稳定的政治责任,从严从实从细抓好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坚决筑牢安全防线。

(二)进一步突出执法检查重点。各民政服务机构要切实对本辖区、本行业领域的安全隐患进行动态排查,分级分类管理,做到底数清楚、心中有数。

(三)进一步加强过程统筹。专项行动期间,各民政服务机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部门要统筹抓好安全生产制度完善、体系建立、深化改革、隐患整治、标准化创建、打非治违等重点工作,把专项行动与贯彻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确保各项工作齐头并进、取得实效。

(四)进一步加强应急处置准备。各民政服务机构要加强事故、灾害会商研判,定期分析重点地区、重点部位的安全风险,全力做好预测预警,最大程度减少损失。要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在岗值班和信息报告制度,有力有序有效应对各类事故灾害。

(五)营造舆论氛围,加强警示教育。各民政服务机构要多形式、多渠道,广泛宣传动员,营造浓厚氛围。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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