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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方式 图文方式 生成日期 2017-09-01
来源 永宁县民政局 解读单位 永宁县民政局

《自治区党委 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统筹推进城乡社区治理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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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治区党委 人民政府 关于进一步统筹推进城乡社区治理的实施意见(宁党发〔2017〕20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已于2017年8月22日印发,现解读如下:

    一、 制定背景

  城乡社区是社会治理的基本单元。城乡社区治理事关党和国家大政方针贯彻落实,事关居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城乡基层和谐稳定。为实现党领导下的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全面提升城乡社区治理法治化、科学化、精细化水平和组织化程度,促进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共中央、国务院于2017年6月印发了《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意见》(中发〔2017〕13号,以下简称中央《意见》),明确了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总体目标、重点任务和推进策略。《意见》也是新中国历史上第一个以党中央、国务院名义出台的关于城乡社区治理的纲领性文件。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意见》,自治区民政厅在全面梳理现行政策、广泛调研并征求意见的基础上,起草并提请自治区党委、政府印发了《实施意见》。

    二、 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共分四部分,包括总体要求、提升治理水平、补齐治理短板和强化组织保障,具体如下:

  (一)总体要求。要求各地各部门站在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巩固党的执政根基的战略高度,把城乡社区治理摆上更加突显的位置,突出问题导向,巩固治理成果,努力改革创新,持续统筹推进,力促我区城乡社区治理再上新台阶,并分两个阶段提出了我区城乡社区治理的总体目标。

  (二)提升治理水平。一是发挥基层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把加强基层党的建设和巩固党的执政基础,作为贯穿社会治理和基层建设的主线,推动服务管理力量下沉,转移工作方向。二是强化乡镇和农村社区公共服务职能。推进乡镇基本公共服务资源科学布局,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全覆盖,明确农村社区服务站组成成员、薪酬待遇及主要职责。三是强化农村社区服务供给能力。强调做好与农村居民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服务事项,引导各类市场主体参与农村社区服务,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四是推进农村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提出在农村社区全面推行网格化服务管理制度,明确网格员组成,推行工作例会制度、入户走访制度。五是推进城市社区民主政治建设。逐步扩大居民直接选举社区居委会成员的覆盖面,全面推行居民代表会议制度,在城市社区普遍建立居务监督委员会。六是强化城乡社区文化引领作用。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居民公约、村规民约,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城乡社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水平。

  (三)补齐治理短板。一是构建多元参与社区治理架构。构建多元参与的社区治理体系,逐步实现社区治理人人参与、人人尽力、人人共享目标。二是持续做实社区减负增效工作。建立社区减负增效“回头看”长效机制,防止反弹;严格落实“费随事转”制度,建立社区减负增效“回头看”长效机制。三是依法做好社区矛盾预防化解。推进城乡社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完善利益表达机制、心理疏导机制、矛盾纠纷调处机制。四是强化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推进社区基本公共服务向非户籍居民覆盖,落实“以房管人”等具体措施和办法,指出通过教育培训、搭建平台、组织活动等方式使流动人口融入社区。五是提高社区物业服务管理水平。提出加强城市社区党的组织和居民委员会对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指导与监督创新做法。

  (四)组织保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重点对各级党委、政府提出要求,强调推进城乡社区治理市、县(区)党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街道党工委书记和乡镇党委书记是“直接责任人”,要将城乡社区治理工作纳入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指标体系,纳入市、县(区)、乡镇(街道)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二是夯实基础保障。指出各级财政要统筹中央财政一般性转移支付等现有资金渠道,支持城乡社区建设工作,拓展城乡社区治理资金筹集渠道,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三是加强改革研究和激励宣传。要加强城乡社区治理工作的理论政策研究,推广各级各地城乡社区治理先进经验,宣传城乡社区治理创新做法和突出成效。

    三、 政策创新

  (一)因地制宜定政策。在认真学习中央《意见》的基础上,对近几年自治区出台的《关于做实村民代表会议制度 提高村级治理水平的指导意见》(宁党办发〔2013〕58号)、《关于进一步深化和谐社区创建工作的意见》(宁党发〔2014〕5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社区减负增效工作的通知》(宁党办〔2016〕5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党建工作的若干意见》(宁党办〔2015〕33号)等城乡社区治理有关政策进行了系统梳理和研究,确立了起草我区《实施意见》的思路:“填空白、强弱项、补短板、促提升”,即对自治区现有政策中的空白项、薄弱点和难点工作做重点部署,对我区目前正在实施且与中央《意见》一致的有关政策不再做重复性强调,从而使《实施意见》既符合中央要求、体现中央《意见》最新精神,又保持了我区现有政策的延续性。

  (二)突出重点抓提升。结合当前我区城乡社区治理工作实际,着力从发挥基层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强化乡镇和农村社区公共服务职能等六个方面提升城乡社区治理水平。其中强化乡镇和农村社区公共服务职能、强化农村社区服务供给能力和推进农村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属于目前我区政策空白,因此《实施意见》做了重点部署和详细安排。如提出依托乡镇(街道)民生服务中心强化基本公共服务职能;设立农村社区服务站,站长由村党组织书记或村委会主任担任;在农村社区全面推行网格化服务管理制度,以村民小组为基本单元划分网格,每个网格配备1-2名网格员,2018年6月底前所有行政村网格化服务管理覆盖率和基础信息采集率达到100%等。推进城市社区民主政治建设和强化城乡社区文化引领作用,属于当前工作中薄弱点,在以前相关政策中表述还不够系统和完善,因此《实施意见》又做了进一步强调,其中居民代表会议召开的程序、居民代表的推选、城市社区居务监督委员会建设等属于新增内容。

  (三)紧盯弱项补短板。构建多元参与社区治理架构、社区减负增效、社区矛盾预防化解、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物业服务管理等工作,历来都是我区社区治理工作的重点,在自治区已出台的政策中都做过要求,但随着工作形势变化,一些政策落实还不到位。因此,结合中央《意见》最新精神,《实施意见》在第三部分专门提出“补齐治理短板”,对构建多元参与社区治理架构等五方面工作,做了进一步强调。

  (四)紧扣职责分任务。城乡社区治理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确保《意见》各项措施落地见效,既需要各地结合实际狠抓落实,也需要各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因此,《实施意见》在明确各地党委、政府工作责任的同时,从自治区层面又明确了牵头和配合部门,力促形成目标明确、责任具体、配合有力的工作局面,确保各项重点任务全面推进。

    四、 解读机关

  宁夏回族自治区民政厅。

   (此件公开发布,来源于宁夏回族自治区民政厅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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