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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121-104/2020-00060 文  号 永民发〔2020〕52号 生成日期 2020-06-09
发布机构 永宁县民政局 责任部门 永宁县民政局 关 键 字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是否有效 有效

永宁县民政局关于印发《2020年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 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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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各科室、各民政服务机构: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和自治区关于安全生产重大决策部署,在全县民政服务机构大力弘扬“消除事故隐患,筑牢安全防线”的思想,增强民政服务机构安全意识,提升安全素质,确保民政服务机构平稳安全运行,制定《2020年永宁县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永宁县民政局      

                 2020年6月2日      


2020年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生产月”和

“安全生产万里行”实施方案  

今年6月是第19个全国“安全生产月”,为做好2020年永宁县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各项工作,根据《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2020年全区“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方案〉的通知》(宁安办〔2020〕44号)、《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在全国民政系统开展2020年“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管理月”活动的通知》(民电〔2020〕82号)精神,结合全县民政服务机构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和自治区关于安全生产重大决策部署,着眼加强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安全生产和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排查整治工作,推动民政系统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深入排查安全风险隐患,扎实推进问题整改,切实维护服务对象安全,确保民政服务机构平稳安全发展。通过教育培训、问题整改、经验推广、案例警示、拉动演练等活动,增强民政系统安全意识,提升安全素质,促进安全管理水平提升。

二、活动内容

2020年“安全生产月”活动于6月1日至30日在全县范围内统一开展,主题为“消除事故隐患,筑牢安全防线”。2020年“安全生产万里行”与“安全生产月”活动同步启动,12月份结束。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局机关、民政服务机构要安排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不少于1次,加深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的理解,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增强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要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在单位信息、网络、新媒体等平台开设专题专栏,根据民政服务机构和服务对象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解读宣传,推动学习贯彻走深走实。

(二)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系列活动。一是积极参与“安全生产月”线上启动仪式。动员民政服务机构广泛关注并参与“安全生产月”启动活动,开设相关专栏,通过手机发送宣传短信,微信公众号等形式发布启动活动相关内容,营造人人关注安全生产的氛围。二是开展好6月16日“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要开展好线上线下宣传结合,在实地宣传的基础上,积极在单位媒体和网站、微信等新媒体通过开设专版专栏等形式深入宣传,围绕民政服务机构复工复产、隐患排查整治、安全风险防范、安全督导检查等内容,深入推进关心、支持、参与安全生产工作。三是开展事故警示教育和科普宣传活动。

(三)开展“排查整治进行时”专题活动。紧密结合全国、全区、全市、全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中明确的工作任务,开展“排查整治进行时”专题活动,加强对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宣传,持续深入推进、反映工作进展、及时报道成效。广泛发动机构员工和服务对象的积极性,推动机构对重点场所、关键环节安全风险隐患进行全面深入排查整治,从源头上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曝光隐患排查不力的单位和机构,倡导积极举报风险隐患的氛围,做到防患于未然。

(四)扎实推进社区居家安全宣传工作。按照国务院和自治区部署要求,采取线上线下结合的方式,扎实推进社区居家安全宣传工作。重点针对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围绕孤寡老人、留守儿童、智障残障等特殊群体安全提示教育,开展安全宣传进社区、进家庭,结合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等工作的开展,推进安全隐患查找,开展安全宣传整治进家庭活动。

(五)积极开展“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各民政服务机构要紧密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宁夏行”活动。紧紧围绕全县民政服务机构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要求,通过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推动部门监管和机构主体责任落实,不断强化安全生产工作。围绕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起步开局,落实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及时曝光单位场所和关键环节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督促整改落实。及时弥补短板弱项、创新管理举措、优化制度机制。要结合实际,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宁夏行”宣传报道活动,及时报道排查整治工作进展、办法措施、整改成效。鼓励引导广大群众特别是机构员工和服务对象积极参与各项活动。

三、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民政服务机构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上来,牢固树立生命至上、安全第一观念,进一步提高对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的认识,将“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纳入全年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计划,加强活动组织实施,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时间节点,做好人力、物力和相关经费等保障,确保活动有力有序有效开展。

(二)营造浓厚氛围。各民政服务机构要充分发挥媒体和网站等平台作用,积极参与安全生产宣传报道,形成上下一体、协同联动的宣传合力,打造全媒体、立体化的安全生产报道格局。要拓展宣传渠道,广泛张贴或悬挂安全标语、横幅、挂图,在电子显示屏、楼宇广告屏持续滚动播放安全公益广告,积极营造关心安全生产、参与安全发展的浓厚舆论氛围。

(三)确保活动实效。各民政服务机构要把“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万里行”各项活动与解决当前精准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复工复产安全防范、民办养老机构消防安全达标、养老院服务质量提升行动等工作相结合,突出重点单位,着力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因地制宜开展好各项活动,切实达到以活动促工作、以活动保安全的目的,推动安全生产水平提升和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四)抓好总结落实。各民政服务机构加强对“安全生产月”系列活动的信息跟踪,掌握相关动态,认真做好活动有关文字、影音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并及时报送工作信息、活动方案、活动总结等材料。6月5日前,报送“安全生产月”活动工作方案。活动期间,至少报送2篇亮点活动信息(视频、照片)或微信宣传页面。7月2日前,报送“安全生产月”活动阶段性总结、“安全生产月”活动进展情况统计表(见附件2)和活动期间的视频、照片资料。7月至11月,每月报送1篇“安全生产万里行”亮点活动综合信息,11月20日前报送全区“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进展情况统计表(见附件3)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安全生产月”活动宣传标语

      2.“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进展情况统计表

      3.全区“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进展情况统计表


联系人及电话:沈吉红  0951-8766338

电子邮箱:1619071732@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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